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着力大数据平台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2016-03-14 09:03 来源:开天源水务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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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政府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的监测点位全覆盖;基本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在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方面,《方案》提出,在全省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与水文、水源地水质等监测,同时开展与水环境相关的生态指标评估与考核;在近岸海域(海洋功能区划范围)、主要海湾、海洋生态敏感区、海洋保护区、重点渔业水域和重点海洋排污区域等重要海洋功能区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海洋水环境质量、主要入海口水质、自然岸线保有率等监测,以及与海洋环境相关的生态指标评估与考核;在核电厂周边陆域及海域、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空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物等环境要素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

  《方案》明确,福建要加强重点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监测。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自然与人文景观、生态公益林、沿海基干林带、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以及重要河口、特殊保护岛屿、海洋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等海域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的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

  《方案》还提出,福建要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汇聚共享机制。依托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有效汇聚和互联共享机制,并与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对接。海洋与渔业相关单位要将所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统一上传至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高速汇聚、统一集成和共享应用,到2020年实现全省环境监测数据“一网一库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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