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为做好我市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2017年12月22日前。
二、申报主体
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创新性强、应用示范带动良好,具有一定代表性;
(三)项目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择排名前6名的项目报国家工信部。
四、报送方式
请申报企业将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局软件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泳辉
电话:2896587
电邮:sgs198197@126.com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622室。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