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 《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征求意见稿)

2018-03-23 17:31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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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根据文件精神和省领导批示要求,我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研究编制了《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征求意见稿),现挂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于2018年4月7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四川省科技厅。

  联系人:林  丹,86717630,13071387@qq.com

  丁昭洋,86723655

  附件: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实施方案

(2018-2022)(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的任务要求,抢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机遇,加快我省人工智能技术攻关和深度应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加快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和创新型四川,制定《四川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抓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前瞻性布局。坚持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人工智能重点产品培育、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示范、人工智能企业集群培育“四位一体”推进,构建基础坚实、技术领先、创新活跃、开放协作的人工智能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努力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高地,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建设创新型四川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瞄准前沿。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趋势,突出研发部署前瞻性,在重点前沿领域探索布局,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组织协同攻关,力争在我省已有一定基础的人工智能理论、方法、工具、系统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增强人工智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前沿高端引领发展。

  市场主导。突出新一代人工智能在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需求应用,坚持应用与需求导向,更加突出企业等创新主体的作用,培育新一代人工智能重点产品、扎实推进典型行业应用示范,坚持把改善民生的突出热点问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重大问题作为优先发展领域,率先实施突破。

  动态优化。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营造健康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根据任务进展、阶段目标完成情况和技术发展新动向等,适时调整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加强试点示范,力争推进四川省人工智能产业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保障、环境营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谋划重大专项和创新平台,加快优质创新创业资源集聚,推进项目、基地和人才统筹布局,已部署的重大项目与新任务有机衔接,当前急需与长远发展梯次接续,创新能力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环境营造协同发力。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2年,我省在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关键技术、重点产品、行业示范应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人工智能总体技术与产业发展水平全国领先,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

  ——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取得进展。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科院成都计算所等一批高校和科研院所在自动推理技术、高级机器学习、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智能、自主智能系统等为代表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获得一批标志性科研成果。

  ——重点产品研发取得突破。研发智能制造装备、智能机器人、智慧机场、无人机、智能硬件产品等一批标志性战略产品,获得核心发明专利600项以上,主导或参与制定人工智能技术标准规范15项以上,初步建立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体系。

  ——行业示范应用形成规模。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智能化应用推广、智慧医疗及康养、智能社会治理、智慧交通、智能物流、智慧文旅和智能农业等领域率先应用和推广,实施一批基于人工智能即服务平台技术的重大应用项目,培育200家应用推广服务型企业,10个以上行业应用试点。

  ——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培育30家国内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形成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100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5000亿元以上,促进四川省人工智能产业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力争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核心技术、关键系统、支撑平台、智能应用的完备产业链和高端产业群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人工智能在生产生活、社会治理等方面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极大拓展,人工智能产业成为引领四川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建成更加完善的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

  二、重点方向

  (一)加快发展智能制造。

  围绕国家出台的《中国制造2025》,面向我省装备制造优势产业,深入实施智能制造,鼓励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装备制造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国产化水平,提高自主可控能力,系统提升我省制造装备、制造过程、行业应用的智能化水平。

  智能制造关键装备。推进人工智能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结合我省优势,研发一批高端数控机床、智能物料搬运系统、柔性制造系统和数字化车间等产品,在我省军工、装备制造企业推广应用。

  智能制造新模式。支持离散型制造业企业以生产设备网络化、智能化为基础,应用机器学习技术分析处理现场数据,实现设备在线诊断、产品质量实时控制等功能;支持流程型制造企业建设全流程、智能化生产管理和安防系统,实现连续性生产、安全生产的智能化管理;开展网络化协同制造示范应用,增强人工智能指引下的人机协作与企业间协作研发设计与生产能力。引导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的探索应用。

  (二)加强人工智能领域军民融合。

  围绕军民融合发展国家战略和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任务,创建“人工智能+军民融合”四川模式,将“人工智能+军民融合”作为四川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重要发力点,借助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促进军民技术深度融合、双向转化和充分共享。

  面向我省航空航天等高端产业装备需求,重点支持一批高挡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自动物料搬动系统、柔性制造系统、数字化车间等智能制造装备,通过生产装备的智能化提高军工企业的制造水平和竞争力;支持军工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研究与应用,鼓励军工企业将先进、成熟的智能制造模式向我省汽车制造、装备制造、传统机电产品制造等民用产业进行转移。

  依托我省民用电子信息产业基础好、创新能力强、产品丰富多样的优势,面向军事电子领域,支持我省软件、信息安全、通信设备、网络设备、信息终端等行业的产品智能化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将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先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向军事电子领域拓展应用,实现技术、产品等资源的军民共享,促进军事电子信息装备的技术进步。

  (三)推进人工智能服务民生及社会治理。

  以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为目标,推进人工智能的社会面应用,加速形成泛在的智能化环境;精准化智能服务不断丰富多样,方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高质量服务和便捷生活;大幅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社会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发展便捷高效的智能服务。围绕教育、医疗、养老等迫切民生需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示范应用,为公众提供个性化、多元化、高品质服务。

  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围绕行政管理、司法管理、城市管理、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治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利用人工智能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构建公共安全智能化监测预警与控制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核心技术攻关工程

  1.人工智能基础理论。聚焦人工智能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开展新型深度神经网络模型与学习算法、神经形态视/听觉计算模型、机器推理与证明、大数据智能等基础理论研究,突破多模态神经网络模型、类脑神经网络模型、基于类脑机理的学习算法等理论瓶颈,建立具有可解释性、强泛化能力的人工智能模型;加强跨学科探索性研究,探索人脑感知和认知的可计算模型,支撑类脑计算理论的研究。

  2.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点研究大数据知识表征、知识演化与推理,大数据计算模型和框架,构建分析推理引擎;研究以知识图谱构建与学习、语言场景建模与分析、语义分析与理解等为代表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推进人类与机器的有效沟通和自由交互,实现多风格多语言多领域的自然语言智能理解和自动生成;研究以指纹、三维人脸、虹膜、声纹、步态等人体固有的生物特征为代表的机器识别技术,推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研究空间感知、场景记忆、自主定位与导航等类脑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推动机器人运动仿真、机器人视觉、人机混合智能体等的发展与应用。

  3.智能软硬件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核心算法的硬件化和系统化,支持人工智能相关芯片、硬件和计算平台等技术发展。加快CPU+GPU、FPGA、NPU等通用技术研究,在机器翻译、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三维人脸识别、基因识别等领域形成专用人工智能芯片和高效并行计算平台。重点突破人工智能专用芯片设计、封装、测试、制造技术,研制神经网络处理器芯片、图像处理芯片、智能传感芯片等,研究开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材料,实现高端智能芯片跨越式发展。

  (二)重点产品培育工程

  1.智能制造装备。聚焦我省数控机床、柔性制造系统、轨道交通、发电设备、油气钻采、重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等高端装备,加强复杂环境感知、智能人机交互、实时协同与信息融合、智造大数据、灵活精准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推动我省优势装备产品的智能化升级。重点支持智能柔性制造系统、新一代陆地自动化钻机、机车运行状态智能检测分析装置等市场前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和应用。

  2.智能机器人。聚焦我省加工制造、核应急、油气管线、民生服务等行业,加强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人机共融等关键技术攻关,提升机器人产品在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等智能功能。重点支持辐射救援智能机器人、智能巡检机器人、切割智能机器人、油气管道智能机器人、外骨骼机器人等一批智能机器人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和应用。

  3.智慧机场。聚焦机场智能运控、场面交通管理、行李自动处理、安防监控等,加强人脸识别、语音识别、智能图像处理、智能定位跟踪、智能指挥调度、协同决策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支持场面高精度监视与冲突预警系统、高速行李自动处理系统、机场智能运行控制系统、跑道异物探测系统、无人机综合防治系统、旅客安检智能化系统、机场围界探测报警系统等产品,形成机场智能化运行的支撑系统和产品体系。

  4.智能无人机。聚焦现代物流、电力巡线、环境监测、现代农业等领域,加强新一代通信及定位导航技术、智能避障、自动巡航、自主飞行、群体作业等关键技术攻关,构建民用无人机服务体系,研发一批智能飞控系统、高集成度专用芯片、异构无人机集群的多人协同指挥平台等关键部件,重点支持吨位级货运无人机、多用途民用无人机、特种无人机等产品,形成规模化生产。

  5.智能家居。推进智能传感、计算机视觉、认知计算、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智能技术在家居产品中的应用,提升家电、智能网络设备、水电气表等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重点支持一批智能家电、智能安防、智能家具、智能照明、智能洁具、老人/病人/儿童智能看护系统等智能产品,实现大规模生产和销售。

  6.智能硬件及产品。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核心元器件、智能单元和智能终端产品中的应用,延伸人工智能产业链。研发一批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智能控制器、智能仪表、智能终端等自主可控的智能硬件模块,重点支持一批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人机交互、灵活精准控制、群体实时协同等特征的智能化设备,形成规模化生产。

  7.智慧安监。推进智能感知和监控、智能数据采集、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在安全生产及监管方面的应用,提升政府监管部门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的智能化水平。重点支持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安全生产智能监控、重大危险源智能安全监管等产品,并形成应用。

  8.智能网联汽车。推进智能汽车芯片和车载智能操作系统、新能源汽车整车智能化技术、智能感知、智能决策与控制等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信息交互、辅助驾驶等方面的应用,研发基于人工智能的网联汽车测试评价及试验平台,重点支持一批先进车载智能传感系统、车载智能终端系统、自动驾驶模拟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人车互联系统、智能纯电动物流车等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和应用。

  9.跨媒体智能处理平台。推进跨媒体大数据融合与管理、自然语言分析、视频内容识别、智能云剪辑、机器写稿与编片等技术在跨媒体智能处理中的应用,提升跨媒体协同处理能力;培育音视频内容结构化转换、内容智能编目、视觉局部特征识别处理等产品,研发跨媒体智能处理平台,并推广应用。

  (三)行业应用示范工程。

  1.制造业智能化。开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新一代智能制造技术应用推广,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开展智能优化设计、智能协同设计、智能定制等技术应用,建设智能设计体系;开展智能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等应用,搭建基于机器感知和认知的智能制造执行系统、生产装备智能维护系统,建设“无人工厂”;开展智造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技术在企业资源规划与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形成智慧管理流程。在我省“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进行推广,形成应用示范。

  2.智能社会治理。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在证据收集、案例分析、类案智能推送、辅助办案、法律文件阅读与分析中的应用,提高法院审判智能化水平;开展案件融合、个人/企业涉诉信息画像等在国家信用体系的应用,提高国家机关、金融机构反欺诈、信贷风控能力;开发适于政府服务与决策的人工智能平台,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政策评估、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示范,提升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

  3.智能交通。开展深度学习、交通仿真、复杂环境感知、车辆特征智能识别与跟踪、智能车路协同等关键技术在智能交通中的应用,构建车、路、人等交通要素无缝连接的智能交通体系;开展城市及高速交通道路的智能感知、预测、区域控制和疏导等应用,建立拥堵模型,有效降低交通路网拥堵;开展智能化集中交通指挥、智能交通决策应用示范,提升城市交通系统智能化协同管控水平。

  4.智慧医疗及康养。开展智能医疗新技术、智能医疗新模式应用;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及智能医疗设备在病例筛查、疾病预测、疾病检测、诊疗辅助、辅助制药、健康管理中的应用,建立精准的智慧医疗体系;开展智能健康管理和智慧养老照护技术研究,研发可穿戴智能监护、智能医养辅助设备、智能健康监测系统,构建安全便捷的智慧康养体系,形成应用示范。

  5.智能物流。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商、鲜活等行业物流中司机、货主、货源的画像应用,建立物流行业中的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四流合一”数据融合库;开展高效车货配载、运价智能预测、上下架优化策略等应用,降低物流成本;研发智能物流数据采集、智能化装卸搬运、分拣包装、智能仓储、加工配送设备,形成行业应用示范,提高物流园区等的智能水平。

  6.智慧文旅。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产品协同设计、数字文博、影视动漫、数字娱乐等应用,提升智能化水平;开展计算机视觉、机器学习等技术在景区虚拟三维建模、虚拟展示、虚拟旅游应用,构建九寨沟、黄龙、峨眉山、都江堰等著名文化与旅游资源三维模型资源库;在旅游车辆智能调度、游客智能引导、智能路线推荐、智慧导览等形成应用示范,提升旅游舒适度和游客满意度。

  7.智慧气象。开展大气环流形势和天气系统的关键属性智能识别方法、气象要素特征判别和提取方法等研究,建立智能气象预报模型;制定多源气象数据融合标准,形成规范化、规模化的智慧气象大数据;研发气象预报服务产品智能开发平台,在农业、环保、交通、水利、旅游、航空等行业及国防军事和公共安全领域形成应用示范。

  8.智能商务。开展深度学习在川酒、川茶等行业的应用,建立面向地域、行业、年龄、收入、消费观、饮用习惯等方面的消费群体画像;开展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在原料采购、产品包装、运输、仓储、销售、广告投放以及销售终端管理等应用示范,降低营销成本,提高我省特色产品营销的智能化水平。

  9.智慧农业。研发天空地一体化农业智能遥感监测系统、农业大数据智能决策分析系统及智能农机装备等,开展智能感知、智能决策、智能控制等技术在农业供给、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中的应用,在智能农场、智能化植物工厂、智能养殖场、智能果园、农产品加工智能车间、农产品绿色智能供应链等形成应用示范,提高农业智能管理水平、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四)企业集群培育工程。

  1.孵化一批人工智能创业企业。支持人工智能创新资源条件相对较好的市县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组建专业服务机构,形成集聚各类资源的良好创业生态,打造开放式人工智能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人工智能众创空间及孵化器。推进人工智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并支持企业建设开放式人工智能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培育一批人工智能企业。

  2.培育一批人工智能领军企业。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开放计算平台,提升人工智能的服务能力,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充分发挥我省产业优势,在智能制造装备、智能机器人、智慧机场、无人机、智能硬件产品等领域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强专利布局,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

  3.发展一批人工智能服务型企业。支持各类机构和平台面向人工智能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骨干企业、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创新联盟等搭建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一批人工智能服务型企业,面向人工智能企业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发展。

  4.培育人工智能企业集群。支持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或经济开发区,根据园区基础和优势,培育人工智能研发企业集群、人工智能应用企业集群、人工智能服务型企业集群,壮大我省人工智能产业。

  四、要素支持

  (一)加快重大专项组织实施。

  加强对人工智能的研发支持,实施人工智能领域重大科技专项,增加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的源头供给。跟踪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应用需求,对接国家顶层设计,根据技术成熟度和产业影响度,主动布局,分步推进,开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研究,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点产品,形成一批行业示范应用。

  (二)加强创新平台布局建设。

  按照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和框架,统筹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引导现有与人工智能相关的各类创新平台等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前沿方向开展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联合研究中心;鼓励和支持人工领域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联盟等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

  (三)健全专业公共服务平台。

  积极建设人工智能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打造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具备海量数据计算、深度自主学习、云端智能分析处理、智能系统安全认证、多种生物特征识别等功能的基础资源与专业化应用开放平台,鼓励搭建开源服务平台。依托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提供人工智能研发工具、检验评测、技术评估、人员培训、安全、标准、知识产权、创业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四)培育聚集一批高端人才。

  统筹利用国家和四川省“千人计划”等现有人才政策,加大人工智能领域优秀人才特别是优秀青年人才的精准引进力度,并发挥作用;支持和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和团队,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储备,构建不同层次的人才体系;支持高校特别是省属高校优化学科专业资源配置,调整和新建一批人工智能相关学科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争取国家支持建立人工智能学院。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人工智能发展沟通协调机制,强化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各部门、各地区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相关工作,保障新一代人工智能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人工智能发展专家委员会,研究人工智能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对人工智能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推进人工智能智库建设,支持各类智库开展人工智能重大问题研究,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二)完善政策支持。

  落实对人工智能领域高新技术企业、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初创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完善并落实数据开放与保护的相关政策,鼓励公共数据开放,支持公众和企业充分挖掘公共数据的商业价值。开展人工智能行为科学和伦理等问题研究,加强对人工智能潜在危害与利益评估,加快推动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研究并完善适应人工智能的教育、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体系。

  (三)推进开放合作。

  加强人工智能国际科技和产业合作,鼓励我省人工智能企业与国外有实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和区域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人工智能创新资源。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建设人工智能国际科技合作基础、联合研究中心等,加快我省人工智能技术及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用。积极建设人工智能领域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和通畅的军民技术双向转化机制。

  (四)优化发展环境。

  加强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健全人工智能领域技术创新、专利保护与标准化互动支撑机制,促进人工智能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建立人工智能公共专利池,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应用与推广。积极参与机器人异化和安全监管等人工智能重大共性问题研究,加强人工智能网络安全技术研发,强化人工智能产品和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及时宣传人工智能新进展、新成效,让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调动全社会参与支持人工智能发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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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zhangxiu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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