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 兰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11-18 16:11 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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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精神,加快我市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深化大数据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推动政府管理理念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不断提升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兰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为指导,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机遇,围绕实现“千亿产业、百亿企业”目标,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着力推进数据采集和挖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创新应用,打造以信息惠民、社会服务管理为龙头的典型示范应用,全面提高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水平,努力建设“云上兰州、数据城市”,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西部信息走廊,全力助推兰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底,全市大数据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统筹,电子政务建设进一步深化,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创新服务模式,扩展应用领域,形成一批技术进步快、经济效益好、增长速度高、产业关联度强的骨干企业,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

  到2020年底,以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为载体,有效整合、充分应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探索开展大数据深度应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及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全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应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信息惠民、社会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在大数据服务民生方面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相互支撑,形成应用促产业、产业促应用的良性循环体制机制,使大数据及相关产业成为全市主导产业,全市大数据相关企业达到2000家以上,大数据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光网城市建设,推动建设有线无线相结合、互联互通、可管可控、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实现通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IP化、宽带化和移动化,加快推进三网融合,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统筹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到2017年底,全市城区基本实现铜缆接入小区光纤化改造和光纤到楼入户;实现宽带进乡入村,100%行政村通光纤。到2020年底,全面实现光纤网络城乡全覆盖,宽带应用水平大幅提升,移动互联网广泛覆盖,累计建成移动电话基站2。2万个,其中4G基站1万个,整体提升移动宽带速率,实现主城区高校、三级以上医院、4A级以上景区、机场、大型车站、大型城市广场等公共区域无线网络覆盖。(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统筹布局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全市大数据基础平台集群,推进各电信运营商和广电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引导大数据云计算中心优化布局,推动数据中心向规模化、特色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和应用,探索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建设运行新机制,减少政府部门自建数据中心数量,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业务协同。到2017年底,全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兰州新区云计算数据中心基本建成。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智慧兰州综合业务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使兰州成为向中亚、西亚提供大数据及云计算服务的输出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安监局、市经合局、兰州新区管委会)

  3.加快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应用系统平台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数据服务平台和信息惠民服务平台,依托全市政务、公共服务数据资源,加快相关数据的采集、清洗、比对、开放、应用等技术研发,推动市级数据资源和基层街道、社区数据资源的互动更新,并逐步向农村特别是农村社区延伸。到2018年底,实现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多方利用,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4.建成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制定兰州市政府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依托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提升优化市级数据资源共享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加快构建跨部门的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到2018年底,市级政府层面实现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的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

  (二)加快推进政府部门数据开放共享

  5.加快完善基础信息资源体系。进一步强化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功能,健全现有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库的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有序共享等机制,加快建设证照库、房屋库、部件库和业务库,推进重点领域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应用。依托现有相关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健康、社保、就业、能源、信用、统计、质量、国土、城乡建设、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到2018年底,跨部门共享校核的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基本建成,实现各领域信息资源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6.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制定公共机构数据开放计划,落实数据开放和维护责任,稳步推动公共机构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制定实施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标准,制定数据开放计划,依托政务服务网和市数据资源共享门户网站,有序开放政府数据,方便全社会开发利用。到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到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7.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结合信息惠民工程实施和智慧城市建设,推进三维数字系统平台和市政府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对接,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实现市级各部门数据资源的横向联通和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数据资源的的纵向贯通。探索与省直部门条块结合、联合试点,实现公共服务的多方数据共享、制度对接和协同配合。到2017年底,兰州市大数据中心与各部门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相互联通,全市各级各部门主要政府数据资源基本实现整合共享。(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8.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加快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成法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兰州”网,以及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平台。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丰富面向公众的信用信息服务,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提升政府大数据应用水平

  9.推进宏观调控决策支持、风险预警和执行监督大数据应用。建立宏观调控数据体系,及时发布有关统计指标和数据,强化互联网数据资源利用和信息服务,加强与政务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探索建立宏观调控决策支持、风险预警和执行监督大数据应用体系。2018年,开展政府和社会合作开发利用大数据试点,完善金融、税收、审计、统计、农业、规划、消费、投资、进出口、城乡建设、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电力及产业运行、质量安全、节能减排等领域国民经济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利用机制,按照统一体系开展数据采集和综合利用,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农委、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大数据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10.推进信用服务机构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信息资源,推动公共信用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等数据的汇聚整合,鼓励三维大数据研究院、北科维拓公司等互联网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市场化的第三方信用信息评估体系。培育和引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功能互补、种类齐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体系,使政府主导征信体系的权威性和互联网大数据征信平台的规模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依托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覆盖各级政府、各类别信用主体的基础信用信息共享,初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为经济高效运行提供全面准确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11.推进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大数据深度应用。借助大数据实现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透明化管理,完善大数据监督和技术反腐体系,促进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推动改进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到2018年底,围绕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等重大战略,在企业监管、质量安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旅游服务等领域,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将市场监管、检验检测、违法失信、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物流、投诉举报、消费维权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支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提高监管和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密切跟踪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新设小微企业运行情况,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支持。(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文旅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12.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与深度应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中心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实现各部门横向联通和与县区政府间的纵向贯通,按照“平台统一受理、在线并联审批、限时高效办结、信息公开共享、全程在线监察、全程查询追溯”的原则,逐步实现非涉密的行政许可项目“模块化”审批,形成全市统一、便捷的网上审批平台。在实施“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 积极推进“五证合一”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加快实现“五证合一”网上办理,实现相关信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四)提升信息惠民和社会服务管理能力

  1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工作。结合省市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务服务网和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基础优势,统筹全市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推动各领域信息惠民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办事、一站式办理、就近办理、全城通办等综合性服务,开展信息惠民机制改革、流程优化和服务创新,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群众办事“一号”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多渠道服务“一网”通办目标。(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

  14.提升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功能。加大系统研发升级、标准建立、推广应用力度,完善市级社会公共服务管理综合平台,扩大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提高网上办事覆盖率,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大数据应用市场化服务,切实打造“互联网+公共服务”的“兰州模式”。到2017年,配合实施贫困村信息化建设工作,完善系统在全市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应用功能,为精准扶贫提供支持;开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应用,促进扶贫开发,完善三维商城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特色农产品上网交易,创新扶贫脱困渠道。(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市邮政管理局、兰州银行)

  15.强化大数据民生服务应用。在城乡建设、人居环境、健康医疗、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质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游、消费维权、城乡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数据的汇聚整合,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为载体,全力实施信息惠民最后一公里项目建设,整合社区物业、快递、养老、餐饮等服务,开展“一站式”服务,打造城市一刻钟精品服务圈,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优质、多方式全方位的服务,提高基层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委、市文旅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

  (五)积极推动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

  16.加大三维数字系统推广力度。积极推进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争取更多公共服务事项通过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办理,不断拓展信息惠民服务领域,实现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在全市各县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的深度应用,为全省推广应用探索经验,力争成为全国的典型示范应用。加快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力争2017年底前覆盖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市区、1186个社区。加快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管理系统在全国的应用推广,力争建立一批应用示范城市。(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兰州三维大数据研究院)

  17.加快三维数字产业发展。以三维大数据研究院、北科维拓公司、三维市民卡公司等具有大数据技术研发和应用创新能力的优势企业为龙头,带动建设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数据服务及应用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典型的大数据产业与应用示范基地。依托三维数字系统品牌优势,积极筹建三维大数据产业集团,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收购第三方支付牌照为契机,加快电子商务、交通、物业、小区周边服务等系统平台的研发应用,并借助三维数字系统在全省全国的推广应用,实现资金的归集。着力实施三维数字社会服务系统产业化推广工程,做强软件产业链、终端产业链、服务保障产业链等3大核心产业链条;拓宽、拉长、做大三维社会综合服务产业链、市民卡产业链、大数据分析产业链等3大外延产业链条。到2018年底,北科维拓公司完成上市,实现年收入50亿元,成为全国知名信息产业企业。到2020年底,北科维拓公司年收入力争达到100亿元,跻身全国信息产业一流企业。(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房产局、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兰州三维大数据研究院、兰州三维市民卡公司)

  18.支持工业大数据应用开发。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研究推动大数据在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全流程各环节的应用,分析感知用户需求,提升产品附加价值,促进制造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方向发展。依托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探索建立工业品交易平台,搭建面向不同行业、不同环节的工业大数据资源聚合和分析应用平台,建立工业数据开放共享与安全保护机制,培育工业大数据服务企业。依托实施“中国制造2025”,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运用,每年选择典型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县区开展一批智能工厂大数据应用试点项目。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引导相关企业建设工业云平台,鼓励企业开放平台资源,打造协作共赢的云计算服务生态环境。积极推动数控机床、机械、电力、汽车等行业装备智能化升级,培育智能制造生产模式,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总结“智能车间”、“智能制造”等做法和经验并逐步推广。依托西北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实现软硬件共享、资源共享、产品共享、服务共享,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19.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大数据与物联网、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移动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大数据支持下的商业服务模式创新,推动金融、电信、物流、零售、外贸等企业信息化和大数据改造,鼓励其向平台企业转变。利用大数据支持品牌建立、产品定位、精准营销、认证认可、质量诚信提升和定制服务等,重点在交通运输、城市配送、灾害防范与应急处置、家居智能管理、居家看护与健康管理、集中养老与远程医疗、旅游娱乐消费等领域研发大数据解决方案,扩大服务范围,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鼓励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推动大数据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充分利用电子商务中形成的大数据资源,为政府实施市场监管和调控服务。引导研发设计企业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互动,采集分析消费者数据,发现消费者诉求,利用众包、众创等方式,推动消费者参与产品需求分析和研发设计等创新,打造个性化定制产品。支持和引导网络运营商和大型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等组建企业大数据研发团队,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商业模式,提供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服务外包、数字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移动APP等增值应用和衍生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市文旅局、市卫计委、市大数据局)

  20.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配合开展联扶村信息化工作,着力实施信息惠民最后一公里和三维农村项目,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农业农村经济大数据建设,完善村、乡镇、县区相关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基础设施,建立农业农村数据采集、运算、应用、服务体系,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增强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推动涉农大数据与电商平台、市场交易平台互联共享,实现农产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生产、流通各环节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促进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快大数据技术在农业中的研发应用,加大示范力度,提升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各县区政府)

  21.实施大数据创新行动计划。通过应用创新开发竞赛、服务外包、社会众包、助推计划、补助奖励、应用培训等方式,鼓励企业和公众发掘利用开放数据资源,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依托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部省共建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众智创客空间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各领域知识进行大规模整合,搭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内容准确的知识资源库群,为各类创业人才提供专业知识服务,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万众创新、开放创新和联动创新。(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

  22.加大大数据技术研发应用。采取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创新模式和基于开源社区的开放创新模式,支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加强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可视化、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形成安全可靠的大数据技术体系。支持我市科研机构、信息技术和服务企业与大数据企业合作,开展智能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系统、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软件等大数据关键应用软件的研发,实现研发产品产业化。积极支持三维大数据研究院和北科维拓公司依托三维数字系统、全市数据资源中心的数据资源优势,建立大数据产业认证、测试、检验、信用评估、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为有效开展政府及社会大数据深度应用服务提供基础支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大数据局、市经合局)

  23.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快大数据市场的引导和培育,组建兰州市大数据交易中心,探索大数据产权以及衍生产品交易,建立数据资产商品化、数据定价、交易流程和安全准则等机制,探索建立安全、规范、可信的数据交易运营体系,促进数据资源流通和汇聚。培育一批以提供大数据服务及应用为核心业务的企业,引导社会信息资源有序开发和大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着力打造全市大数据产业生态发展环境,培养并汇聚一批大数据开发、应用及服务型人才,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格局,助力我市形成较强竞争力和创新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到2020年,培育发展一批规模较大的大数据服务及应用骨干企业,形成大数据产业集群,力争全市大数据相关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

  (六)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24.加快构建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围绕大数据应用及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环节,加强全市大数据信息安全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依据国家、省网络和信息安全现行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完善全市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制定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实施方案和配套落实措施。加强网络安全基础管理,完善网络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加强域名管理,完善IP地址、域名实名登记等工作,在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领域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到2018年,实现关键部门的关键设备安全可靠。(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保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网信办)

  25.强化大数据安全支撑。建设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技术支持平台,提高对政府重点信息应用系统动态安全在线监测能力。积极支持市内大数据相关企业申请国家网络空间安全重大科技项目,重点支持网络安全、网络侦查关键技术、重点产品研发攻关。联合国内知名信息安全厂商,充分整合本地技术资源和技术力量,建设全市信息安全保障应急处置技术团队,形成前端现场技术服务、后端远程技术支持的技术保障服务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网信办)

  26.积极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手段建设。制定全市党政部门、重点行业网络安全检查方案,定期开展政府、重点信息应用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检查,做好大数据信息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发挥市大数据局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市直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同协作,组织实施全市大数据发展战略,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大数据产业发展及大数据战略实施协同推进机制,解决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有效改变“数据割据、信息孤岛”现状,促进数据的有序开放共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狠抓大数据产业发展各环节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关于扶持培育三维数字“千亿产业、百亿企业”的相关政策,扶持北科维拓公司做大做强。设立扶持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大对大数据产业在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电力供给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把云计算服务、大数据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鼓励政府部门购买信息服务、以租代建,推动市大数据平台为全市各部门(单位)的政务数据、公共服务数据提供信息服务。

  (三)培育市场主体。围绕“百亿企业”工程,支持三维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北科维拓公司、三维市民卡公司等本地龙头骨干企业在大数据基础软件、大数据应用软件、基于大数据的电子信息制造业、公共服务数据资源访问平台等领域重点突破,全面带动全市大数据产业有序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政策引导、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企业上市等综合措施,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尽快形成大数据企业铺天盖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围绕“千亿产业”工程,组建专门招商团队,采取精准招商和专业招商的方式,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电子100强企业落户本市。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大数据领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为载体,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积极引进大数据龙头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研发技术中心,促进与本地中小企业合作,吸引高端人才落地,快速形成适合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人才库。依托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省内高校,对大数据产业发展急需的初、中、高级人才进行专项培养和培训。面向全国高校组织大数据创业活动,吸引优秀人才到兰州创业发展。

  (五)鼓励技术创新。汇聚政产学研用各界资源,吸引国际一流企业、激励本地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大数据技术研发,引进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大数据研发中心,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相关研究。落实安全体系本地化,培育信息安全龙头企业。创新科研项目支持方式,加大对本地企业研发大数据关键软硬件产品的支持力度,支持本地企业研制适合大数据应用的硬件装备和软件产品,包括大数据一体机、新型架构计算机、大数据获取工具、大数据管理产品、大数据分析软件等,进一步提升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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