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1)》

2022-05-23 11:05 来源:新疆数字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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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由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数字经济研究院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共同编制完成的《新疆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出炉。

《报告》显示:新疆数字经济活力十足。2016-2021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从2048.68亿元增长到4255.70亿元,年均增长17.95%。新疆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逐年提升,从2016年的21.30%提升至2021年的27.36%。数字经济已成为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乌鲁木齐无论是从数字经济发展指数、发展环境,还是从数字应用发展等方面,都领跑于全疆其他地(州、市)。”5月19日,《报告》主要撰稿人、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陈兵说。

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用于衡量区域数字经济综合发展水平。数据显示,新疆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由北向南梯次分布,在十四个地(州、市)中,数字经济发展指数排名前三位的是乌鲁木齐、伊犁和克拉玛依,指数值分别为86.5、33.3和32.1,其中,乌鲁木齐连续五年排名第一。

陈兵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乌鲁木齐市数字化进程已经扩展到政务、民生、实体经济等各个领域,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从发展环境来看,乌鲁木齐市引领新疆数字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近年来,乌鲁木齐市不断完善政务服务App等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打造“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实现90%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同时,智慧体系不断延伸,让城市管理更加智能化、精细化。

《报告》显示:2021年,新疆数字应用发展指数在数字经济综合评价水平的占比为25.83%,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数字应用发展指数排名中,乌鲁木齐市数字应用发展评分达到75.96,排名第一。

“这主要得益于新疆软件园强大的数字化基础。2021年,新疆继续推进新疆软件园创建‘中国软件名园’,强化产业政策保障,培育软件应用生态,推进工业软件深入应用。”陈兵说。

数字产业发展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撑。数字产业发展指数分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长值占GDP的比重、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投资比重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劳动生产率等三个二级指标。在数字产业发展指数排名中,哈密、伊犁和乌鲁木齐位居前三。

“新疆数字经济规模较小、影响力也不够强。”陈兵说,依托区位和货源优势,新疆发展数字经济具有潜力,尤其是在发展“数字丝绸之路”方面潜力巨大。

举例来说,可以争取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优势,研究、探索在新疆建立丝路大数据交易所,通过丝路大数据交易所建设和运行,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数字贸易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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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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