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何以成为主义

2015-12-02 08:12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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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者,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数据,就是数字或数值,如1、2、3、4、5……广义的数据,则可概括为人类观察、实验、计算等的记录。作为这些记录的符号,或数字,或文字,或图像,或音视频,从上古时代的结绳记事、楔形文字、甲骨文,到古代乃至现代以竹简、布帛、羊皮、纸张等为载体的图文,直至现在以比特为单位的电子信息,可谓无所不包。

  也许,正是由于互联网技术工程师们习惯于把以电子信息方式存在的内容统称为“数据”,于是“数据”一词便由狭义的“数字”或“数值”演变为主要指向通用的广义“数据”。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现代通信以及相关软硬件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如同一枚硬币不可分离的两面,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高频词。

  大数据之大,还大在数据结构的有容乃大——它不再需要传统的数据库表格来整齐排列,几乎可以无所不包地记录、存储和计算各种规则的结构化数据和不规则的非结构化数据,于是便有了逐步演变为一个数字化世界的可能。

  如此庞大和复杂的数据,远远超出传统计算机的处理能力,于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云计算技术应运而生,承担起存储、传输、计算和应用大数据的重任。而正是大数据与云计算的有效互动,打开了世界观、方法论乃至价值观的新视野。

  在本书中,作者引用专业研究机构的统计,揭示了大数据的规模与速度:一方面,到2014年,全世界电子化数据已增至4.4ZB,即44万亿亿字节,如果将如此之巨的信息量存入只有7.5毫米厚的苹果平板电脑,后者叠加起来的厚度可达地球与月球间距离的三分之二;另一方面,有史以来90%的数据量,都是在过去两年的时间里产生的。

  由此不难预期,一个电子化的、独立于物质世界的“数字世界”,正在大数据和云计算的互动中迅速构建,它虽然不可能穷尽物质世界全部存在,越来越逼近物质世界本体却是不争的事实。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许许多多以往被闲置的数据,由于一些精明商家的开发和利用,开始“变废为宝”。一个耳熟能详的案例,就是那个“尿片+啤酒”的商业发现与行动。世界最大零售商沃尔玛通过大数据统计和分析发现,男性顾客在购买婴儿尿片时,常常会顺便买上几瓶啤酒,于是推出将啤酒和尿片捆绑销售的促销方式,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啤酒销量。

  凡此种种表明,如同宇宙大爆炸般飞速扩张的“数字世界”,不仅日益成为外在的客观物质世界的“镜像”,而且正在越来越多地包含对人类自身行为的追踪和记录,成为人类观察和认识自我的“镜子”。

  抛开学术和技术层面的研讨,大数据及其应用几乎与生俱来就伴随了喋喋不休的争论。其中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开放”,一是“保护”。如果说开放就是要打破垄断分割,推动信息与数据互联互通;变革体制机制,实现数据资源共有共享;鼓励技术创新,促进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拓展数字世界“公共空间”,让大数据和云计算普惠大众,造福人类;那么保护则意味着要在数字世界为个人留下一方“私密领地”,或者为公权力画上一道不能逾越的“红线”——“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

  开放与保护,“公共空间”与“私密领地”,在这里构成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对立在开放与保护“井水不犯河水”,统一在“公共空间”与“私密领地”共存于同一个数字世界,且双方都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证据,正所谓没有“公”即没有“私”,没有“私”亦没有“公”。

  一言以蔽之,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理应奉行同样的价值理念:该开放的一定要最大限度开放,该保护的必须严格加以保护。

  本书向读者展示了这样一幅图景:不管你自觉还是不自觉,乐意还是不乐意,大数据正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并正在改变人们观察、认识、思考乃至生存与发展的方式。特别是这后一方面的变化,或许就是“大数据”之所以成为“主义”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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