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背景下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的体会

2019-06-21 09:53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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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习总书记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战略思想为指导,浙江省政府做出了建设数字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政府治理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是遵循“政府理念创新+信息技术创新+政务流程创新+治理方式创新”四位一体架构的全方位、系统性、协同式变革。省政府提到的到2022年,形成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核心业务全覆盖、横向纵向全贯通的全方位数字化工作体系,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80%以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理,更是将各个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工作逼上了快车道。与此同时,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部门面对的是全程全域、全生命周期的“大市场”,要实施的是量大面广、统一高效的“大监管”,要提供的是发展为先、质量至上的“大服务”。服务和监管领域的拓展,也迫切要求我们在工作方式和手段上进行更积极的创新,而这些都离不开数据和平台的强有力支撑。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从2018年3月启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数字化项目以来,经过近8个月的研发和建设,基本完成了系统框架搭建,实现了主要功能。通过建设主体数据仓,以商事主体和“四品一械”主体为主干,整合归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的全业务数据资源,实现主体信息、信用信息的查询和分析,支撑对内的各项综合业务数据服务和对外的各类公共数据服务。同时,搭建综合监管大平台,覆盖商事、食品监管、药品监管、政务等子平台,并延伸至综合移动执法终端。平台上线运行两个月来,市场监管基础支撑明显增强。本文将结合宁波实践,就市场监管部门数字化转型谈一点心得体会。

  一、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是数据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场主体的入口和主要监管部门,积累了大量的经济主体数据,具备大数据应用的独特数据资源优势。通过充分应用大数据,深入挖掘数据价值,能够更充分、更有效地揭示传统技术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提高监管工作的精确性和有效性,推动决策科学化、执行高效化、服务优质化,真正实现“市场有效、企业有利、百姓受益”,为政府研判经济形势提供及时、全面、精准的数据分析服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比如今年我局得到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营商市场环境形势分析和评价报告,成文过程就与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密切相关。当然我们也面临着现实挑战,“数据是管理的基础,是业务应用的核心"的理念还没有在全系统深入人心;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数据割裂、标准不统一、时效性差、共享水平低等诸多问题成了基层一线人员执法、监管的掣肘。

  为此,我们在综合业务系统开发过程中,及时更新观念、开拓思路,对数据在数字转型中的战略地位予以充分重视,确立了以数据为核心的应用开发理念。一是把“数据仓”建设放在首位。统一数据标准和规范,打破业务壁垒,将商事登记主体信息和省市局“四品一械”审评审批数据进行全面整合,直接归集分散在市局本级和各区县(市)局、功能区分局共性的全业务日常监管数据,形成市场监管信息资源库,为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平台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源。二是建立数据查纠保鲜机制。完成“四品一械”主体核实和问题数据的查纠工作,解决主体底数不明、数据不准等问题;通过与政府其他部门数据的比对分析,剔除“僵尸数据”;确保各应用系统建立数据查纠保鲜机制,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和规范,从一线使用人员现场核查主体数据、数据维护人员审核修改数据、到审核后进入数据仓,形成闭环的数据查纠流程。三是突出数据交换共享服务。建设数据归集接口系统,将系统内部需要保留独立运行的软件系统相关数据、县级局需要保留的共性数据、其他政府部门通过政务云计算中心交换共享的数据归集到“数据仓”。建设针对系统内外纵向和横向的综合业务数据服务平台,以及面向公众的开放数据服务接口系统,按照确定的分类共享数据范围,为系统内外提供安全、标准、规范化的业务数据服务。

  二、数据的关键是数据流的“鲜活 ”

  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一个系统建得好不好,评价的标准永远只有一条,就是这个系统是否有生命力。生命的张力在于血液,而鲜活的、准确的数据正是数字化社会的“黑金”。数据的生命力,甚至比程序更持久,程序会不断升级换代甚至退出使用,但保存的数据却会继续存在,其价值可能与日俱增,历久弥新。离开源头数据,即使有再好的业务模型,再畅通的共享机制,再入木三分的分析都是空谈,因此,对源头的数据怎么重视都不过分。之所以在综合业务系统开发过程中把移动端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是因为我们源头的数据不是凭空得来的,“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正是靠着基层一线的同志的辛苦付出,通过办理注册登记、受理行政许可、开展执法检查等履职行为,不断归集、整理、生成相对应的数据,才有了可供我们使用的海量数据。为此,在开发综合业务系统的时候,我们对基层一线使用者的体验尤为重视,尽可能让系统好用、易用,又能够吸引他们常用,最终都是为了采撷那掬数据的活水。

  一是好用。俗话说,鞋子好不好穿,只有脚知道。基层作为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的脚,对平台建得好不好、系统好不好用最有发言权。数据要全面畅通,就必须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基层直接面对监管对象,只有掌握尽可能多的信息,才能直观了解企业客观状况,使得履职更加到位,监管更加精准,反应更加灵敏。我们的系统建设的一条原则就是充分响应基层需求,尽可能打破层级数据开放权限限制,打通各个业务软件之间的数据隔阂,将各类登记信息、许可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都归入经济主体名下,及时落地到基层,实现内部信息的“双向流动”和不同业务之间的“多面互动”。这种获取数据的平等性,不仅能弥补基层资源配置的不足,平滑数据获取的层级关系,还能培养干部出对市场监管的自豪感,正向激发工作动力。好用的另一个标准就是确保机器为人服务,不搞花拳绣腿。如将大数据标签技术应用到市场主体自动按需分类,满足精细化监管和精确监管的需要,登记许可事项一发生变化即能自动提醒监管人员落实监管任务等。

  二是易用。简单即是美,系统建设首先要简单好用。要能支持移动办公,要尽可能合并入口、综合集成,使我们的监管执法也能像“最多跑一次”一样,实现“最多录一次”,让数据传递代替基层干部跑动,通过信息化为基层减负。要充分借助技术的力量,既确保基层高效完成任务,又能实现文书规范化和信息准确性,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我们的移动执法,打开软件,基础数据资料调取、规范表单文书填报、现场和样品拍摄上传、地理信息定位等功能一应俱全,不管是刚入职的大学生,还是电脑小白的老基层都能一目了然地明确检查任务,并依照提示流程顺利完成任务。能让大家看得到更用得好,实现“技术让监管更简单”、“技术让服务更贴心”的初衷。

  三是常用。数字社会的一大特性就在于数据的跳动频率加快,不断有新的数据产生,并且呈指数级增长。要实现科学监管首先必须取得第一手数据,随着共享水平和互联网水平的提高,一个错误或不准确的数据在系统中游荡越久,被错误使用造成误判的可能性就越大,为此,确保数据的鲜活性至关重要。只有基层一线不断地获取崭新的数据,不断修正数据的精确性,才能支撑整个系统的持续活力和生命力。为此,必须通过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系统干部数据采集能力、分析能力和使用能力,激发使用业务系统的自觉性,为实施动态监管、实时监管和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三、数据流的价值在于业务流程的契合

  数据的采集源于基层,但需要采集哪些数据,如何在遵循法律规范的要求下高效地获得有用数据,实现具体监管行为,则有赖于业务处室。对数据的采集途径要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移”的原则来设计,要通过顶层设计,以业务流程的实现为目标,让数据流动起来,沿着最优的路径流淌,全力构建覆盖市场监管主要业务的综合性系统。

  通过信息化系统将原则性、模糊性、动态性的执法监管要求,固化为可执行、可量化、可追溯的操作要求,构建对市场主体行为全生命周期的监管链。业务处室首先要按照法律、规章的各项要求,以数字化的视角,对具体业务进行重新梳理,形成数字化的拓扑图。这个过程,实际上是把以往沉淀的数据盘活,再引导进入一条条架设好的数据快速通道,当基层一线人员对具体业务进行操作的时候,相关数据都能准确及时地待命左右,进而完成一次新的数据准确采集。在这个业务流程的设计过程中,要注重两个倾听。一个是倾听老百姓的声音,我们“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流程再造就是这个典型,通过听取办事群众意见,掌握群众需求,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路。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有效整合关联,深挖和探究更利企便民的服务方式,由粗放式服务转向精准化定制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更好地满足公众个性化、定制化及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第二个就是在流程再造的过程中要倾听基层一线的声音,基层对数据需求以及怎样达成需求往往是最清楚的。要从业务条线的基层应用需求出发,反复论证,探索实施,实现功能完备、时间节点合理、业务表单科学并能为广大基层认可的数字化流程再造。

  另一方面,要紧紧围绕监管需求,做数据模型的架构师。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数据的对内整合归集、对外交换共享、对上形成数据支撑、对下提供数据资源,加快形成数据“向上汇聚、向下分享、按需流动、动态分析”的联动机制。汇聚注册、许可、检查、处罚、检验、监测工作形成的各路数据后,更重要的是要对数据进行整合分析利用。构建综合业务系统的目的就是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市场监管模式,通过关联分析市场准入、生产经营、投诉举报、违法失信等主、客体数据,通过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形成真正的监管大数据,其结果既能满足一线监管工作需求,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又能满足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联合奖惩的需要,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共治水平。

  四、业务流程再造要体现市场监管人的担当

  数字政府转型,对市场监管人而言是战略机遇。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心竞争力应该包括对数据资源管理、加工和运用的能力。通过对大数据渗透式、全景式运用,对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数据进行合理挖掘和深度应用,促进数据有序采集、有效聚集、有力交集,使市场监管数据活起来,发挥更大效用。同时,基于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中心,逐步形成市场主体景气指数、食品药品安全舆情、市场主体信用指数等智能统计分析,进一步推动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在数字政府转型过程中,社会治理模式正从部门单兵作战转向多部门协同管理和全社会协作治理,推动政府间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是必然的趋势,为此我们一定要及时更新观念、开拓思路,站在整个政府的视角来推进整个信息化工作。一方面要通过内联外合,实现部门间的数据交互共享,放大各部门监管数据的汇聚效应,全面提升监管风险预判和处置能力,实现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架构采集、分析、提供对应的数据资源。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作为与公众接触密切的一线监管部门,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为公众参与和多元治理提供了可能,为企业自治和承担主体责任提供了平台,能有效地促使各个社会主体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产生协同效应,释放社会活力。为此,综合业务系统要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技术保障,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方法,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初衷;要探索优化完善“一证一码通办”公众服务开放平台,实现企业一次申请、同步推送、关联提醒、分类处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把各登记部门的“串联”关系转化为“并联”关系,多渠道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要借助大数据平台开放数据,让普通民众共同参与,强化互动,来解决政府无法完成的、棘手的问题,在市场监管部门管理能力提升的同时,提高政府公信力。

  在此轮机构改革过程中,省政府层面已经成立了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该机构成立的目的就在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统筹管理公共数据资源和电子政务,推进政府信息资源整合利用,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进一步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政府数字化转型。市场监管部门掌握着海量数据,势必应成立专门的数据分析部门,配备专业人才,强化对数据的有效整理、建模分析和全面共享,充分挖掘和释放数据红利,加速推进市场监管系统的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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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ozh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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