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社会”的发展趋势、时代特征和业态成长

2020-09-11 18:03 来源:电子政务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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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数字社会”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文化形态,是藉由数字化、网络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当代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得以孕育成型的。数字社会发展,成为当代人类社会变迁发展的必然趋势。数字社会运行和网络生活状态,具有跨域连接、全时共在、行动自主、持续互动、数据共享、资源整合、高效协作、智能操控等多方面的本质特征,其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生活等领域也广泛促成了各类“数字业态”的成长。

  数字化、网络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当代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孕育了“数字社会”这一特定的社会文化形态。总体而言,数字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在全球许多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已迈开坚实的步伐,在实践探索中积累了经验做法。展望未来,数字社会的发展必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前景。

  一、正确把握“数字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置身于数字社会发展的背景条件下,有研究者提醒,应当“对我们生活的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时代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本文认为,数字技术进步和数字社会的发展,是当代人类社会变迁发展的重要形态特征,这样的社会发展态势将一往无前,不可逆转。同时,全球发展整体格局当中的内在竞争和对抗,也必然会呈现更加剧烈的状态。

  其一,数字社会的发展趋势不可逆转,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和全力助推这一时代进程

  数字技术的持续进步和广泛应用,数字化基础设施的构建和智能化应用设备的普及,共同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数字化浪潮,进而推动着数字社会的到来。研究者指出,数字技术具有蒸汽机技术、原子能技术等近代以来的一切代表性技术所“不可比拟的社会扩张力和社会推动力”,“数字技术社会化”带来“社会的数字化”。在信息时代,比特(Bit)“弥漫、浸润着我们生活的所有空间”,数字技术则“几乎囊括一切信息,覆盖各个社会层面和整个社会时空”。在数字社会,不仅实体的事物可以“数字化”,即由数字符码来标识各种各样的实体物品,而且,人们的思想观点和行为活动以及它们的动态变化等,也都可以经过“数字化转换”,畅行于虚拟的数字网络空间。数字化的发展趋势以及与之相伴的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一道,共同构成人类社会当代及未来发展的根本驱动力量。其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无论是在公司企业和行政机关那里,还是在学校、家庭、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之中,都已经显现出来,并且还会深化和拓展。

  数字化发展过程,是信息技术进步和信息技术应用带来经济社会各方面积极变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不可逆转的。数字化发展过程,将伴随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构和运行能力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领域方方面面的运行过程深度融合起来,造就新的技术、新的产业和新的业态,催生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新面貌。数字化可以对传统产业进行提升改造,为制造业转型发展提供前提基础,还可以拓展出一系列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新兴产业,增强整个经济运行的竞争力。比如,围绕人工智能的前沿技术,产学研各界进行技术攻关,语音识别、图像识别以及无人驾驶等应用技术的开发,都获得极大的进展。由此,经济社会发展得以往前推进,整个社会面貌也得以深刻改变。

  进入数字社会,数字化进程的普遍展开,会形成海量的基础信息数据,而这些基础信息数据,又将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领域所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要素。这就意味着,在传统意义上的土地、原材料、劳动、资本和管理才能等资源要素之外,数字化的数据信息,已经成为又一类新的资源要素。基础信息数据的生成、获取以及分析、运用,将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信息数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所能创造的价值,将具有无可限量的伸展空间。

  正因为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当今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引擎,所以,世界各国纷纷将推动其发展,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我们国家也在这方面未雨绸缪,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整体谋划和战略决策。2015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正式提出“互联网+”的战略构想,提出要将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的信息技术相结合,实现各行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之后,国务院于2015年7月正式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互联网+”行动计划的顶层设计方案,意在推进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2015年8月19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并于9月5日正式发布。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了“数字中国”建设的目标。2017年7月,国务院又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目标。

  可以说,这些重要的决策部署,也已成为我国各级各层面各领域全力助推数字社会发展的基本行动指南。

  其二,从全球发展的整体格局来看,各国都必须审慎面对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社会发展的竞争态势

  回溯数字技术进步和数字社会发展的演变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数字社会这一指称的雏形,与“数字地球”概念有关。1998年1月31日,时任美国副总统阿尔·戈尔在《数字地球:对21世纪我们星球的理解》的演讲中,首次提出“数字地球(Digital Earth)”这一概念,他“以近乎科幻小说的语言表述,向世人描绘了‘数字地球’的虚幻轮廓。”这种“充满‘幻想’的创意”,把人们带入了一个“融电脑、数字化、网络化和虚拟化为一体的广阔的‘赛博空间’(cyberspace)。”同年7月,美国商务部发布了《浮现中的数字经济》报告,就此,美国政府正式揭开数字经济发展的序幕。此后,美国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同时推出了许多相关举措,引领了数字技术发展的时代潮流。有研究者分析指出,“数字地球”概念的提出,源自数字技术的应用,它本身是“一种嵌入海量地理数据的,多分辨率的和三维的地球表示”,是“现实地球的数字化重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用“数字方式”去认识和处理资源、气候、生态、农业等诸多地球问题,“数字地球,证明了人类观察、了解、控制全球能力的空前提高。”其实,“数字地球”概念背后,涌动的恰恰是数字技术等当代信息技术发展带给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

  而如果我们从全球各个国家发展战略部署的角度来看“数字地球”问题,我们还应当注意到,数字技术等一系列先进技术的应用,也已经在经济、金融、贸易、社会、文化、政治、军事等各个领域,形成了更加激烈甚至更为残酷的竞争和抗衡态势,即形成了一个“没有硝烟的世界战场”。有研究者特别强调,“数字地球,就是政治。”“谁先把握这个地球,谁就有可能控制这个地球;谁落后,谁就会被控制,被掠夺,甚至挨打。”也有研究者建议,“我们有必要用更长远的战略眼光,分析‘数字地球’可能带给我们的潜在的威胁,重新审视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和对地观测等方面的战略规划,制定具有战略防御意义的应对措施。”可以说,当年“数字地球”这一战略构想的提出,即已向世界各国传递出了数字社会发展进程中全球竞争的明确信号。

  在“数字地球”这一概念之外,2008年11月,美国的IBM公司又进一步提出了“智慧地球(Smarter Planet)”概念。2009年1月,时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开肯定了IBM“智慧地球”的思路。2009年8月,IBM又发布了《智慧地球赢在中国》计划书,正式揭开IBM“智慧地球”中国战略的序幕。IBM的“智慧地球”战略,已经得到了各国的普遍认可。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被公认为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而与“智慧地球”密切相关的物联网、云计算等,更成为科技发达国家制定本国发展战略的重点。有研究者提出,2008年欧洲信息社会与媒体委员会发布的《2020年的物联网:未来之路》的报告,给“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提供了一个较为权威的定义,其把“物联网”定义为由一些“具有身份标识与虚拟的个性化特征,可以利用智能化接口在智能空间进行相关操作,并可以与社会的、环境的、用户的上下文相互连接并进行有效沟通”的物体所构成的网络。其进一步分析认为,“智慧地球”概念的提出,“揭开了自然系统和人工系统融合感知的物联网时代序幕,为物联网的利用找到了智慧应用的先例”。此后,社会生活中又出现了“智慧城市”、“智慧校园”、“智慧图书馆”、“智慧服务”等诸多基于物联网而得以实现运行的智慧服务平台,这表明,怎样充分利用科技信息资源为知识创新服务,已经成为智慧地球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有研究者提出,物联网这一“新型网络”是由“物理世界的联网需求和信息世界的扩展需求”催生出来的,“物联网通过对物理世界信息化、网络化,对传统上分离的物理世界和信息世界实现互联和整合”,其核心在于“物与物之间广泛而普遍的互联”。研究者强调,物联网这一概念“已超越了传统互联网的应用范畴”,而呈现出“设备多样”、“多网融合”、“感控结合”等特征。

  应当说,无论是“数字地球”的战略构想,还是基于万物互联基础上“智慧地球”范畴里的各类服务应用,其都在明确提醒人们,在全球发展的整体格局当中,一直存在着极为严峻的竞争态势,需要我们予以清醒面对。在推动数字技术进步和数字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各国都必须审慎面对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社会发展的竞争态势,谋划好本国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社会发展的整体进程。

  二、深刻洞察数字社会发展的本质特征

  依托一系列技术因素和非技术因素的支撑与保障,数字社会发展搭建起了网络平台和场域,也建构起了虚拟形态的网络社会生活。英国学者西蒙·庞特就曾经把互联网称作“数字化革命的支柱”,并且提出,“数字化革命恰逢我们这个时代,我们经历、见证并且亲验了这一持续重塑社会、掌控人类状况的技术变革。”

  就其内在本质而言,数字社会在整体架构特征上,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它在数字化的前提下,依托覆盖全球、贯通八方的互联网络,从最具有基础性意义的技术保障和运作机制层面,为解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必须要面对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建构起前所未有、稳定可靠且卓有成效的活动平台、社会场域和通行路径。经由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运行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得以较好地解决,从而形成了数字社会运行和网络生活状态的本质特征,具体显现为跨域连接、全时共在、行动自主、持续互动、数据共享、资源整合、高效协作、智能操控等不同方面。

  跨域连接。跨域连接首先要解决的是普遍连接的问题。普遍连接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数字化连接,也包括物与物之间的数字化连接、智能设备与智能设备之间的数字化连接,还包括依托数字化而实现的人、物、智能设备相互之间的连接和贯通。与此同时,跨域连接还在普遍连接的基础上,依托数字化所带来的虚拟化的独有便利,革命性地解决了跨越地域空间限制而实现有效连接的问题,从而真正实现了全球网络一体化的互联互通目标。在跨域连接而成的网络世界里,任何一个具体的人、物或智能设备,其实都是作为数字化网络上的“连接点”而存在的。

  全时共在。在互联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络快速发展起来以后,人、电脑、服务器、智能设备、信息数据资源库之间的跨域连接问题得以顺利解决,有了这样的基础条件和技术支持作为保障,虚拟形态的网络空间也就自然演变为一个行为活动空间和场域,人们随时随地可以通过个人电脑或其他任何智能终端设备登录网络空间,介入网络生活。而这样的登录和介入,只要合法合规且具备基本的技术门槛条件,就不再会受到其他限制性条件约束了。从理论上讲,人们登录和介入以后,就可以全时共在了。

  行动自主。数字社会、网络时代和赛博空间,为作为社会生活之行为主体的人提供了极大的行动自由。人们在网下的现实社会之外,赢得了赛博空间这一虽不占有实体空间但却又可以无限延展的行为活动空间,其符码化的网络行为活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回归和彰显行为主体的自主性。

  持续互动。数字化和网络化的便利,造就了人类网络行为活动的虚拟形态呈现和在网络空间里面持续互动的便捷展开。人们可以在网络空间内特定的一个“场所”聚集起来,围绕特定的发展议题、公共话题或彼此共同感兴趣的事项,展开深入持久的交流讨论和沟通互动。尽管参与者的对象范围可大可小,但网络空间里的持续互动却是时时都在进行的。

  数据共享。网络世界贯通的是一个个的人、一台台的电脑和移动终端设备以及一个个的大型服务器和数据库。在某种意义上讲,网络空间其实就是一个信息数据不断生成、存储、流转和分享的“无形而在”的特定空间。信息数据的流通和共享,是其独有的优势所在。这样的优势,前所未有。

  资源整合。网络空间实现了人、电脑、服务器、智能设备、信息数据资源库的连接和贯通,也就意味着其把各类资源要素都整合在了这个特定的平台和场域里面,能够最大限度地对各类资源要素进行整合利用,使其发挥出最大的效用。网络空间的资源整合,既可以跨越现实的地域空间界限来实现,又可以更方便快捷地完成资源要素的对接和组合,提升资源整合的时效性。

  高效协作。技术或工具意义上的互联网络背后,其实隐含着的是社会与文化意义上的关联状态与关系网络。网络世界既实现物的连接,更实现人的连接。与网络空间里的资源整合相一致,人们依托于网络空间这一平台和场域,还能够在各个不同的工作与生活领域,达成彼此合作的目的。

  智能操控。在本质上讲,人工智能就是基于数字化发展的时代背景,将数据信息获取、数据运算处理和数据挖掘运用紧密结合而依托设备得以实现的“类人脑”运算处理过程。数字技术,“从空前深广的意义上,改变我们的社会”,成为“当代社会结构变动的内驱力和助动力”。通过计算机和各种数字技术,“使用体力直接操作生产工具的劳动,逐渐让位于使用脑力的间接操作的智力劳动。”利用一系列智能设备和自动控制设备,来为人们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是数字社会和网络生活发展到较高阶段的重要表现。

  在数字社会和网络生活的条件下,不仅人们彼此之间相互联通的方式变了,整个社会生活当中的经济运行、生产管理、价值创造、贸易往来、服务提供、教育培训、文化创新、政治参与、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等方方面面的生活内容及呈现方式和运作机制,也都发生了或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就是研究者所称的“数字技术社会化带来的直接社会效应”,即“运作方式的根本变化与效率的极大提高,推动了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面对已经改变而且还在继续发生改变的数字社会和网络生活,基于“社会活动日益频繁化、运行周期缩短、节奏加快,有时从计划到实现在瞬间完成”的全新发展态势,人们“有必要调整转换时空观念和时效观念,加强对发展进程的把握与宏观规划”。对于发展进程的谋划者和推动者而言,“灵敏性、随机性、预测力、吸纳与消化力及预案处理能力等,都是现代战略谋划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三、全面拓展“数字业态”成长的实践领域

  数字社会的发展,覆盖包括经济发展领域在内的整个社会生活诸多领域。未来数字社会的发展,将进一步依托大数据的支持,在社会生活各领域当中培育起更多的新生业态,进一步改变整个社会生活运行的基本风貌。就此而言,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当代信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影响,显然是“宽域的”“广域的”甚至可以说是“全域的”。除却影响范围之广以外,这方面的影响还是纵深的,有些则可称是颠覆性的。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全面拓展数字业态成长的实践领域,进一步促进数字业态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成长,是我们恰当的选择。

  一是要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领域的业态成长。对于人工智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有着极为深刻的阐释,该规划指出,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将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改变世界”,就其当前和未来的发展而言,人工智能也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人工智能作为新一轮产业变革的核心驱动力,将进一步释放历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积蓄的巨大能量,并创造新的强大引擎,重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活动各环节,形成从宏观到微观各领域的智能化新需求,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发经济结构重大变革,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整体跃升。”在发展人工智能新兴产业方面,该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人工智能关键技术转化应用,促进技术集成与商业模式创新,推动重点领域智能产品创新,积极培育人工智能新兴业态,布局产业链高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这具体包括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智能终端以及物联网基础器件等一系列新兴产业业态。与此同时,人工智能的发展,还将有力地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的融合创新,要在制造、农业、物流、金融、商务、家居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产业业态的智能化升级。我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中也指出,“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大数据对于世界各国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以及整个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和国家治理能力等,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其可以推动社会生产要素的“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化利用”,能够显著提升整个经济运行的水平和效率。

  有研究报告提出,“互联网+”加速推进各行各业与互联网之间的深度融合,为产业发展领域的创业创新,拓展了空间,提供了平台。从媒体出版、广告营销和通信行业,再到零售、交通、餐饮、旅游、教育行业,以至批发、制造、金融、地产和能源行业等,应当说,处处都可以见到数字时代互联网创业者的身影。可以认为,数字技术的深度开发和广泛应用,正在变革技术创新的组织模式,为产业创新提供内在的动力,进而催生一系列新的产业业态的形成和发展。

  二是要进一步促进公共服务领域的业态成长。推动数字社会的发展,也要进一步促进公共服务领域的业态成长。正如我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所分析的那样,“大数据应用能够揭示传统技术方式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促进社会事业数据融合和资源整合,将极大提升政府整体数据分析能力,为有效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提供新的手段。”有研究者分析认为,在既往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政府职能主要在于“统计管理”,目的在于“为统治者和精英决策层提供决策数据与信息支撑”。而进入信息社会或数字社会以后,情况则发生了变化,政府职能是“以数据融通和提供智慧服务为主”,其要着力解决“信息碎片化”、“应用条块化”、“服务割裂化”等问题,“确保信息数据在政府与社会、市场及公民之间畅通,以更好地提供基于个性化的政府服务,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统计政府”到“数字政府”的转变,一方面体现为“是人类技术进步的客观结果”,同时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类社会治理理念的巨大转变”。就表象而言,“数字政府”要实现政府职能部门办公办事流程的“数字化”和政务事务处理的“电子化”,而其在实质性内容上,则更多的是指“政府通过数字化思维、数字化理念、数字化战略、数字化资源、数字化工具和数字化规则等治理信息社会空间、提供优质政府服务、增强公众服务满意度的过程。”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会议通过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我国要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进而构建起“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意见”还提到,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来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的发展;应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2018年6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要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办理。明确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原则上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并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方案还要求,要拓展网上办事的“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显然,这样的规范要求,不仅能大大推动政务服务网络化、便捷化的进程,而且还会进一步促成政府职能部门服务流程整合再造、服务水准逐步提升的积极效果。

  由此可以看出,“数字政府”建设所触及的根本性问题在于,要提升政府职能部门公共服务的水平。社会对“数字政府”的呼唤,反映出在当今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快速发展的数字信息时代,社会公众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其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提出了更高水准的客观要求,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公众的诉求,政府职能部门本身要进行自我革命和自我改造,要增进和密切其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真正彰显以人民为中心、为民服务的价值理念,为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高质量和人性化的社会公共服务。

  三是要进一步促进社会生活领域的业态成长。数字社会的发展,不仅显现为产业发展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业态成长,在其他社会生活的各个不同领域,同样蕴含着新型业态成长的蓬勃力量和广阔空间。即是说,数字社会发展,会直接带来人们生活样态和生活方式的不断更新,使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独特风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充分发挥互联网高效、便捷的优势,提高资源要素的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意见”还提出,要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事实上,就近年来我国社会生活各领域所发生的一系列全景式的深刻变化而言,我们已经充分领略到了数字社会发展的独特魅力。在未来的发展中,因数字社会发展而促成的社会生活各领域的业态成长过程,还将进一步深入地展开。

  在日常生活服务领域,全力推动新的业态成长。基于移动互联网入口的各类城市生活服务项目,诸如网上社保事项办理和社保权益查询、医保费用的跨地区结算、公民个人和企业的相关证照申请和办理、日常生活消费的费用支付等网络平台的服务应用,都需要进一步推广。同时,还要坚持资源整合、平台互通的原则,通过必要的顶层设计,让不同的网络城市生活服务的应用软件和操作平台,能够适当整合和有效贯通,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建设和“事出多门”,让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能在网上享受便捷高效的城市生活服务,尽力做到在网上“不需要跑路”的前提下,也能更加高效便捷地使用城市生活服务平台,做到“最多跑一次”。

  体验经济和共享经济的新型业态,也要进一步提升拓展。实体零售商可以利用网上商店、智能试衣以及移动支付等新的技术手段,为顾客提供更加人性化和个性化的购物消费体验。在着力破除准入门槛高、服务规范难、个人征信缺失等瓶颈制约因素前提下,推动网络约车租车、在线搜房租房等新的生活消费业态。基于互联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络的大量特色各异又内容丰富的文化体验、媒体传播、旅游休闲、社会交往等服务,也会生成各种形式多样的新型业态。

  随着相关技术的日渐成熟,在日常生活的许多领域,日益智能化的机器人会成为替代人类自身来打理日常生活,提供各类服务的“高级助手”和“主要劳动力”。从长远发展来讲,智能机器人不仅可以在体力劳动尤其是一些需要精准操控的技艺性劳动方面,成为人的替代者,其还可以在许多复杂的智力劳动方面,代替人类大脑进行“类脑思考”、展开逻辑运算甚至从事一定程度的创新创造活动。

  在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全力推动新的业态成长。《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对数字社会发展进程中,如何进一步探索和推进新型的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给出了明确的方向性引领,这是未来我国教育公共服务领域培育新的业态、促进业态成长的根本遵循。《意见》提出,要鼓励各类学校充分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网络化教育的新模式,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不断促进教育公平;《意见》还提出,要鼓励各类学校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等方式,对接线上线下的教育资源,探索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公共服务提供的新方式,等等。

  可以认为,在数字社会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着力开发数字教育资源,为受教育对象和社会公众提供网络化的教育服务,无疑会极大地改变教育公共服务的运作模式,会衍生出一系列全新的教育服务业态和教育产品形态。

  在医疗健康服务领域,全力推动新的业态成长。近年来各地互联网医院的快速发展,就是依托既有的医疗机构,在实体医院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来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智慧医疗系统和健康管理系统,都是集各种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其可以涵盖很多服务项目,包括医疗咨询服务、智能医疗诊断、患者监测、实时健康管理、推荐医疗方案和药物以及跟踪病人和病历、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共享等。

  我国2015年颁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就已提出,要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具体提出了“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等一系列目标要求。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数字社会发展背景下医疗健康服务新业态的培育和成长,2018年我国颁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中又进一步提出,要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不断拓展医疗服务的空间和内容,着力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允许在网络平台上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允许医师在掌握了患者的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处方。《意见》也提出,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在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诊疗诊治新业态的培育和成长方面,《意见》还明确要求,要鼓励医疗联合体内上级医疗机构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为城乡基层社区的患者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等诊疗服务,促进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的实时查阅和互认共享,加快实现医疗资源的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和业务高效协同,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

  在老年生活保障领域,全力推动新的业态成长。智慧养老是一种新兴业态,要以养老服务为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和精神慰籍。2012年,“智能化养老”的理念首先由全国老龄办提出,鼓励和支持智慧养老的实践探索;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又提出,计划5年内建设500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就此,智慧养老驶入发展快车道。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各地以社区为基础,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同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老年人的卫生健康服务方面,《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加强老年慢性病在线服务管理”。《意见》还鼓励开展“网上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推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的转变,改善群众签约服务的感受。

  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养老服务就可以实现和家政、物业、餐饮、物流等诸多服务行业的有效对接。依托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涉及老人群体智能呼叫、老人定位、配餐送餐、生活用品配送、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挂号预约、家庭医生出诊、健康护理健康监控、生命体征监测、精神交流等多方面的资源要素,都可以整合起来,满足老人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提高老年服务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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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ozh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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