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网信委印发《关于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的意见》(全文)

2019-06-26 11:27 来源:中共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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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的意见》,决定从2019年开始在全省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的重要意义,遵循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资源、协同推进、鼓励创新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数字经济发展路径。《意见》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为主攻方向,力争用2-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创建一批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数字业态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数字经济示范区、示范园(基地)和示范项目(平台),探索数字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带动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分批分类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在基础较好、辐射引领强的区域优先开展数字经济示范区建设,推进数字产业聚集发展;在具备培育骨干网信企业和孵化中小网信企业条件的园区中,择优开展数字经济示范园(基地)试点建设,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遴选若干在带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有一定成效、创新活力较强、具有推广前景和价值的示范平台项目,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培育壮大平台经济。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的组织保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配套,加强宣传推广。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全面加强对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做好试点示范的统筹协调、规范指导、督促推进等;各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下大力气创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数字经济试点示范区。

  附:《关于开展数字经济试点示范的意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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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ozh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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