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组织开展2017年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2017-11-01 09:23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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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规〔2016〕412号),科学务实推进大数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7〕568号)要求,我委将开展2017年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优秀产品和解决方案相关内容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2.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形式),既包括实践内容,又涵盖理论剖析,杜绝虚构和夸大。字数请控制在6000字以内。

  二、内容要求

  1.大数据产品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挖掘、交易、安全、可视化展示等方面形成的大数据技术、平台或系统等,要充分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通用性。

  2.大数据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包括面向政府数据共享开放、数据交易流通以及重点行业或公共服务领域(如工业、电子商务、农业、金融、交通、物流、医疗健康、教育、旅游、环保、食品安全等)的整体解决方案,要充分突出行业特点,具备可复制性,可以大规模推广,技术架构先进,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优先支持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解决方案。

  三、其他事项

  1.报送方式和时间

  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申报企业登录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案例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an.511860.com/declare/login.html)完成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下载大数据优秀产品或应用解决方案申报书并填写上传至申报系统。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须胶装后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委,纸质版材料要与网上填报材料一致。请各申报企业填写报送信息表(见附件),并将报送信息表、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

  2.组织保障

  我委将对本次征集到的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进行汇总,择优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大数据领域有关权威专家,对本次申报的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进行遴选,汇编成册出版发行,并举办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顺,李媛;

  联系电话:83608069;

  电子邮箱:gxwlhrhc@126.com ;

  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1018室。

  2017年10月27日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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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zhangxiu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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