近日,湖北省通信管理局联合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等十部门印发了《湖北算网协同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强化湖北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算力网络高质量发展,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推动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和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
近年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等重要基础性法律制度的陆续面世,为数据资产的权利界定、合法合规地使用和流通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政策指导。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
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山西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开展,加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维护数据处理者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要素开放流动和开发利用。
我国作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国家之一,对数据这一数字经济关键要素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并在世界范围内首个明确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进行高效配置和价值挖掘。数据作为一种新型资产类型和生产要素,其确权、交易、收益等新管理领域需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中;作为一个产业,其产业组织、生产消费、价格形成等需要纳入要素市场统一管理中。这将大力推动社会企业等机构积极开展数据资产管理运营探索。
数据新型生产要素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构成,数据要素发展及其价值释放有利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激发数据要素活力,为数字经济时代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数据新型生产要素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构成,数据要素发展及其价值释放有利于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激发数据要素活力,为数字经济时代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近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适应贸易数字化发展需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商标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服务,探索将更多数据要素纳入承保评审服务。
7月3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解读《枣庄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葛亮,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市大数据中心主任胡晓斐,市大数据党组成员、副局长王辉,市大数据党组成员、副局长种臻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6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数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数字化变革给企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有的企业积极入局,也有企业谨慎观望。面对时代浪潮,企业应如何自处?6月7日,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数据交易所联合举办“云顶论坛走进粤港澳大湾区”之“数字经济与数据资源价值管理”主题论坛之际,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授丁友刚接受采访,就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产化等当前企业关注的议题进行解读。
《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之六——数据交易与跨境流动(之三)》,主要论述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规则和协定,以及美国、欧盟、英国、日本、印度等世界其他国家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制。
5月24日,国家数据局会同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相关部门在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第一批20个“数据要素×”典型案例,通过示范引领,激励多方主体积极参与,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6月7日,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信息,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成都市数据条例》正式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成都市首部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
通过辨析数据要素几大议题与数据安全的关系,厘定数据要素视角下公共数据安全保障的若干问题,旨在明确公共数据安全保障的定位与定性,同时为平衡公共数据安全保障和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