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

2019-09-26 17:11
浏览量: 收藏:0 分享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工程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安排部署,以重大工程带动整体提升,加快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新生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工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image.png

2019年9月1日

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重大工程

  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加快重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规模组网,开展5G应用示范工程;加快窄带物联网(NB-IoT)、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等规模发展;持续实施郑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提升工程,不断提升郑州、开封、洛阳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通信质量,建设通达世界、国内一流的现代信息通信枢纽。支持建设一批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行业性、区域性大型绿色数据中心,积极引进互联网知名企业全国性数据中心和农业、工业、医疗健康等行业区域性数据中心;支持建设一批行业细分领域工业云平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广播电视局、大数据管理局)

  (二)积极部署数字经济新业态试验设施。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智慧岛、许昌5G泛在小镇等有条件的区域,率先部署5G基础设施,建设一批面向车联网、自动驾驶、无人运载工具等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的专用试验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郑州、许昌等省辖市政府)

  (三)加快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部署TSN交换机、工业互联网网关等新技术关键设备。推进工业企业采用IPv6、工业无源光网络(PON)、新型蜂窝移动通信技术等升级改造内网外网,协同推进5G、NB-IoT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部署。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支持郑州、洛阳、许昌等省辖市在汽车制造、智能终端、农机装备、矿山机械、电力装备等优势领域创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二级节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郑州、洛阳、许昌等省辖市政府)

  二、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工程

  (一)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建成全省统一、多级互联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优化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调度功能。持续完善综合人口库、综合法人库、电子证照库、社会信用信息库等,提升政务数据质量。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完善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加快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管理局、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统计局)

  (二)推动社会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数据共享机制,鼓励互联网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依法采集并主动开放数据,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支撑。鼓励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将生产运营、产品研发、市场销售、行业运行等数据向政府无偿提供,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管理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鼓励数据资源有序流通。研究制订数据采集及分级分类、政务数据共享、政府及公共数据开放等标准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建设市场化运营的第三方大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探索制定数据交易流程、标准和安全规则,开展面向应用的数据交易试点。鼓励市场主体开展数据交换和交易,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推动大数据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大数据管理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产业集聚发展工程

  (一)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以郑开双创走廊为依托,加快构建以郑东新区智慧岛为引领,云湖智慧城、白沙大数据产业园、科学谷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区,辐射联动郑州高新区、金水科教园区、开封运粮湖数字港发展,打造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和数字化新业态集聚区。规划建设国际化、高水平的软件产业园。建立园区发展评价制度,对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区进行综合排序和动态调整,新认定一批发展快、发展好的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区。推进郑州航空港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建设,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现有产业园区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一批智能化示范园区,提升产业园区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省辖市政府)

  (二)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5G、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等重点领域,加快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区域运营总部、研发总部和生产基地,落地一批引领型、标志性重大项目。实施创新“双百”企业培育工程,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在数字经济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引领型企业。支持省内优势企业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强化产业链整合,加快发展成为掌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行业知名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

  (三)壮大创新型中小企业。围绕工业制造、农业农村、交通物流、电子商务、医疗健康、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支持发展一批大数据开发和应用服务企业,培育壮大成为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积极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加快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孵化-加速、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小微企业培育链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源共享、试验验证、成果孵化等专业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建立重点培育的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名单,定期公布并动态调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四、创新能力建设工程

  (一)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围绕数字经济前沿技术研究、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点领域应用,布局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建设。支持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交易运营(郑州)试点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在特色产业基础较好的产业集聚区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推进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建设,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积极开展“专利贷”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探索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创新开放合作。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强化与国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强研发中心的科技创新合作,大力引进建设一批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等,推动中芬创新产业基地等一批双、多边创新基地建设。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建设运营,集聚一批技术转移公共服务机构,打造技术转移集聚区。支持省内数字经济企业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产业创新联盟。积极举办数字经济峰会、“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活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商务厅)

  五、人才引进培育工程

  (一)加快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将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纳入全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畅通与国内外顶尖人才对接渠道,开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研究制定适应数字经济人才特点的引进和激励政策,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完善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重。拓宽引才途径,探索技术离岸孵化、设置特需岗位等多种方式,柔性汇聚智力资源。(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大数据管理局)

  (二)加强数字经济人才培养。面向数字经济融合发展需求,鼓励省内高校增设或调整相关专业,聘请互联网领域实操人才作为兼职教师,加强实验教学、按需教学。围绕软件产业园规划定位,加快建设开放式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吸引国内外一流软件企业和人才培养机构入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补齐数字经济人才短板和产业创新短板。分类分批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加大对数字经济思维的培养,大力提升全民数字素养。(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程

  (一)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体系,针对政务、金融、能源、通信、水利、交通等重要领域的关键信息系统,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强化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提升安全防护水平。(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委保密办、省委机要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通信管理局、大数据管理局)

  (二)提升数字资源安全保护能力。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个人隐私保护制度,明确数据资源安全责任主体,研究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安全管理规范。强化数字资源监管防护技术手段,严格规范管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安全。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委保密办、省委机要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大数据管理局)

  (三)强化网络安全技术和产业支撑。积极开展拟态防御、量子保密通信等前沿技术研究,加快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芯片及组件、网络系统安全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建设移动智能终端公共安全技术基础服务平台、中部信息安全检测平台等一批高水平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加强网络安全领域军民融合,支持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建设国家一流网络安全学院,持续打造“强网杯”全国网络安全挑战赛品牌,带动网络安全人才汇聚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管理局)

标签:

责任编辑:liudan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