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审议通过

2016-10-12 11:10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量: 收藏:0 分享

  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

公共数据将适度向社会开放

东莞.jpg

  10月11日上午,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审定2015年东莞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培育入库企业拟奖励资助项目、对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实施奖励和补助有关事项、第二届中国大学生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等。市长梁维东主持会议。

将制定市政府数据开放目录

  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实施八大重点工程,力争到2018年,东莞市大数据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大数据发展体制机制,完成政务云数据中心和政务大数据库建设,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

  八大重点工程包括: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工程、云数据中心整合工程、大数据促进产业提升工程、大数据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工程、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大数据产业集聚工程、大数据融通工程。其中,政府数据共享和开放工程中,将制定东莞市政府数据开放目录,明确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数据的内容、格式和途径。建立东莞市政府数据开放门户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统一的数据访问入口,特别是涉及社会民生的数据要第一时间公开。

  《方案》提出,建立政府和社会联动的大数据形成机制,以政府数据公开共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构建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数据中心,形成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开放清单。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机构,将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整合分析和深入挖掘,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

  同时,依托松山湖建立大数据产业基地,将部分大数据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设立大数据专项,实现项目化管理;探索设立大数据产业引导基金等,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向大数据应用和产业领域,保障大数据建设投入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

一批高企和创新型企业获奖励

  会议审定通过了2015年东莞市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培育入库企业拟奖励资助项目,并同意对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实施奖励和补助有关事项。

  会议决定,根据《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行动计划(2015-2017)》,对61家通过高新技术认定(复审)及92家进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企业,累计给予奖励资助1770万元。

  同时,根据《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对9家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直接奖励,对6家市创新企业给予税收奖励,对19家市创新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资助,奖励和补助金额合计约1600万元。

  会议同意,与清华大学国家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研究院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大学生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暨世界电商生态大会)。据悉,该项赛事将于2016年10月启动,2017年3月举行总决赛。首届大赛曾覆盖了600所高校,1万家企业和数十万学生。

  梁维东表示,要充分发挥大赛的带动作用,促进东莞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吸引跨境电商人才、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办出实效和影响力。


标签:

责任编辑:admin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