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6-19 09:07 来源: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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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8〕1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强“互联网+监管”技术与部门业务深度融合,以大数据云计算为技术手段,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监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各级各部门依托广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市云计算中心,推进数据共享,运用“互联网+监管”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民生、安全、食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创新监督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集公开、监督、问责、分析和决策于一体,基本具备网上公开、信息查询、投诉举报等功能的监督系统,实现标本兼治、联合惩戒走向精准有序。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进以智能手机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为主要监管手段、以电子证照和现场影像为监管依据的“互联网+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运用“互联网+”思维进一步加强民生、安全、食品、教育、扶贫等领域监管力度,促进政府监管实现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若国家或自治区垂直行业职能部门已建有“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原则上不再自行建设本级“互联网+监管”系统,避免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二)构建有效监督问责机制。确保“互联网+监管”系统与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政务服务热线等对接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发现和纠正处理本部门本系统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和政务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分类处置有关问题线索,对“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监督整改,对存在不公开、假公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三)加强网络平台安全防护。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互联网+监管”网络平台安全防护工作,强化信息容灾备份,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原则上统一部署在市云计算中心,财政不支持独立采购所需的服务器、存储、安全设备等配套设施。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依法保护力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制,对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而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间:2019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工作布署。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建设、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压实各个环节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强化绩效考核。该项工作已列入2018年度设区市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专项考评指标,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设置绩效考评的目标任务,细化绩效考评指标,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绩效考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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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ozhi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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