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 | 《肇庆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全文+图解)

2021-08-17 14:38 来源: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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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数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肇庆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6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实施首席数据官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广东省首席数据官试点工作要求,以我市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改革为契机,探索构建市、县两级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联动的肇庆市首席数据官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健全评价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二、试点范围


  包括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局、市环境局、市政数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以及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高效联动的首席数据官组织体系。


  1.设立市首席数据官。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由分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市领导兼任市首席数据官,负责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数据融合创新工作。(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2.设立市首席数据执行官。由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市首席数据执行官,负责协助市首席数据官开展工作,组织落实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数据融合创新工作。(责任单位:市政数局)


  3.设立试点单位首席数据官。试点区(市)政府(管委会)和试点部门分别设立本级政府(管委会)首席数据官和本部门首席数据官,首席数据官由本级政府(管委会)或本部门分管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副职及以上领导兼任,在市首席数据官的统筹下,负责推动本地区或本部门数据资源规划、采集、汇聚、共享、应用等工作。(责任单位:各试点单位)


  以上数据官名单详见附件。


  (二)建立健全数据资源全链条管理机制。


  各级首席数据官负责统筹推进本级政府(管委会)或本部门的数据资源管理和数据融合创新工作。坚持“一条线、两个面、双轮驱动、双向循环”的工作思路,抓住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主线,围绕组织制度保障和平台工具保障两方面,统筹推进数据资源规划、建设、采集、校核、存储、编目、归集和回流、整合、共享、开发、应用全链条管理工作;以业务需求为导向,通过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双轮驱动,逐步推动数据规范化管理和应用,实现数据要素有效供给、可靠使用、安全流通和价值创造;注重制度与平台、治理与运营之间的双向循环迭代,持续推动数据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各试点单位)


  (三)建立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我市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首席数据官联席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的最新指示要求,总结我市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发展思路、目标方向,组织落实省、市关于数据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协商解决试点地区、试点部门提出的问题事项,形成高效、协同、联动的首席数据官沟通机制。(责任单位:市政数局、各试点单位)


  四、实施计划


  (一)开展数据资源普查工作。


  持续推进数据资源普查工作,梳理形成试点单位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数据需求清单,相关数据汇聚到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肇庆分节点。建立数据共享目录,实现数据准确定位、实时交换、深度共享、集中可用;建立数据开放目录,明确数据开放边界、开放格式,推动试点单位数据按主题、部门、地区进行分类分级公开。(完成时间:持续推动)


  (二)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示范试点建设。


  以数据资源基础扎实、企业群众需求迫切的应用场景为抓手,在确保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不断丰富数据产品,积极打造全省试点样板,进一步推动我市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完成时间:2021年10月底前)


  (三)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工作。


  协助构建全省统一协调的公共数据运营管理体系,推动数据新型基础设施、数据运营机构等核心枢纽建设。引导市场主体探索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掌握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与政府开展合作。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市场主体开展公共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技术研究。(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四)协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协助落实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部署任务;协助制订本级政府(管委会)或本部门数字政府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各项要求任务。(完成时间:持续推动)


  (五)实施常态化指导监督。


  协调解决本级政府(管委会)或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对信息化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数据治理运营、信息化建设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及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完成时间:持续推动)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试点区(市)、肇庆高新区首席数据官负责推动本级数据运营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本级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工作;试点部门首席数据官负责推进本部门数据治理及运营团队建设,并组织开展本部门全员数据技能与安全培训。(完成时间:持续推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政数局负责建立常态化首席数据官工作沟通机制,加强跟踪指导,并在公共支撑、平台应用、数据共享回流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加强对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推动首席数据官之间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


  (二)完善配套措施。各试点单位要探索创新首席数据官支撑团队、绩效评估等方面的配套措施,为首席数据官高效履职提供保障。


  (三)加强工作总结。各试点单位要及时向市政数局反馈试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于2022年4月底前总结有关工作情况并报送市政数局。对成效突出的试点单位,将视情况在有关数字政府建设评估工作中给予加分鼓励。


  附件:肇庆市首席数据官名单




附件


肇庆市首席数据官名单


  一、市首席数据官


  林飞鸣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二、市首席数据执行官


  王诗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数局局长


  三、市级部门首席数据官


  陈添有  市发改局副局长


  刘其全  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游建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文生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


  梁海江  市资源局总规划师


  陆志宁  市环境局副局长


  张海龙  市政数局副局长


  邹智勇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吴稳根  市公积金中心四级调研员


  四、县级首席数据官


  何军红  端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樊智浩  鼎湖区委常委


  欧子标  高要区政府副区长


  黎庆文  四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周文浣  肇庆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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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数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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