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2017-12-01 09:48 来源:厦门市经信局
浏览量: 收藏:0 分享

blob.png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为做好我市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止2017年12月22日前。

  二、申报主体

  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创新性强、应用示范带动良好,具有一定代表性;

  (三)项目数量: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择排名前6名的项目报国家工信部。

  四、报送方式

  请申报企业将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局软件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泳辉

  电话:2896587

  电邮:sgs198197@126.com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622室。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27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

标签:

投稿人:zhangxiuqin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