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企业应牵头成立大数据应用联盟

2017-02-06 13:02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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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数据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将极大地提高社会治理的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而以电信运营商牵头成立省级大数据行业应用联盟,把科技革命与机制变革融合起来,将会迸发巨大的创造力。

  技术及体制原因呼唤大数据联盟的成立

  随着ICT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渗透,一个大规模产生、分享和应用数据的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如果说数据是土壤中的“水分”,开放数据就会形成土壤上流淌的“河流”。就技术而言,制约数据开放、共享、应用的一个重要症结是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要打破基于权力所形成的各种利益固化的体制壁垒,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对数据标准进行集中攻关,从而建立科学的数据标准体系;就体制而言,大数据在具体行业及地方真正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还未形成。客观上还需改善管理模式,使管理方式及架构与大数据技术工具相适配,从而解决内外融合难、上下对接难等问题,并通过“政、产、学、研、金”联盟模式合力促进大数据数据标准体系的建立。

  大数据应用突破亟待产业联盟联合推进

  目前,大数据已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如,科技部《中国云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及工信部《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均把大数据技术作为一项重点予以支持。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工信部于2016年指导全国20多个地方发布了大数据相关发展规划,推动制定了一批大数据国家标准。

  在工信部、发改委、网信办的批复下,贵州、京津冀、珠三角、上海、重庆、河南、内蒙古、沈阳建设了国家级大数据综合实验区。目前,多个省市成立了大数据管理局,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大数据相关政策文件,10多个省份建立了大数据产业联盟等企业合作组织,全国初步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五个各具特色的集聚区域。相关省份已下发文件推进大数据联盟建设,鼓励条件成熟的单位成立产业联盟。大数据行业应用联盟建设将是落实各省经济转型战略,完善数字经济顶层设计,搭建大数据产学研用合作交流平台,推进大数据产业技术发展的重要举措。

  大数据是继云计算、物联网之后IT产业又一次颠覆性的技术变革。电信运营商的行业地位具备了大数据行业联盟成立的相关技术、人才、市场资源。以联通为例,2016年中国联通实现了全国31个省区市数据的统一采集,完成了集中、开放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六大产品的研发,对外运营体系的建立。2016年11月,中国联通集团已牵头成立了大数据联盟,通过广泛整合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智慧发展。截至目前,已有27个省区市分公司开展了大数据对外合作业务,涉及15个行业的200多个合作伙伴,成功实现了收入过亿元。而作为本地化电信运营企业山西联通公司,依托移动宽带和光纤宽带两大精品网络,以及覆盖全国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三大平台,进行IDC、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应用等业务的专业化运营。通过传输网络、宽带网络、移动互联网络、云计算、IDC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具备了云网一体化的整体服务提供能力,大数据应用重点在政务、能源、物流、文化旅游、医疗和服务型制造六个方面实现突破。目前,各省级电信运营商的行业地位已具备了大数据行业联盟成立的相关技术、人才、市场资源及政策储备。

  以电信运营商为依托成立省级大数据联盟,以联盟形式构筑产业生态,把大数据应用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起来,推进职能优化、机制变革,必将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层次和水平,也将为信息通信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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