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呼和浩特“十四五”专项规划》

2021-10-20 17:19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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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数字呼和浩特“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数字呼和浩特“十四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数字呼和浩特“十四五”专项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成效

“十三五”以来,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数字基础设施持续升级,数据资源发展初见成效,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快,产业数字化亮点频现,数字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数字社会服务持续升级,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为进一步深化数字呼和浩特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数字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宽带网络不断完善,4G网络覆盖率达98%,移动宽带普及率达124%,5G基站数量已建成3234个,行政村宽带全覆盖,移动宽带下载速率居西部省会城市第4位。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成开通,互联带宽能力700G,开通网间带宽达到600G,是全国现有直联点建成时开通带宽最大的直联点。服务器装机能力达72万台,在建73万台,人工智能超算平台投入运行,总运算能力超100PFLOPS,达到全国人工智能超算先进水平。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加快智能化升级,物联网传感器积极部署,实现对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动态监测管理。

数据资源发展初见成效。数据共享相关制度逐步完善,制定印发《呼和浩特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部门数据接入规范(试行)》等9项标准规范。人口库、地理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初步建立,专题数据库初具规模,公共资源诚信库交易主体达2.2万家。数据自动化采集汇聚能力不断加强,视频图像资源平台实现全市医疗卫生、教育行业、旅店行业等共9万余路重点视频资源采集汇聚,平台可用视频监控总量达11.2万路。数据共享开放能力稳步提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连接,已覆盖全市51家单位,完成36家单位数据采集,挂接1165条目录,数据资源总量达1.47亿条。

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快。十三五期间,大数据产业链日趋完善,大数据企业达到400余家,从业人员达3160余人。内蒙古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工业互联网北方区域中心、国家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体系北方节点以及微软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应用孵化基地等一批代表行业领先的前沿技术项目落户和林格尔新区。同方计算机填补大数据装备制造产业核心设备制造空白;显鸿科技建设蒙芯智能物联网产业一体化平台,打造包含多领域的产业生态圈;创维电子、TCL光电科技液晶电视产能400万台,居全区首位。

产业数字化亮点频现。“三农三牧”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构建农牧业数据“一张图”。伊利集团率先在业内建立产品追溯程序和母乳研究数据库,智能化饲养的比例达到98%。蒙牛集团建成全国首例乳业智能制造数字化工厂,生产效率提升20%。蒙草集团建成草原乡土植物种质资源库,数据信息近6.2万条。智能制造水平不断提升,蒙牛、伊利、华唐铝业、金宇保灵入围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名单。东方国信建成内蒙古工业企业空压机经济指数平台,航天云网注册工业企业用户285.9万家,工业“上云”2339户。智慧景区数量稳步提升,A级景区实现WiFi全覆盖,白石头沟等品牌景区实现旅游智能服务。电子商务快速发展,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267.33亿元,网络零售额164.5亿元,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与金川工业园内蒙古电子商务产业园两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产业带动效应凸显。

数字政府建设稳步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逐层推进,市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了市属委办局及二级单位143家,连通了市四区98%以上社区、五个旗县95%乡镇。政务云应用逐步升级,政务云为全市61家单位、149个项目、365个系统提供上云服务。呼和浩特城市大脑建成运行,形成“1个智能中枢+4个基础支撑体系+N个城市应用”架构。“互联网+政务服务”亮点突出,不动产登记、交易、税务“一窗式”综合受理工作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视频专网建设初具规模,依托雪亮工程实现了先期部署,形成主干“双万兆”覆盖的视频监控专网与公安信息专网。建成党建引领基层网格智慧化平台,包含党建一张图、基层治理等六大模块。优化数字城管平台,整合构建闭环流转工作新机制,提升首府城市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数字社会服务不断优化。智慧医疗建设成效显著,居民电子健康码在预检分诊过程中全面启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础功能部署完成。呼和浩特市入围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基于“互联网+居家养老”的“一台五网”智能化养老服务体系启动建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效果良好,资源总数达100万条,资源存储规模达16384G。智慧人社“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122项人社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可办率达80%,办结率达100%。依托4K智能电视终端,实现远程法律服务“电视办”,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不断增强。信息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电子信息类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数量全区领先,建成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1个、孵化器1个、众创空间3个、星创天地3个,建成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3个、工程技术中心14个、企业研发中心13个。电子信息类高新技术企业11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2家。人才引进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先后出台《呼和浩特市大数据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呼和浩特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人才引进范围、人才待遇、配套服务等逐步明确。本地人才培养能力逐年增强,内蒙古大学等7所高等院校陆续获批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内蒙古工业大学和内蒙古财经大学设立大数据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大数据相关专业在校生规模达到1600人。产学研用科技创新体系日益完善,和林格尔新区与清华大学、华为、科大讯飞等开展人才培养合作。

总体来看,数字呼和浩特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统筹推进能力有待提高。数字化全面转型的“全市一盘棋”思想尚未树立,统筹机制有待完善,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能力不足,数据孤岛、重复建设现象仍然存在。二是数据资源体系尚不健全。数据资源标准规范不健全,数据本地留存率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支撑能力弱,缺少政企数据合作机制。三是数字经济发展质量不高。数字产业化规模小、链条短、层次低,数据中心产业带动能力弱,龙头企业带动引领作用尚未发挥。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传统企业普遍存在“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大数据与农牧业、工业、能源、服务业融合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数字化管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政务服务离“好用、易用”存在较大差距,数字政府业务协同场景有待进一步拓展,科学决策支撑能力亟待加强。五是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不足。核心信息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数字人才严重不足。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为数字呼和浩特建设带来新矛盾新挑战。

从经济动能上看,数字经济成为呼和浩特市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举措。当前,以人工智能、5G、大数据、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持续创新发展,数字经济开启新一轮经济周期,已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复苏的动力引擎。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阵地,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与各行业融合日益深化。呼和浩特市乳业、草业、能源电力、石油化工等领域优势突出,产业升级步伐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潜力巨大。加快建设数字呼和浩特,发展数字经济,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造高质量供给、拓展高品质需求,实现更高水平供需平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从城市治理上看,加快数字呼和浩特建设,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当其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指出,让城市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前景广阔。疫情防控期间,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及其应用作为战“疫”武器,显著提升城市数字化治理水平。后疫情时代对社会治理提出更高要求,数字呼和浩特建设顺应数字化智能化新浪潮,符合城市治理现代化新方向,恰逢其时正当其势。

从社会发展看,推动呼和浩特数字社会快速发展,有助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消除物理空间隔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疫情期间,远程医疗、在线教育、协同办公、直播带货、跨境电商等服务快速普及,有效缓解公共服务覆盖不均衡问题;共享经济、智慧家居、数字文旅、智能护理等新模式竞相涌现,助力充分释放数字社会消费潜力。近年来,呼和浩特市信息惠民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初步建成,智慧人社实现“一网通办”,入围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持续升级信息惠民服务,加快数字社会发展,是数字呼和浩特建设发展的重点。

从发展基础看,数字新基建和数据新要素成为提升城市长期竞争力的关键支撑。以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基础设施,为提高城市经济发展质量、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能力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当前,我国已有20多个省市相继发布新基建的相关政策并积极推动落地实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数据已经成为推进城市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呼和浩特市作为自治区首府,数据中心等算力设施基础扎实,数据资源丰富,为数字呼和浩特建设提供了数据底座和关键支撑。

从区域发展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数字呼和浩特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在国内大循环方面,呼和浩特作为呼包鄂榆城市群中心城市,要以高标准引领智慧城市群发展,以更大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通过数字技术充分连接人、物、服务,提升供给体系与需求体系的高水平动态平衡,为内循环经济打造新增长点。在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内蒙古自治区正积极申请自由贸易试验区,呼和浩特要抢抓新一轮开放机遇,着力推进规则探索,创新政策举措,引领丝绸之路数据港建设,助推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为“数字底座”,以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双轮驱动,以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数字生态为建设重点,以数字化全方位区域合作引领向北开放“桥头堡”重点城市建设,以网络安全支撑筑牢祖国北疆安全屏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全面支撑美丽青城、草原都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绿色发展。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把提升市民满意度作为数字呼和浩特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让建设成果惠及全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提升数字生态治理能力,助力建设生态首府,打造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

坚持系统观念,协调发展。强化以统筹集约为目标的建章立制,实行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加强各部门、各旗县区、各项目在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政策融合、标准规范等关键环节的协调发展。充分对接国家、自治区、呼包鄂榆城市群、呼包鄂及乌兰察布协同发展以及呼和浩特市重大战略规划部署,确保数字呼和浩特各项工作与国家、自治区发展目标、方向高度一致,紧密衔接。

坚持数据驱动,创新发展。强化数据的关键核心要素地位,打破信息孤岛,推动大数据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持创新在数字化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汇聚京津冀及国内外智慧资源,突出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支撑创新首府建设。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发展。破除制约数字呼和浩特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政企协同推进建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带动数字呼和浩特建设开放发展。

坚持技术引领,安全发展。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运营管理、数据开放等关键环节,强化信息技术、产品及服务安全检测与审核制度落实,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三)战略定位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发挥能源、地质、气候等优势,适度超前部署高标准、高水平、绿色化大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和北方地区高性能超级计算中心,提升区域性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地位,建设“中国云谷”。

中国北疆数字经济示范区。以数字经济为高质量发展突破口,以大数据产业为核心大力发展数字产业化;推动数字经济与乳业、电力能源、石油化工等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打造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中国北疆数字产业集群。

中西部智慧城市新样板。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数字生态治理,助力筑牢祖国北疆绿色生态屏障,实现高效能治理,创造高品质生活,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打造全区引领、数聚智汇的智慧青城,成为中西部智慧城市新样板。

(四)发展目标

到2023年,新型数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初步建成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重要领域、特色行业数字化转型取得突破,中国北疆信息产业集群带动作用初步显现;数字化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大脑功能完善,数字呼和浩特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做到“走在前、作表率”。

到2025年,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先进泛在,建成较为完善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数字经济结构更加优化,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大脑作用充分发挥,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基本建成,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数字生态治理水平全国领先,数字呼和浩特建设取得全面成效。

到2035年,数字化发展程度达到新高度,信息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支撑建成现代化首府。

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国内一流。到2023年,城市平均接入能力达到600Mbps,数据中心规模、数字计算能力和服务能力持续领先,数据中心装机能力达到150万台,超级算力达到140P左右,率先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到2025年,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基本形成,算力规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数据中心装机能力超过200万台,超级算力达到200P,5G网络用户普及率超过80%,建成支撑全国、辐射亚欧的国家算力基础设施基地。

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到2023年,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进一步完善壮大,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超过200家,“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成效显著,重要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建成5个以上行业影响力显著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3-5家登云标杆企业。到2025年,数字化生产力水平显著提升,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速转型,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

数字政府高效协同。到2023年,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的架构基本形成,信息资源目录可共享率达到90%,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可办率达到90%,城市大脑在政务服务、政府管理和政府科学决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25年,信息资源目录可共享率达到95%,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办理,全面实现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数字政府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智慧社会普惠便捷。到2023年,文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就业、社区服务等领域数字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建成5个以上智慧社区试点。到2025年,社会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水平全面提升,数字公共服务能力和公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智慧社会建设成效全面惠及人民群众。

数字呼和浩特建设主要指标表

三、适度超前部署新型基础设施,筑牢“数字底座”

(一)建设区域网络“枢纽”

大力推进移动网络建设。加快5G规模组网与商业化应用,实现全市主城区、重要功能区、重点应用区5G全覆盖,并逐步向乡镇、村延伸覆盖。重点推进“5G+智慧医疗”“5G+农牧业”“5G+工业互联网”等场景落地,打造一批呼和浩特5G特色行业应用标杆。发挥内蒙古5G产业创新联盟作用,培引掌握5G产业核心要素、对5G产业上下游有联动影响、具有垂直一体化整合能力的企业。持续加强城市地下空间、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旅游景区等盲点区域的4G无线覆盖,进一步扩大农村4G网络覆盖范围。扩大窄带物联网覆盖范围,保障室内场所、地下环境、林区等遮挡、边缘区域及偏远地区的窄带物联网网络信号覆盖。

提升固定宽带网络能力。继续实施“宽带呼和浩特”战略,支持基础电信企业持续加大投入,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实现“万兆到楼,千兆到层,百兆到桌”的城市光网发展目标。推进农村百兆光网全覆盖,加快农村光纤网络升级改造。实施骨干网“出口带宽倍增计划”,大幅升级和扩容北京方向互联网出口带宽。依托骨干直联点、云计算中心,将呼和浩特市打造成为中国北疆重要信息互联枢纽和连接全国的信息通信“高速公路”重要关口。推进区域性国际通信出入口、国际互联网转接点建设,支持和林格尔新区引入和部署互联网根镜像节点,创建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积极争取工业互联网交换中心落地呼和浩特。

加快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部署。加快数据中心IPv6改造,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建设IPv6根服务器。加快城域网IPv6升级,引导市级电子政务外网、市属重点企业网站、各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云服务平台以及应用终端加快IPv6升级,实现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提升端到端IPv6覆盖率。结合5G网络建设加快接入设施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改造,初步实现信息通信服务按需供给,信息网络应用个性定制、即开即用。

(二)筑牢北方算力“高地”

构建绿色集约高效数据中心。推动数据中心节能技改和用能结构调整,打造绿色集约高效的数据中心。继续推进“计算存储能力倍增计划”,统筹建设全市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重点建设一批公共服务、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数据中心,满足国家级海量数据资源集中存储的业务需求。积极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强化绿色数据中心资源的异地调配能力,探索跨区域服务模式,力争成为全国区域级数据中心和智能计算中心之一,打造国家算力基础设施北方中心。落实土地、电力等方面优惠政策,推动数据中心与本地企业组团式合作,面向城市治理领域、重点行业企业、跨国企业,提供数据中心(IDC)解决方案。

加快布局高性能计算基础设施。实施“高性能计算机算力翻番计划”,建设内蒙古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北疆大数据计算支撑平台、和林格尔旷视超算平台,打造我国北方地区最重要的数据存储和高性能超级计算中心,重点面向科学计算、模拟仿真等超算应用场景,为周边区域尤其是京津冀地区企业提供高性能超算服务。探索建立量子计算设施和试验环境,部署和发展面向未来的新型计算科技和能力,培育新型计算产业技术创新应用生态环境。

合理布局边缘计算能力。合理布局边缘计算节点,优化整合原有部分小型数据中心改造为边缘计算中心。推动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超前布局,优先在商业区、产业集聚区、人口密集区等地布局集网络、存储、计算为一体的边缘计算节点,满足安防、交通、制造等领域在实时业务、智能应用等方面快速计算需求。

(三)打造设施转型“样板”

全面部署推进协同化智能交通设施。推进道路、桥梁、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和信号灯智能化建设,完善指示指路标志系统,在城市主干道路、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加装导引终端,实现智慧导引。鼓励应用公路、桥梁等智能养护设施,建立集公路、桥梁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造、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启动车联网运营示范区建设,在连接主城区与呼和浩特新机场、和林格尔新区等重要快速路上率先部署车路协同装备。

加快布设清洁智慧能源基础设施。持续推动建设电力物联网,开展配电网终端智能化改造。创新“互联网+新能源”发展模式,建设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合理布局风能、光伏发电设施,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比例和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市级能耗在线监测大数据平台,督促重点用能企业、商业办公等建筑加快部署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端,在智能制造产业园等重点园区推进供能设施一体化建设,构建高效洁净、无缝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大力推广“多表合一”,实现水、电、气、热多表信息的集中自动采集和跨行业数据共享。推动供热管网互联互通建设,完善智能化供热体系,打造“供热一张网”,实现热源统一调配。积极推进智能充电桩布局,搭建市级智能充电桩服务平台。

推进布设千万级规模的市政感知设施。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推动路网、管网、水电等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围绕城市管理、民生服务、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整合各行业各部门物联感知终端,推动“万物互联”发展。推动智能灯杆、智慧管网(廊)、智能停车场、智能取物柜、无人贩卖机、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箱、智慧门牌等合理布局,着力提升智能化、集成化和综合化服务水平。探索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构建城市全覆盖的数字化标识体系,打造和林格尔新区数字孪生示范区。加快推进数字水利设施建设,布设雨量、水位、流量、水质、墒情等感知设备,提升黄河流域等重要水资源动态监测和智能感知能力。

四、加快数据整合共享,挖掘数据资源价值

(一)加快数据资源汇聚整合

建立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梳理城市大脑大数据平台以及各智慧应用数据和服务数据资源,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形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明确数据资源共享属性和开放属性,依法依规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政务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明确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等环节的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完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数据资源分级分类共享、权责明确、审计清晰、安全可控的管理目标。

推动建设“青城大数据湖”。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等基础库,以及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城市部件等主题库,加强数据动态更新,保证数据质量。围绕重点业务领域,积极争取自治区数据向市级基础数据库“数据返还”,强化本地化数据支撑能力。整合监控视频、网络通信、交通物流、卫星定位等数据,通过集成存储、授权调用,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为经济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保障。鼓励拓展数据采集渠道,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利用网络搜取、传感采集、自愿提供、有偿购买等方式,推动行业数据、第三方社会数据依法有序汇聚。

(二)加速数据共享开放利用

深入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完善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功能,简化数据申请使用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基于国家、自治区建设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推动重点领域公共信息资源开放,促进有价值政务信息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开放。推进水务、电力、燃气、热力等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数据按需接入,同步对接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市四区和各旗县区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大力发展数据创新应用。编制城市大脑资源服务申请使用流程规范,建立城市大脑数据治理和运营服务体系。在产业发展、政务治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展数字呼和浩特智慧应用专题和场景建设,实现智能挖掘应用场景,重点围绕交通、教育、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领域智慧化建设需求,打造一批大数据创新应用和典型案例。探索建立城市大脑大数据创新发展实验室,同企业、高校开展合作,充分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打造数据社会服务体系。

(三)探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

探索推行数据要素市场化试点。发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优势,支持建设市场化运营的大数据交易流通平台,通过试点方式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数据授权运营等相关规则,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定价机制,面向重点产业应用开展数据资产评估、数据征信、数据融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等全流程服务,促进数据资产市场化流通。

五、加强数字技术创新,打造区域性创新高地

(一)加强数字人才培引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搭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率先面向数字人才推行“人才绿卡”制度,完善“绿色通道”协调机制,在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启动人才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首府人才信息库。依托“草原英才”工程、“鸿雁行动”计划和重大信息化项目,加快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以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为依托,集群式引入人才团队。率先在数字技术领域推动构建“人才飞地”,探索推广“研发在首都,转化在首府”的引才模式,加快建设京蒙数字人才社区。支持数字经济企业采用期权、股权激励等方式,积极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完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加强本地数字人才培养培训。支持驻呼高校、高职院校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开设数字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技术等新专业,积极推动高水平院校之间交流合作、联合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鼓励校企联合开展本地数字人才培养,着力提升本地青年员工数字素养,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人才培养提升机制,建立共享开放的数字人才培训平台,实现课程上云、资源上云、实训上云、科研上云,共建共享数字人才教育教学资源。采取集中授课、在线学习等方式,提升领导干部和全社会的数字素养。

(二)健全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技术产品研发。围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链、创新链关键领域和环节,推行创新攻关“揭榜挂帅”,遴选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或者联合体开展集中攻关,在工业互联网、5G、网络安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集成电路、虚拟/增强现实等领域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开发一批战略性新产品。依托清华大学-和林格尔新区分布式数据处理系统联合研究中心、内蒙古大数据应用技术学院等创新平台,在云计算、人工智能算法、物联网芯片、数据库等领域实现突破。支持以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太赫兹技术等传感器技术为核心的高端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应用。

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运行和管理机制,构建集高校、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基地等为一体的产学研用合作体系。加快构建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的科技合作环境,鼓励和调动驻呼高校院所的智力资源和科技成果落地。整合驻呼优质高校资源,加快推进环高校创新经济圈建设,以和林格尔新区为重点,加强与清华大学、中科院、北京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大学等高校和研发机构合作,推动建设高水平产业技术研发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各类研发机构,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建立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相关研究咨询机构、联盟,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和产学研用各环节优势资源,最大程度发挥产学研用合作优势。

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续推进“科技兴蒙”行动,依托各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线上线下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供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面向企业的技术服务站点网络,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评估、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实现科技成果向市场价值转化。推进区市共建内蒙古科技大市场,打造线上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开展挂牌交易、拍卖、技术供需对接等服务,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促进机构。依托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形成便利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技术创新投融资体系。建立科技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实时对接科技企业投融资需求,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跟踪,对企业信用评级。建立技术创新成果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补贴机制。完善科技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和“助保金贷款”融资政策,对发展较好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引导优质数字技术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挂牌上市,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三)升级创新服务载体

深入推进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围绕建设创新首府,以呼和浩特科技城建设为核心,积极承接京津冀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输出和先进产能转移,最大限度把全区各类优质创新资源和人才引入到科技城,打造国家西部国际科技合作中心、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区、自治区科技创新中心。以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试验区为契机,在电力调度、乳业生产、畜牧养殖、草原生态、工业互联、煤炭交易、公路物流、信息安全等领域,建设一批创业孵化、技术研发、中试试验、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等高水平开放式协同创新平台。围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引进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培育一批协会、联盟型促进机构,服务促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

加快建设创新孵化器。重点引进全国知名孵化运营机构,通过承建、合作投资和服务外包等方式自建或共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科技园、科研院所等地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成果转化和工程化等中试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六、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大数据产业链延伸升级

大力发展大数据设备制造业。以数据中心新建、替换和定制化需求为牵引,积极推动海量存储设备、高性能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采集产品、大数据一体机、GPU/TPU人工智能服务器等数据中心整机制造和组装产业快速发展。发展数据中心配套设备制造,引入企业开展服务器零部件、机架组装、不间断电源、空调制冷、光纤光缆等配套设备制造,形成产地直销成本优势。围绕数据中心安全可控要求,紧抓国产服务器发展机遇,积极发展信创产业,引进国产芯片服务器、终端制造业龙头企业,建设国产高性能服务器整机制造和组装产业基地。

做强做优做大数据软件服务业。积极对接京津冀等周边城市应用市场,立足数据资源优势,推进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清洗加工、挖掘分析、安全保护及可视化等大数据服务业。发展大型通用海量数据管理软件、数据分析挖掘软件、数据可视化软件、非结构化数据处理软件等软件产品。重点发展人工智能、云渲染等高性能计算产业,积极打造云计算大数据平台服务中心、北方地区高性能超级计算中心,不断提升云计算、边缘计算、超算和云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支撑工业互联网、金融证券、灾害预警、远程医疗、人工智能推理等高频实时交互性业务。加快建设中国银行、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同城数据灾备中心等金融数据中心,打造和林格尔新区“中国金融云谷”。支持建设“基因+医疗影像”精准医疗大数据中心。

培育壮大大数据产业生态。编制大数据产业招商目录,通过奖励、资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一批在线新经济领域创新型头部企业和领军企业,加强产业链企业招引、高端人才引进、项目孵化等配套政策落地。构建大数据企业协同发展模式,开展市级领军型企业、成长型企业及示范工程项目评选,支持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鼓励在线新经济领域的高成长性创新企业优先在科创板上市。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和林格尔新区数聚小镇、云计算基地科技城等项目建设,探索大数据设备共享制造新模式,依托和林格尔新区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大数据“虚拟”产业园和产业集群,高水平建设现代化软件园,打造内蒙古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创新“云招商、云洽谈、云签约”等方式,积极开展线上推介、洽谈、签约等招商引资服务。

(二)积极培育新兴技术产业

重点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挥和林格尔新区超算项目优势,推进高端服务器生产和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等应用项目落地。搭建一批超大规模人工智能计算与赋能平台,推动建设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实现数据存储优势加快向数据高密度运算能力和人工智能运算能力转化,形成呼和浩特市特色、国内行业领先的人工智能超算应用技术。

培育区块链产业生态。加强区块链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实现区块链技术在农牧业、工业、能源、金融等领域集成创新和广泛应用,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协同效率。依托金融小镇、云计算大数据创客中心等,大力发展区块链平台、硬件制造、软件开发、应用服务等产业,引进一批区块链应用企业,开展区块链创业孵化、应用推广、产品验证、培训等服务。强化产业链上下游衔接互动,规划建设区块链产业集聚区和创新创业基地,促进区块链产业集中集约发展。

发展物联网芯片和终端产业。大力支持芯片设计制造领域企业孵化和发展,鼓励“蒙芯”科技研发中心建设布局,加快芯片科技产业创新发展,引进一批识读芯片和传感芯片等下游芯片生产制造企业,提升感知识别核心技术掌控能力。引进力学传感器、气体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光学传感器、电压传感器等传感器生产制造商,以及智能水表、智能电表、智能燃气表等智能数据采集终端制造企业,重点在工业、农牧业等领域布设应用,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推动卫星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动卫星互联网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市场应用和运营服务,建设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及基础配套设施,打造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加快建设北斗内蒙古分中心,实施“卫星+”示范应用工程,在城市管理、智能交通、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国土测绘等方面推进卫星应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以应用为导向,加强基于高分北斗的应用开发与技术创新,着力打造高分北斗智能制造、北斗开发测试、北斗终端应用产业链,推动军民融合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参与国家低轨通信卫星、地面信息港项目,针对农业、牧业、中蒙俄经济走廊等建设提供卫星互联网信息服务。

(三)加快发展特色数字农牧业

加速农牧业生产经营数字化。建设数字农场、数字牧场,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大田、牧场和圈舍中的集成应用,发展“大田数字基地”“车间农牧业”试点。加速推动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中国乳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国家级乳业、草业和林业数字化转型发展高地。推进“菜篮子”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应用,推进重要农牧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立马铃薯、药材、葡萄、乳业、有机杂粮等一批特色农牧产品大数据平台,促进全流程、全产业链线上一体化发展。

大力推进农牧业管理服务数字化。完善农牧业综合管理大数据体系,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业种质资源监测、耕地草场质量监测、农耕机械设备备案、经营主体等农牧业大数据汇聚,推动农牧业大数据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植、畜牧、农机等领域应用,提升农牧业综合信息服务和监管水平。加快“三农三牧”信息平台建设,综合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开发一批农牧业APP,推动智慧农业、智慧牧业、农牧业机械化智能化等普及使用,实现对全市农牧业生产经营情况动态在线监管,打通三农领域信息壁垒。利用区块链技术进一步提升农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上链。

培育数字农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定制农牧业、众筹农牧业等新业态,鼓励发展共享农牧业、云农场、云牧场等新模式。鼓励农产品企业利用自建线上商城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发展电商直播,通过“云直播”“云展示”“云销售”进行推介销售,提升农畜产品品牌知名度。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打造清水河小杂粮、武川莜面、托县辣椒等特色农产品销售新渠道。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赋能农村实体店,全面打通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通道。围绕马铃薯、乳业等领域推广基于生产交易大数据的授信、保险和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模式,创新供求分析、技术推广、产品营销等服务方式。

(四)拓展工业数字化新路径

加快推进传统企业智能化改造。深入实施传统制造业提质转型行动计划,在石油化工、生物医药、光伏材料等重点行业,加速推动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实施“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加快推进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危险作业岗位“机器换人”。扩大数字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物流售后等环节应用,加大装备制造、医药健康等领域应用场景开放力度,加强5G、工业自动化控制、工业AR等技术示范应用,围绕乳业、电力能源等优势产业,率先布局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加快建成和林格尔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和呼和浩特“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示范基地,打造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全面打造独具优势的工业互联网。聚焦乳业、电力等优势特色行业,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鼓励工业企业超前部署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推动“5G+AI+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推动电力能源、石油化工、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领域大中型企业逐步实现云计算深度应用,培育一批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加快推动工业知识、技术、经验的软件化,建设面向电力能源、石油化工、食品加工等特定行业、场景的工业APP,鼓励大中小微企业深度应用。积极争取建设国家乳业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实现乳业数据采集、汇聚和应用。

持续深化“企业上云”行动。加快推进“上云用数赋智”,探索中小企业上云的典型场景及实施路径,针对不同行业企业特点及个性化需求,推进小微企业拓展云计算初级应用,支持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发展。培育壮大云服务商,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面向企业提供可复制的深度用云典型案例和行业解决方案,推动企业从资源上云逐步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数据上云升级,加快企业上云与上平台融通发展,实现企业全要素资源汇聚于工业互联网平台。

加速培育数字工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共享制造平台,深度整合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实现上下游制造企业的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等环节的并行组织与协同优化。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

(五)激发数字化服务新活力

扩大电子商务规模,培育本地特色品牌。加大电子商务品牌培育力度,依托乳业、化工、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电子商务品牌,发展“品牌消费、品质消费”。着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提高工业企业采购销售网络化水平。建立以电商信用、统计监测、数据共享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提升金桥、金川、新城、农牧、盛乐等电子商务集聚区服务能级。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升级版”,围绕马铃薯、莜面、辣椒等特色农产品,依托益农信息社、电商服务站,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物流体系与供应链体系,扩大农村电商规模。加速跨境电商发展,依托“一带一路”、呼和浩特市跨境电子商务试验区等发展机遇,深化与俄蒙“丝路电商”合作。

建设智能物流产业,打造北方集散枢纽。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利用云计算、物联网、机械臂、仓储机器人等技术,打造安全性高、成本低、效率高的智能仓储系统。以京东亚洲一号智能物流园为依托,打造智慧物流示范基地,积极发展物流自动驾驶,利用5G、车联网技术激活产业链,以干线物流、终端配送、封闭场景为重点方向,突破技术瓶颈,降低机器配送成本。完善物流无人机群配送系统,确保路线智能规划、恶劣环境正常工作,从而突破物理限制,覆盖特殊场景。依托呼包鄂乌城市群,扩大智能仓储、无人运输规模,打造北方集散枢纽。实施“互联网+”现代物流,引导骨干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零散物流资源的整合配置,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完善智慧旅游体系,实现全维智能服务。依托智慧城市平台,建设集文化与旅游服务、行业监管、数据决策于一体的文旅智慧化服务平台,让“一部手机游青城”服务广大群众。在大召、白石头沟等重点旅游景区,建设“5G+VR”旅游体验,助力游客身临其境体验旅游场景。推进AI旅游服务在全部景区覆盖,利用人脸识别实现无感入园,利用大数据分析完成客流分析、流量预警、消费分析,利用旅游服务平台实现云排队,利用AI机器人实现智能拍照、智能导航。推进敕勒川文化旅游园、托克托黄河湿地园等旅游园区建设,打造国家级智慧旅游休闲集聚区。发展数字文旅项目,推出敕勒川文化旅游休闲生态基地虚拟漫游等精品力作,设计制作草原、红色、丝路等主题的数字化文创、动漫、游戏、主题餐厅光影秀等产品,提供高品质、沉浸式的互动体验。

加快培育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平台经济生态链,做大做强航天云网、爱养牛、中国薯网等重点平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中小网商提质升级,积极发展线上教育、远程医疗、智慧养老、在线办公等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分享经济发展,规范发展城市民宿、交通工具分时租赁、二手市场交易等新业态,提供基于物联网和大数据的定制化、集成化服务。加快建设智慧服务业载体,推动传统商贸中心数字化转型,探索“云逛街”等新模式,稳步推进“无人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智能服务机器人的作用,促进实体服务行业无人化、网络化、智能化。

七、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首府治理水平

(一)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升级完善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利用现有基础网络资源,推动电子政务外网向村(社区)延伸,逐步提升政务外网在村(社区)覆盖率。持续推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扩容升级,市到旗县区实现1Gbps双链路连接,旗县区到乡镇(街道)不低于100Mbps。探索试点电子政务外网域名分配应用,规划建设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业务系统统一入口。有序推进政务骨干网和接入网络带宽扩容,扎实完成IPv6改造任务,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再新建业务专网,已建成的非涉密政务专网逐步并入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

持续升级政务云平台建设和应用。构建“云、网、端、数”四位一体的政务云平台,实现各级部门基础设施统建共用、信息系统上云互通、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构建开放可扩展的云平台架构,提供弹性扩容、平滑升级能力,强化云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的支撑力度,支持各级部门基于政务云开发建设面向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融合等领域的业务应用,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和业务协同应用。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将分散、独立的内部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定期清理与实际业务流程脱节、功能可被替代的信息系统,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信息系统。市级各部门负责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新建业务系统需基于全市统一的共性支撑平台开发和部署。各旗县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按需推动市级业务系统向旗县区、乡镇(街道)延伸,保障旗县区、乡镇(街道)政务网络、政务业务系统和政务服务应用全面覆盖和高效应用。

持续完善呼和浩特城市大脑。做优做强城市大脑,深化城市操作系统建设,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5G等前沿技术在中枢系统的融合应用。加快大数据平台建设,按照“范围全覆盖、标准全统一”要求,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数据联通,构建基础夯实、能力开放、数据融合、安全可靠的智慧城市新底座。夯实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加固云监测平台、云防护平台和城市安全态势感知的网络安全堤坝,确保城市大脑运转安全、高效。

(二)全面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推动全市各级部门政务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推动旗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标准化建设,持续实施和推广政务服务“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基于现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打通PC端、移动端、小程序、电视端(机顶盒)等各类渠道,打造一体多端、触手可及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施12345为民服务热线平台智慧化升级,推动从“接诉即办”被动响应向“未诉先办”主动治理模式转变。

(三)建设现代化智能治理体系

构建全时全域的公共安全智能防控体系。整合公安部门现有系统,汇聚警务数据、政务数据、互联网数据,形成公共安全综治维稳大数据体系,升级完善智慧公安系统。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打造“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利用深度学习、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为公安、应急等部门提供态势感知、动态管控、预警分析、精准打击等服务。建成社会综治协同调度分析平台,完善智慧公安平台,打造公共安全治理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提升智能决策、协同联动和迅速响应能力。完善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防护能力。

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完善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实现与城轨云平台无缝连接。联通各类设施设备,构建无盲区、全覆盖城市智能交通网,增强交通大数据融合、分析、研判能力,实现交通“可视、可测、可控”。着力解决早晚高峰道路拥堵问题,开展重要路口交通信号灯配时优化、道路信号灯绿波带、潮汐路线优化系统等工程。加强智能交通指挥体系建设,构建高效的“情、指、勤、督”一体化现代交通警务机制。搭建集交通、气象信息于一体的精细化交通气象快速响应服务平台,减轻高影响天气对交通出行的影响。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搭建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平台,改善重点路段停车条件。启动车联网运营示范区建设,在连接主城区与呼和浩特新机场、和林格尔新区等重要快速路上率先开展试点。

提升国土空间规划智能化水平。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智慧呼和浩特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和全市国土空间“一张图”平台,逐步打造“规建管”一体化的数字孪生城市模型平台。运用物联网、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完善国土空间“一张图”数据库。全面融合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建设、交通、市政、林草、农牧业、水利等部门专项规划,解决规划冲突、缺乏协调等问题,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加快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规范的线上整合,形成并联审批和智能决策的规划体系。

加快推进智慧住建一体化平台建设。升级完善现有住建管理业务系统,搭建集智慧市政、智慧建设、智慧房产于一体的智慧住建平台,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大力促进BIM技术应用。完善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登记管理、档案管理的数字化。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子平台,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归集全市房地产行业从业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人员)信用信息动态发布,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房地产市场信用评价市场化机制,促进行业自律。

全面提升城市网格化治理效能。以基层网格化治理工作为重要抓手,实行“统一网格划分、统一资源整合、统一人员配备、统一信息采集、统一服务标准”五个统一,积极构建市级统筹,旗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楼栋、单元六级联动的综合服务系统。完善全市一体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建设重点人员管控、公共安全监测模块,推动与12345接诉即办为民服务热线平台深度融合,加强与公安、交通、住建、环保、城管等部门业务系统协同,切实形成“逐级上报、分类流转、分工处理”事件闭环处理机制。加强基层派出所和司法所联建,形成联防、联建、联治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进与网格化平台互联互通。

打造快速响应的智能应急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全市应急管理体系,依托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和全市国土空间“一张图”平台,汇聚整合公安、城管、交通、消防、气象、环保等部门数据资源,对自然灾害、能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实时监控,构建“云(云计算)+网(互联网)+端(智能终端)+案(应急方案)”的立体化智能应急体系。加快建立城市应急指挥调度中心,积极支持旗县和乡镇安全指挥调度协调中心建设,推进应急广播建设,完善风险预测应急预警机制。建立现代化消防体系,构建集消防地理信息、执勤实力、器材装备、重点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火灾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消防事件预判及消防设备精准管理。

(四)加强数字化协同监管能力

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在自治区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基础上,建立呼和浩特市联合监管事项清单,提升事件追溯、部门协同监管效能。推动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联通,加强交易、支付、物流、出行等第三方数据分析比对,实现对行业风险和违法违规线索的大数据精准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监管对象风险等级情况,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概率,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重点领域风险预警模型和监管效能评估体系建设,强化对各地区、各部门监管履职情况的“再监管”。畅通公众社会参与“互联网+监管”的渠道和窗口,运用物联网、网络视频、卫星遥感等技术进一步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

健全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汇聚企业生产经营、流通、金融、税务等数据以及个人金融、消费、行政服务等数据,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主体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商事服务等领域应用。创新“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搭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与市场行为主要信息“一图可视”。建设企业档案信息便民服务查询平台,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实现一体化的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服务。升级完善智慧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

推动智慧党建和公检法协同化建设。统筹完善呼和浩特党建网建设,以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导,以网上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互联网为载体,以党建大数据分析为主要手段,建成功能完备、技术先进、高效管用、安全可靠、辅助决策的党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逐步推进我市党建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提升公检法一体化协同能力,搭建公安、检察、法院专网间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提升执政为民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升级改造,打造全市统一的智慧监察体系。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利用,不断提升档案信息管理与社会化服务能力。持续扩大“智慧办税”缴费服务范围,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持续优化办税流程。

八、推进数字生态治理,体现生态屏障首府担当

(一)加强生态资源智能管理

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智能化水平。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搭建全市统一的自然资源智能化管理平台,将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的空间管控、物联感知、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等信息融合,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与预警,为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评估、生态环境管理等提供持续不断的实时大数据,实现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监管。积极建设和林格尔新区生态大数据平台,打造绿色宜居草原新城。

建设全国领先的智慧林草平台。大力推进林业和草原大数据建设,建设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整合森林、草地、湿地、沙化土地等各类资源要素形成“林草一张图”。完善林草生态监测、灾害预警响应、生态保护管理等智能化应用。建立林草物联网感知监测体系,完善托县、玉泉区等地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覆盖,在日常巡检、火灾火情监控、辅助救援等方面推广无人机应用。为护林人员配备基于北斗和5G网络的移动终端,提升护林人员装备智能化水平。实施“数据赋能草业,助力奶业振兴”计划,实现“数字草业”。

(二)推进智慧水务全面见效

提升智慧水务基础支撑能力。紧密围绕防灾减灾、水资源配置、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管理等水利中心工作,提供全方位、高效率、智能化的水利水务业务应用。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黄河水文、气象、地灾、旱情等状况动态监测、科学分析和信息预报。以哈素海、南湖湿地等水生态治理工程为重点,全面部署河湖水质水量监测、水库水位监测设施。充实完善大青山沿山流域水文站网布局,提升城市水文监测能力,提高山洪、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水平。建设水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水利专题数据库,整合水务局、环保局、气象局、春华水务等机构水量、水压、水质、水环境、气象等数据。

优化智慧河湖应用。基于水务大数据平台完善智慧河湖平台,提升“呼市河长通”APP图像识别、语音识别等智能交互能力,支撑河湖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在六河一湖沿河湖区域部署智慧监控、无人机等设施。

(三)大力推进智慧环保建设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化水平。完善市、旗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覆盖的全域智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大气、水、土壤、噪声等全域全门类生态环境要素实时监测,加快物联网、无人机、视频监控、遥感等监测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企业污染监控,实现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自动监控,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实现超标自动报警。提升生态环保大数据分析能力,建设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推进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环境管理业务数据共享互通,实现全域生态环境“一张图”,为环境质量、总量控制、污染治理、风险防范及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依托智能环卫系统,提升环卫和绿化维护作业效率。

(四)提升智慧气象预警服务

构建气象灾害预警指挥服务体系。积极打造集气象防灾减灾与行业气象服务于一体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城市内涝风险的实时监测及预报预警推送、森林草原防火气象服务、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的实时监测和城市清雪的科学指挥调度,降低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对城市的影响。发展完善智慧气象服务,依托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指挥平台,开展城市居民生活气象评价、城市群内旅游城市和著名景点天气预报、交通干线能见度监测等服务,提升城市环境气象服务能力。

九、推进数字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期待

(一)打造便捷高效的智慧人社

积极开展智慧人社一站式服务。建立“智慧人社”大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开展“一网一库一卡一号一平台”建设,对接政务服务网,实现人社全领域、多渠道、智慧化的全市通办。深化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以自主选择为主、批量采集发放为辅的手段,加大社会保障卡发放力度和覆盖范围,深度发展“指尖办理”体验服务。深化社保大数据在精准服务、政策推演、决策支持和科学监管等方面应用。围绕农村居民、特殊困难人群、低保人群需求,通过大数据比对、调查摸底、数据动态更新等措施,开展特殊群体精准社保救济服务。

打造智慧就业服务体系。依托内蒙古大学、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等高校打造“互联网+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网络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优质的基础实用技能培训和多样化的就业创业服务。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拓展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多元化就业信息发布渠道,建立用工需求、求职需求与培训信息精准对接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产业人才个人画像和人才评价体系,着力支撑和改善就业环境。

(二)提升智慧教育文化服务

打造智慧教育文化发展新标杆。搭建呼和浩特教育大数据平台,全面支撑全市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全量数据收集和分析,指导教育治理决策创新发展。发展个性化、互动化的智慧教育,升级完善智慧教育教学云平台,推动优质教育资源数字化,实现向教育资源薄弱地区精准推送。开展智能校园试点示范,建设智慧实验室、仿真训练场等贴近实用环境的智慧教育设施。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一站式教育学习网络,为学生开辟自组织的兴趣学习网络空间,支持双向直播、多人线上讨论、打卡监督等功能,打造社交网络式学习新模式。推进少年科创平台建设,加强数字展馆的展示与体验。搭建数字文化服务平台,推动重点文化场馆接入平台系统,提供在线参观讲解等服务。积极运用公共区域显示屏、社交媒体平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三)发展智慧健康医养服务

发展完善可靠的智慧医疗服务。依托呼和浩特市公共卫生应急保障等项目,健全呼和浩特医疗健康系统平台支撑体系,升级完善市、旗县区两级全民健康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卫生健康互联互通数据质量。加强远程医疗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中型医院接入国家级远程医疗平台。依托在线诊疗体系,建立分级诊疗平台,引导患者至适宜的医疗机构就诊。加强数字化公共卫生监测体系建设,针对重大传染病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加快推进“多码合一”,建立全市统一“居民码”服务体系,依托“爱青城”APP,实现“一码走遍呼市”。

加快推广智慧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全国第四批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成果,搭建呼和浩特养老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发展以医疗、护理、康复和无障碍活动为一体的养老模式。加速微型物联网传感器在家庭养老的推广和普及,在社区开展家庭微型智慧生活照护服务,建立高龄、失能、失智的老人动态自动报警和社区快速响应机制。建设智慧型养老院,提升远程探视、健康监测、急救响应、心理关怀等数字服务能力。探索民办公助、企业自建自营、公建民营等多种养老服务运营模式,创新发展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智慧养老模式。

(四)打造基层治理服务样板

打造上下协同的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探索和开展呼和浩特市—旗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基层治理云边协同体系建设,形成市级基层管理云平台、区级应用云授权、乡镇(街道)边缘计算节点布局结构,实现基层社区数据上行、下沉的高效流转。运用“爱青城”APP,加快构建从“城市大脑”到“基层细胞”的智能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智慧社区大融合平台,将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实现统一页面入口、统一身份认证,推动社区数据资源全面融合,与市级其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高效流通。探索保险、基金等滚动式智慧社区市场化运营模式,形成政府、企业、业主多方参与、多赢共建的智慧社区建设运营新格局。

提供横向集成的智慧社区服务。实施智慧社区示范工程,完善智慧安防、消防预警、智能看护等功能,推动水电、供暖、物业费用在线缴纳。运用智能终端设备,促进医保社保、快递代收等服务覆盖城市社区和乡镇居民点,打造智慧社区10分钟生活圈。开展社区、辖区医院多级联动和快速送医通道,实现社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一键帮扶。提升物业和家政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水平,依托网络平台促进社区公益服务与物业、家政服务衔接,加强对特殊困难家庭的精准识别和关怀扶助。在呼和浩特科技城、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区域开辟社区智慧双创功能,提供社区24小时创业空间,形成创新街区联动。利用智慧社区平台,实现社区一公里内的就业引导和培训,让百姓有岗有薪有幸福感。

营造社区智能绿色生活环境。加强全市社区智慧化设施配备,推广应用智能门禁、家庭能源管理监控、水电气远程抄表等智能设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契机,加强视频监控、自助服务终端、传感器等基础设施统筹部署。为各类社会服务人员配备智能数据采集设备,常态化采集老旧小区的信息标识、私搭乱建、消防安防、拆违清道等情况。选取具备条件的社区开展智慧生态社区示范工程,建设社区微网、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深化水资源、垃圾分类回收等智能化管理效率,共同构建智能低碳型社区。

十、引领丝绸之路数据港建设,融入新发展格局

(一)因地制宜特色布局数字呼和浩特

优化产城融合的数字化发展新空间。以数字化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建设品质,推动城市治理“一盘棋”,打造智能化“城市客厅”。东部结合机场搬迁,与城市建设同步开展“规建管”一体化数字孪生城市建设;西部推动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与中心城区产城融合发展;南部以三环和大黑河为界,北部以二级水源保护区为边界,加快推进数字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撑南北两大绿色生态涵养区。促进市四区分工协作,分别将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和赛罕区打造成数字技术产业集聚区、数字商贸核心区、数字文化核心区和数字政府引领区。和林格尔新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打造成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先行区。支持各旗县区结合自身资源要素禀赋优势,建设一批数字化特色应用,加快推动装备制造、乳业、食品加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等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

(二)引领呼包鄂乌智慧城市群高效协同发展

以数字应用为纽带促进区域同城化发展。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龙头牵引作用,以数字呼和浩特建设高标准引领呼包鄂乌智慧城市群发展。推动数字交通服务体系区域一体化发展,实现呼包鄂乌交通运输信息资源联动共享。积极试点跨城市教育、医疗、人社等服务同城化,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自治区内异地联网结算范围,完善基本医疗住院异地直接结算机制,探索建立呼包鄂乌四城通办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实现跨城通办。建立跨区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应急管理系统,着力完善呼包鄂乌生态监测网络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联防共治,深化污染源协同治理,共筑“碧水青山”的沿黄生态廊道。整合周边城市资源,联合共建金融监测防控体系,协同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以及信息信用采集、查询和应用制度,实现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通。

以数字经济为主航道深化产业链协作共赢。充分发挥呼和浩特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地位作用,加强区域城市间协调与组织联动,聚焦农畜产品加工、云计算大数据、光伏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科技等产业重点合作方向,着力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统筹布局,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多领域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推动区域数字经济产业链协同、供应链升级。研究建立跨城市合作利益分成机制,积极探索构建大中小城市协同、产业错位布局的生态发展格局。

(三)发展数字贸易融入国家区域战略

积极创建数字丝绸之路数字贸易北方枢纽。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引领丝绸之路数据港建设。加快数字设施联通,继续完善内通全国、外联俄蒙欧的网络通道。推进数字贸易畅通,积极争取中蒙自由贸易试验区批复建设,加快建设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京东“亚洲一号”智能物流园,推动电子口岸和单一窗口服务体系升级,积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对蒙对俄国际数字贸易。探索借助在线平台举办中蒙博览会、中蒙(合作)论坛、中俄特色会展等活动,进一步畅通中蒙俄经贸合作与沟通交流。建设完善“一带一路”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平台,为招商引资和企业“走出去”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深度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把握高铁路网打通有利契机,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京津冀数字科技创新合作,强化基于各类平台的线上线下对接交流,积极吸纳京津冀城市群先进科技成果在呼和浩特市转化落地,有效承接梯次转移产业。把握国家“东数西算”演进趋势,加大算力资源对外合作,积极承接北京、天津和东南沿海地区计算业务,推动呼和浩特市成为京津冀智慧城市群西北方向重要辐射城市。发展跨区域多式联运,打造“青城—青岛”陆海联动机制,畅通面向日韩等国进出口通道,构建“环渤海—呼和浩特—蒙古—俄罗斯—欧洲”的经济走廊通道。积极参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加快两化融合等重点领域合作与交流。合作共建陕甘宁蒙旅游合作区,推动市内优势旅游资源纳入大区域规划板块,探索旅游精品路线、在线体验、在线营销一体化推广。

十一、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筑牢安全屏障

(一)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办法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和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专项督查,检查安全措施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测评,将安全责任纳入考核。财政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同步配套建设网络安全技术设施,并开展安全验收。

全面提升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立网络安全预警防护体系,增强网络安全事件识别、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逐步实现从“基于威胁的被动保护”安全体系向“基于风险的主动防控”安全体系转变。切实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名录,强化各行业、各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监测评估,重点提升数据中心、政务云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能源、化工、制造等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积极采用国产安全可控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自主可控。

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立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建设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制定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网络安全应急响应计划、灾难恢复策略、恢复预案。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大数据环境下网络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开放等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和责任主体,建设面向数据交易的安全评估体系。对政务信息资源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开展常态化同城及远程异地备份。综合运用加密、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建立日常检查、风险控制、应急处理、安全报告和灾难恢复机制。加强数据交易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严厉打击非法篡改数据和盗卖倒卖数据行为,为数据交易服务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十二、 完善配套保障机制,优化发展软环境

(一)强化统筹协调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数字呼和浩特建设领导小组,完善平战一体、条块协同工作理念和机制,规范细化市、旗县区、乡镇(街道)各级工作定位、职责分工和能力建设要求,明确新型基础设施、城市大脑等统筹协调要求较高领域的主管责任部门,强化市级统一标准规范。成立数字呼和浩特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大数据产业联盟,为数字呼和浩特建设提供专业指导和产业支撑。

(二)探索制度创新

完善数字呼和浩特发展制度体系,推动相关标准制定和推广应用,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统筹协调。制定数字呼和浩特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设施共用、数据共享、网络互联、系统互通等技术方案审批和备案管理,避免项目重复建设和数据孤岛。完善项目全流程绩效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数字呼和浩特评估评价体系,明确重点项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强调循序渐进、务实有效,细化推进计划和预期成效,定期对建设进度、质量等开展督促检查和通报考核,研究制定覆盖政府、第三方以及民众绩效考核机制。针对相关战略规划,开展自上而下的全面深入学习,避免机械化、表面化、片面化执行。

(三)拓展融资渠道

发挥政府投资支持引导作用,争取各类政府财政性资金支持数字呼和浩特建设。设立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数据新技术研发、创新,鼓励企业技术以及产品和服务升级,促进大数据产业从“存储型”向“应用型”转变。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多元化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争取金融保险机构支持,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引导金融机构数字化创新,为企业提供智能化金融服务。积极开展以商招商、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通过放开投资准入条件、推进混合所有制等措施,进一步创新建设模式。

(四)创新运营模式

鼓励平台型企业、本土企业参与数字呼和浩特建设运营,积极利用社会资本,招募专业人才,围绕基础性、枢纽性的数字化项目,针对性地提供设施运维、内容服务、产品运营、数据分析等增值服务,避免“重建设、轻运营”。分类挖掘数字城市项目可盈利点,逐步形成数据驱动下的高效开发、增值利用和安全管控长效运营新机制,与各类供应商、服务商、集成商共同构建合作生态圈,共建、共享数字红利。鼓励通过政企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数字化系统提供运维保障。

(五)丰富应用场景

瞄准呼和浩特市发展实际需求和面临问题,面向全国发布城市机会清单,创造场景供给,并通过揭榜挂帅、择优录取等机制创新,吸引更多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领域专精的中小微企业,参与数字呼和浩特建设,培育壮大竞合有序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积极畅通多元化政企民互动渠道,多方联动采集基层需求,全面实时感知社会态势,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充分挖掘园区、社区、乡村等更多细分场景,针对特色应用形成典型解决方案与产品。

(六)加大宣贯培训

积极开展数字呼和浩特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和传统宣传媒介,结合数字呼和浩特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组织开展系列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试点示范项目成功经验,突出示范效应,促进经验交流及宣传推广,努力打造业界有影响力的峰会品牌。开展数字经济科普工作,围绕公众广泛关注的数字经济相关技术、产品、应用、消费、安全等热点及焦点问题,推动科普内容丰富化、多元化,满足公众对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需求。加大数字领域专业培训力度,提升各级公务人员、企业家、创业者群体数字素养,加强稀缺岗位人才培养,不断增强数据共享、获取、分析和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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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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