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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欧阳日辉:数据即资产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当前不必急于资本化

    欧阳日辉:数据即资产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当前不必急于资本化

    4月10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欧阳日辉在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和广州数据交易所共同主办的大湾区“数据要素×金融服务”论坛上发言,他表示数据即资产逐步成为社会共识,数据资产的金融属性既有助于金融机构开发新产品新服务,也有助于培育数据流通新模式。

  •  数据要素流通治理模式的构建路径

    数据要素流通治理模式的构建路径

    数据作为一项特殊的生产要素,需要在流通交易中释放价值。《数据安全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为构建我国数据要素[1]流通[2]的基础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和政策指引。

  • 王春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建议遵循“补偿成本、适当获利”

    王春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建议遵循“补偿成本、适当获利”

    “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加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和应用示范”正式列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任务之一,如何更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成为关注焦点。

  • 成都探索建立数据确权制度的建议

    成都探索建立数据确权制度的建议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探索有利于数据安全保护、有效利用、合规流通的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数据确权即对数据产权、使用权和流通权进行明确和保护,是实现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和数据资产化不可或缺的前提。2023年6月,深圳出台我国首部数据产权登记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探索数据产权确认等方面极具制度创新意义。成都作为国家八大算力和通信枢纽节点之一,数据资源与数据应用场景丰富,探索建立数据确权制度,有利于将成都打造成为数据要素流通枢纽和“西部数据之都”。

  • 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让数字红利惠及千行百业

    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让数字红利惠及千行百业

    当前,数字化技术正在深刻改变着生产、生活,不仅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也为国际合作创造新机遇。3 月 25 日,中国发展高层论坛 2024 年年会数字化赋能产业转型专题研讨会在京举 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内外领军企业负责人共同探讨了如何利用数字化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塑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长、第十四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张军扩主持该研讨会。

  • 董学耕:海南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思考与实践

    董学耕:海南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思考与实践

    近日,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董学耕在清华大讲堂发布了一场《海南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思考与实践》的精彩演讲。

  • 如何构建数据产业生态?基于制造业的思考

    如何构建数据产业生态?基于制造业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2023年12月31日,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意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今年1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以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场景应用为牵引,高水平赋能工业制造体系。作为制造强省和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主阵地,江苏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发展“数据要素×工业制造”产业生态营造具备了良好的环境和基础。围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数据产业生态是立足省情、发展数据产业的关键路径。

  • “数据跨境”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重点工作在哪?

    “数据跨境”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重点工作在哪?

    数据跨越不同边际的充分流动将成为支撑国际贸易活动、促进跨国科技合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的重要驱动。据麦肯锡预测,到2025年,全球数据流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达到11万亿美元。

  • 数据要素和数据产品的差异化确权路径:走出财产权绝对化的迷思

    数据要素和数据产品的差异化确权路径:走出财产权绝对化的迷思

    与数据要素市场化发展日趋繁荣相一致的是数据确权之争的深度化。数据与现有权利客体的差异性,以及其是否能够作为新型权利客体的问题尚且能从理论层面加以论证,即赞同论或否定论观点的合理性是可检验的。

  • 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环节一:数据要素制度体系

    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环节一:数据要素制度体系

    《国家数据要素化总体框架——环节一:数据要素制度体系》,主要从数据要素制度纵向体系和横向体系两方面,论述国家数据要素制度体系的构成、探索、特点和发展趋势等。

  • 数据要素的三次价值释放

    数据要素的三次价值释放

    2014年,大数据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大数据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热点;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畴;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将数据要素放到一个更为宏大的“数字中国”图景中;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我国将组建国家数据局。随着国家政策的密集发布,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地位进一步明确。

  • 关于企业数据分类分级的研究与思考!

    关于企业数据分类分级的研究与思考!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数据要素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作为资产入表,这意味着数据要素需要在市场上交易流通,整个过程包含了成本投入和价值产出。《暂行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揭示了不同领域和行业涉及的数据类型和特征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在推进数据流通交易前,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是非常关键且必要的。

  • 观点: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

    观点: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

    数据要素市场是以数据产品及服务为流通对象,以数据供方、需方为主体,通过流通实现参与方各自诉求的场所,是一系列制度和技术支撑的复杂系统。

  • 理论丨国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主要动向与展望

    理论丨国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主要动向与展望

    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重要资源和关键要素已成为当下的共识,而数据要素市场的价值和构建路径还需要深入地研究。论文首先提炼了数据要素市场的价值和作用,然后归纳了国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主要动向。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的价值,我国应坚持政府引领、多方参与及市场化配置的原则,重视场内外交易市场的互补,强化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前沿数字技术的研发,培育安全合规、高效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

  • 数据治理体系的框架构建与全球市场展望——基于“数据二十条”的数据治理路径探索

    数据治理体系的框架构建与全球市场展望——基于“数据二十条”的数据治理路径探索

    数据要素的新特征挑战了原有的生产要素治理框架,数据治理新模式亟待探索。学界对于数据所有权的界定尚未定论,以确立数据所有权为核心的治理理论模型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困难;从数据特征本身出发的治理体系构建在实际应用中又难以避免激励不相容问题。本文沿着“数据二十条”的创新思路,以综合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的高效、公平与安全为目标,以向数据权益主体提供能力保障为重点,以搭建数据可信流通机制为方向,建立了个人-企业-社会的三维共建数据治理体系框架,并应用该框架进一步分析总结了国际数据要素市场强化顶层设计与综合治理的新趋势与新挑战,旨在为我国数据治理优化和革新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并针对新问题与新挑战为我国数据治理持续优化提出实践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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