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计划

2014-05-17 16:05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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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上海市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本市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37号)的要求,制定2014年度本市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市级政府部门开展政府信息资源梳理、目录编制和注册工作,推动一批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重点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完成上海市政府信息资源服务平台二期(以下简称平台二期)建设,研究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对外开放和鼓励社会开发利用的制度规范,基本形成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上海市政府信息资源服务平台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启动平台二期建设,年内基本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行。平台二期提供移动数据服务门户、跨部门数据整合应用、政府信息资源目录挖掘分析、政府信息部门共享管理获取等应用和服务。

  (二)开展信息资源梳理、目录编制和注册

  各部门以市本级信息化部门支出预算支持运维的信息化项目为编目对象,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实施规范 第1部分:目录元数据》(DB31/T745-2013)和上海市政府信息资源服务平台技术规范,全面开展政府信息资源梳理、目录编制和注册工作。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划生育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交通委等试点部门继续深化政府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所有信息化项目信息资源的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其他部门启动本部门政府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年底前至少有40%的信息化系统完成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各部门通过上海市政府信息资源服务平台,采用在线编目、目录导入或者系统对接等方式,年底前完成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的注册工作。

  (三)制定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各部门在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基础上,根据本工作计划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重点开放内容(详见附件),并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工作特点和社会需求,制定本部门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组织推进机制、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开放内容、保障措施等内容。6月底前,各部门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报备年度工作计划。

  (四)开放政府数据产品

  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所确定的开放内容,在9月底前完成拟开放数据产品的组织和整理工作,确保数据产品的实时性、准确性、可利用性。10月份起,各部门通过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www.datashanghai.gov.cn)注册拟开放的数据资源产品,年底前向公众提供数据产品浏览、查询和下载等服务。

  (五)开展政府数据移动应用

  对不适合开放的政府数据资源,各部门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和加工,开发内容丰富、服务便捷、可视性强的移动应用。年底前,各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的各类移动应用注册、汇集至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方便公众进行检索、下载和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原则,并落实由业务综合部门和信息化专业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2014年度本市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梳理政府信息资源。各部门按照"全面梳理、摸清家底"的总体要求开展政府信息资源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同步做好政府数据开放属性认定,做到资源梳理、资源分类、开放属性认定工作同步落实。积极组织所属单位开展业务培训,统筹指导本行业、本领域的政府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

  (三)确保开放数据质量。各部门要确保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质量,确保政府数据资源的开放标准统一、公布频率稳定、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同时,要高度重视政府数据的可用性,提高开放数据的可机读性,方便各类社会主体增值开发利用政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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