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 盐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6-03-19 11:03 来源:盐城市政府网
浏览量: 收藏:0 分享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文件精神,抢抓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制高点,打造标杆性新兴产业,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抢抓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机遇,立足盐城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智慧盐城建设为支撑,以部、省、市合作共建大数据产业园为契机,以数据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为关键,以“一中心(云计算绿色数据中心)、一平台(华东大数据交易集散平台)、五基地(大数据基础研发基地、应用试点示范基地、数据挖掘增值服务基地、优势特色行业大数据应用基地和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重点,创塑发展环境,突出招大引强,强化人才支撑,打造特色优势,促进集聚发展,将大数据产业培育成为国内重要的新产业发展标杆,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建设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的美丽盐城注入新的动力。

  二、基本原则

  ——绿色发展、需求牵引。支持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在大数据产业发展中的深度利用,构造大数据绿色发展体系。强化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以应用市场需求为牵引,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服务绿色转型发展。

  ——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加强顶层设计和前瞻布局,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部、省、市协同推进合作共赢机制,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汇聚和优化配置各方资源,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集约发展。

  ——政府先行、示范引领。各级政府部门率先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集中与开放,与社会联动形成大数据资源积累机制,深化大数据在政务信息化领域示范应用,加快形成分工科学、合作紧密、共创共享的大数据产业发展格局。

  ——创塑环境、创新驱动。完善大数据产业发展所需的政策环境、融资环境、创业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营造良好产业生态,鼓励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应用创新,推动试点示范做大做强,实现商业化、规模化、产业化。

  三、发展目标

  以2017年和2020年为时间节点,实施产业培育、产业成长“两步走”战略,形成以盐城大数据产业园为核心,全市高新技术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等园区协同错位发展的“一核多点”布局。

  ——第一阶段2016-2017年,大数据产业培育期。

  完成大数据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建立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制定大数据共享开放目录,落实大数据开放体系和维护责任,搭建大数据产业应用框架。

  实现大数据产业投入200亿元,盐城大数据产业园初具规模,引进大数据存储管理、分析处理龙头企业20家,培育大数据保障、系统集成服务、数据服务软件研发中小企业200家,引进和培育大数据产业领军人才20名、专门人才2000名、大学生5000名,推动盐城大数据产业纳入国家、省“十三五”规划,华东大数据交易平台初具雏形,建成华东地区重要的数据集散交易中心和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先行发展试点示范区,举办中国大数据企业大会,并成为大会永久会址。

  ——第二阶段2018-2020年,大数据产业成长期。

  大数据产业链逐步形成,建立体制机制完善、数据收集完备、开放共享全面、分析挖掘普及的大数据产业格局,推动制定一批国家、行业和地方大数据标准,大数据产业对改善社会治理、推动产业重构、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作用显著。

  实现大数据产业投入超过300亿元,将盐城大数据产业园打造成国内一流的云计算绿色数据中心基地和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引进大数据龙头企业30家,创新型大数据相关企业500家,大数据产业规模超过5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大数据产业“一核多点”集聚发展效应明显,引进和培育大数据产业领军人才30名、专门人才5000名、大学生10000名,华东大数据交易平台形成规模,建成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基地、国家级科技孵化器以及国家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

  四、发展方向

  围绕国际国内发展趋势,结合盐城实际,全市大数据产业重点发展“一中心、一平台、五基地”。

  (一)打造云计算绿色数据中心。

  利用全市丰富的风电、光伏等绿色可再生能源和充足的土地资源,积极采用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等技术,推动大型云计算绿色数据中心引进和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20000个以上标准机架的大型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值优于1。5,数据存储量占全省30%以上,建设华东地区最大的国家级云计算绿色数据中心存储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城南新区、市科技局、国能公司)

  (二)搭建大数据集散交易平台。

  深化部、省、市合作共建,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数据资源汇聚机制和交换机制,积极争取全省乃至全国各类数据资源向盐城汇聚,建立健全数据资源定价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搭建华东地区重要的大数据交易平台,推动大数据全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进行数据交换和交易,为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数据资源支撑。(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城南新区)

  (三)建立大数据基础研发基地。

  围绕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展现和应用等基础环节,采取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模式,引进和设立一批大数据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成果转化中心,建立大数据基础研发基地,开展产业应用研究,加强关键技术攻关,突破数据处理等技术瓶颈,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数据技术体系,提升大数据技术服务能力,促进大数据与各行业应用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城南新区)

  (四)建立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基地。

  围绕国家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和运用大数据36条意见,结合智慧江苏、智慧盐城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资源和数据,部省市联手开展工业大数据、大数据信息安全、大数据交易、城市大数据及地方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应用试点示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城南新区)

  (五)建立数据挖掘增值服务基地。

  围绕市场需求,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大数据企业,促进面向政务管理、民生服务、城市治理、行业发展、业态创新、企业成长的大数据深度挖掘应用,延伸拓展产业链条,带动大数据增值服务新业态发展,全力打造立足江苏、承接上海、覆盖华东、连接全国的数据挖掘增值服务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城南新区)

  (六)建立优势特色行业大数据基地。

  围绕省市部分优势重点行业,探索开展“大数据+”行业应用,率先布局发展“大数据+汽车”、“大数据+新能源”、“大数据+节能环保”、“大数据+金融”、“大数据+电子商务”、“大数据+农业”、“大数据+能源”、“大数据+旅游”等领域,促进产业融合和业态创新,打造华东地区重要的行业大数据应用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城南新区)

  (七)建立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充分发挥江苏科教资源优势,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高校、科研院所、创投机构等共同参与建立大数据创业园和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器,健全商务、资金、信息、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公共服务,打造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扶持创新开发团队、中小微型科技公司的发展,加快构建完善的大数据产业生态,打造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城南新区)

  五、重点工程

  (一)大数据产业园建设工程。

  围绕数据应用的全流程,发展大数据相关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完整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不断完善“一核三园”载体设施,引进和建设高端数据中心、绿色存储中心项目,努力打造高层次的大数据产业集群,发展各具特色的大数据产品和装备制造业、大数据软件和服务业。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积极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结合盐城区位特点和发展现状,切实加快载体建设,壮大产业规模,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城南新区、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二)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全力推进“宽带盐城”建设,加快实施盐城至上海的互联网直连电路和国际专用通道,优化升级全市宽带网络,加快建设千兆光网城市,2016年将互联网出口总带宽扩容到2T。加快完成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和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大力推进光纤入户和三网融合,开展下一代网络商用建设试点。结合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布局全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大数据平台等基础设施。开辟数据采集渠道,综合行政收集、网络搜取、自愿提供、有偿购买、传感收集等方式,建立自动、精准、实时的大数据采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盐城电信公司、盐城移动公司、盐城联通公司、盐城铁塔公司)

  (三)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工程。

  积极推动中科院电工所第五代绿色数据中心实验室建设,引导数据中心向大规模、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切实加快华为云服务江苏数据中心、软通动力大数据创新园、黄海云谷智慧产业园等重点平台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斐讯、凤凰数据等商业数据中心项目落地。针对政府和部门现有数据中心,加大整合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力度,尽快构建集中存放数据体系,严格控制部门新建数据中心。借助国能公司等平台,探索利用风能、太阳能等绿色清洁能源,建设环保、低成本、高效率的绿色数据中心,打响绿色数据产业品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城南新区、市科技局、国能公司)

  (四)华东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依托部省市共建大数据产业园合作机制,强化与国家、省相关部门沟通,争取部分国家级、省级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和数据汇聚盐城;加强与华为、腾讯、阿里巴巴、亚信、东方国信等知名大数据企业合作,在盐城布局建设服务全国的云计算中心和数据汇聚节点。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加快建立华东大数据集散交易平台,创新完善大数据交易体系,形成覆盖全国的各领域数据资源聚集“洼地”,打造完整的大数据流通、开发、应用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城南新区)

  (五)工业大数据工程。

  加快建设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中心。利用大数据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能源管理、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精准供应链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安全生产保障、工业智能物流等全产业链、全流程各环节的应用,提升产品附加价值。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制造业全产业链集成运用,推进智能制造,打造智能工厂。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我市汽车、装备制造等优势行业积极抢抓互联网跨界融合机遇,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三维(3D)打印技术、个性化定制等在我市汽车、机械、纺织等优势行业中应用,组织悦达、江动、丰东等在优势骨干企业开展工业企业大数据应用项目试点,积极推动阿里巴巴、东方国信等优势骨干企业来盐建设工业云制造服务平台、工业能源大数据平台、中小企业服务云平台和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六)农业大数据工程。

  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依托盐城农业的良好基础,建立长江中下游地区农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农业资源、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管理、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产品与食品安全、农业装备与设施监控、科研信息等大数据应用平台。率先在盐城试点重点农田、温室、园林、水域的农业生产环境数据的采集、存储与应用;强化市场信息数据、食品安全、装备与设施、农业科研大数据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经信委)

  (七)政务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工程。

  依托市政府信息资源中心和智慧盐城运营中心,搭建政务云平台,制定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构建集约化的城市综合信息平台,以各部门数据为基础,以城市运行指标为抓手,促进互联互通,推动资源整合,实现城市数据的采集、交换、管理、分析、挖掘和应用全流程管理;深入发掘公共服务数据,促进大数据应用市场化服务,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在城乡建设、人居环境、健康医疗、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质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游、消费维权、城乡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数据的汇聚整合,进一步加大与亚信、东方国信、斐讯、太极、东软、博康等企业的合作与洽谈,开发各类便民应用。建设智慧盐城地理空间信息云平台,建立辐射华东区的地理空间信息大数据应用挖掘技术,开展各类地理空间大数据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政务办等)

  (八)金融大数据工程。

  在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行业开展金融大数据存储、挖掘、应用服务,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等新业态,推动金融企业通过大数据驱动业务的运营,重点拓展客户画像应用、精准营销、风险管控以及运营优化。引进一批金融大数据项目,建设华东金融大数据集聚区,围绕金融海量数据,集聚一批金融数据挖掘企业。加快华为金融云平台、中润普达金融大数据应用基地建设,进一步深化与上海金融云集团、东方国信、深圳银雁等大数据企业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人行、盐城银监分局)

  (九)车联网大数据工程。

  围绕汽车数字化、车联网、汽车大数据等技术,谋划建立华东地区重要的车联网数据中心,深化与百度、腾讯、华为、慧聪网的合作,拓展实时采集环境、道路、交通等数据应用,为城市管理者提供交通决策基础,为市民提供出行指南,为车企针对整车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厂商提供数据服务。搭建汽车后服务第三方平台,逐步建立车辆服务档案,提供基于大数据的车辆诊断和车险业务、位置服务、维保建议、远程诊断等个性化信息服务,打造智慧交通产业示范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十)电商大数据工程。

  围绕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大力招引电商及配套服务产业,推动苏宁云商华东区域中心、亿赞普跨境电商、南京大学电商研究院等项目建设,加快省内外龙头企业来盐牵头建设大型电商平台,充分利用电子商务中形成的大数据资源为政府实施市场监管和调控服务。探索建立电商数据资源池,引进培育一批数据服务企业,为电商企业、实体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精准营销。基于工业大数据、农业大数据等行业平台,建立供应链数据资源池,为产业协同、柔性制造、个性化定制提供支撑。深化大数据技术在物流、第三方支付、信用等电子商务配套服务领域的应用。依托云计算发展智慧物流、云呼叫中心、SAAS软件、电商大数据等产业,打造华东区电商服务中心,服务本地电商企业和华东区域电商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十一)研发创新孵化工程。

  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发展与科研创新有机结合,打通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举办大数据算法大赛和创新创业大赛,推动万众创新、开放创新和联动创新。与盐城工学院、华为公司合作,加快大数据研究所落地,设立江苏首个大数据专业,提升人才集聚能力。深化与腾讯、百度的合作,搭建全要素、立体式创客空间,加快惠普区域性创新中心项目和南京邮电大学大数据研究院建设,促进大数据创新孵化。进一步推动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知名IT企业来盐设立研发创新孵化基地,集聚各类大数据技术和人才,催生我市新的大数据行业模式和业态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十二)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

  组织开展国家大数据安全试点,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妥善处理发展创新与保障安全的关系,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加强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测评、风险评估、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机制,增强技术设施、重大系统、重要信息等安全保障能力。采用安全可信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政府、行业、企业间的网络风险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对网络安全重大事件进行预警、研判和应对指挥。(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网信办、市公安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数据信息资源整合、重大核心项目推进、重大活动策划组织、激励政策和督查制度的制订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年度重点项目计划、重点工程组织推进、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督查推进等工作。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增挂市大数据产业办公室的牌子。组建市大数据产业促进中心和市大数据产业研究院,作为部省市三方合作、中国大数据企业大会和大数据创业大赛的常设机构,以及大数据资源挖掘应用(政产学研用)的职能机构。

  (二)推动数据资源整合。依托市政府信息资源中心(私有云)和华为等公有云服务,梳理全市各级、各部门数据资源及共享需求,探索和建立信息资源登记制度,整合大数据的标准、口径、采集和运用等各环节的规范应用,研究制定《盐城市信息资源管理办法》、《盐城市政务信息化(智慧盐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交换体系,建设全市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全力加快盐城政务云、民生云等建设,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盐城市信息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积极推进行业数据整合应用,推动信息资源整合步入现代化、集成化和规范化轨道。充分利用现有政府和社会数据中心资源,构建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绿色集约的政务数据中心体系,原则上大市区范围内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再新建数据中心,全市各部门(单位)的政务数据、公共服务数据逐步实现集中存放。

  (三)建立标准规范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委托专业机构制定盐城政务、行业大数据数据规范和标准,制定市政府信息资源中心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研究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规章制度,实现数据资源采集、传输、存储、利用、开放的规范管理。研究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基础信息网络和关键行业领域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保障网络数据安全。建立大数据市场交易标准体系,制定大数据交易制度,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规范交易行为。

  (四)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围绕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组织编制大数据产业人才需求目录,面向国内外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多层次、高素质、全方位的大数据产业领军人才;积极与微软、甲骨文、腾讯、华为、中科普开等国内外知名IT公司开展合作,推进来盐城设立专业培训机构或与本地高校合作举办各类培训课程,在大数据产业园和优势骨干企业建立大数据开发基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定向培养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大与国内IT行业专业培训机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大数据人才培训;充分挖掘本地科教资源,引导和鼓励我市高校和职校加强校企合作、校校合作,针对大数据产业发展需求,调整学科设置,开设特色实训、订单式培养课程,重点培养专业化大数据专业人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大数据云计算人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职称评定、落户政策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五)健全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国内外与大数据相关的各类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的招引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他们来盐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动盐城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基金进入实质性运作,切实加大对各类落户盐城的大数据优势企业资本融资和项目融资;充分调动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围绕大数据产业发展研发形式多样的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金融创新产品,与金融机构加大合作力度,抓紧设立“盐数贷”,专项用于支持大数据创新创业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大数据创新创业项目,特别是大数据创新创业大赛落户盐城的优秀项目提供直接投资或贷款,切实加大本地金融机构对大数据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与此同时,鼓励大数据加工处理企业、大数据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参加软件企业等资质认定,优先支持相关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项目。

  (六)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盐城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方面的相关政策,对符合布局原则和能耗标准的云计算数据中心,支持其参加直供电试点,满足条件的可执行大工业电价,并在网络、市政配套等方面给予保障,优先安排用地。用足用好盐城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亿元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后补助等多种方式,优先对“一中心”、“一平台”和“五基地”关键和核心项目、国家省示范试点项目、大数据关键领域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将云计算企业纳入软件企业、规划布局重点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范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标签:

责任编辑:admin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