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大数据产业进程100人》姜欣:深挖电信运营商数据价值,驱动社会效率提升

2016-04-12 14:04 来源:首席数据官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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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大数据是一个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产业,大数据技术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各个领域的运行效率,提升整个社会经济的集约化程度,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2016年,由中国首席数据官联盟与网加时代网发起并承办,北京大学信息化与信息管理研究中心、中国新一代IT产业推进联盟、数邦客协办的"影响中国大数据产业进程100人"大型人物专访活动全面启动,被采访对象分别来自政府、产、学、研、企各个领域,他们将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向大家阐述当前大数据产业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为中国大数据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探索经验、保驾护航,敬请关注!

  第二十期专访人物:中国首席数据官联盟专家组成员,华为资深产品专家姜欣

  姜欣,中国首席数据官联盟专家组成员,华为资深产品专家。曾先后服务于中国移动、华为等多加知名企业,10+年互联网网络产品及数据产品从业经历,曾主导研发多套互联网网络产品,拥有十多项专利。

  本期特邀嘉宾中国首席数据官联盟发起人刘冬冬,就电信运营商数据价值,驱动社会效率提升向姜欣先生发起提问。

  刘冬冬:运营商都有哪些数据资产?这些数据资产与互联网公司所拥有的数据相比有哪些优势?

  姜欣:运营商数据从总体上分为三个域:B域数据、O域数据和M域数据。O域数据产生于运营商的DPI(深度包解析)系统、网络设备、网管系统、资管系统、信令监测系统等等。其中DPI系统能够获取全量互联网访问行为,结合爬虫系统能够为用户刻画出精准的画像模型。同时,运营商基于LAC/CI和MR能够获得连续性非常好的人群流量信息,运营商位置信息在个人征信、精准营销、客流监控、商圈价值评估、店铺选址等领域都有重要的应用价值;B域数据主要为经营分析数据,产生于计费系统、经营分析系统、客户关系管理(CRM)、业务运营支撑系统(BOSS)、增值业务综合运营平台等系统;M域数据主要产生于ERP、办公自动化(OA)及财务相关系统等。

  此外,未来运营商还有一个潜在的海量级数据来源:IOT。随着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发展,IOT未来将是一个千亿级别的连接量级,IOT流量和数据的承载大多也是基于运营商网络。和互联网公司相比,运营商的数据优势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数据完整、数据维度多元。运营商拥有的是用户全量的互联网访问行为、通信行为、位置、消费能力(狭义的通信ARPU值)等数据,互联网公司只能获得各自生态体系内的网站/APP的访问数据;

  (2)数据的连通性好。以手机用户为例,运营商能够实现用户手机号、IMEI、MAC地址、IDFA(苹果设备号)、Android ID甚至应用账号的统一关联,目前互联网公司在数据完整性构建上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同一个用户的不同ID关联不同的数据孤岛,无法将同一个用户的所有数据关联起来;

  刘冬冬:运营商拥有海量的数据资产,这些数据资产有广大的想象空间,运营商在当前互联网大背景下,在大数据对外应用领域都有哪些尝试?

  姜欣:从总体趋势上来看,电信产业已完成人口红利模式的发展阶段,正在向流量红利模式和数据红利模式转型,电信运营商基于大数据转型将成为一种趋势,海量数据资产将会成为运营商的下一个"金矿"。

  运营商在数据资产的应用方向上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对内,包括自有业务的精准营销、客户维系、网络优化和投资效益提升等;另外一个就是数据资产的对外应用,对外应用的目的还是通过数据思维和数据资产帮助其它行业提升运行效率。

  其实,海外运营商在大数据对外应用领域已经有了一些尝试和探索,比如:Telefonica利用位置信息开发的产品Smart-Steps在英国和巴西开展城市规划、与Morrison(英国第四大零售连锁店)合作进行店铺选址;Verizon通过聚合数据开展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可以为机构、品牌和渠道合作伙伴提供精准目标受众定位的广告解决方案;Docomo与日本最大的仪器生产商欧姆龙合作开发的产品healthcare,可以通过医疗手环监测用户身体状况,通过将监测到的客户数据传回MedicalBrain平台,对客户进行健康分析,并反馈健康建议报告 。

  而在国内,三大运营商也都在积极研究和部署,目前在互联网广告、位置洞察、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均有尝试。

  刘冬冬:国内运营商的大数据在您刚刚提到的互联网广告、位置洞察、互联网金融三个领域都有什么样的应用价值?

  姜欣:在三个领域中,运营商在互联网广告领域的步伐相对较快。随着大数据在互联网广告中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广告已经从大规模"撒网式"的投放模式转变为以RTB为代表的自动化精准投放模式,所谓精准投放可以简单理解为我们不同用户在不同时间访问同一个网页,在网页上的广告都是不同的,这个特定的广告内容都是基于我们历史的访问记录挖掘后,针对我们近期的喜好与特定广告主的投放主题进行匹配后投放的个性化广告。运营商数据能够帮助广告平台更高效率匹配广告主的获客需求,同时减少垃圾广告对用户的打扰,能更好地为用户服务,提高用户的互联网应用体验。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对外应用覆盖的范围比较大,包括个人征信、企业征信、互联网保险、消费金融、P2P等各类业务,但目前商业化程度比较高的还是在个人征信领域,产品形态大多还是以信息验真的方式提供,帮助银行和征信机构健全个人风控体系。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大难题就是信用体系不健全,而运营商的数据资产是信用体系的一个很好补充。在这个领域之中,各运营商的集团公司和省公司都在积极探索各类模式,比如:联通与招商银行成立的"招联消费金融公司"、 中国移动在2015年下半年也与招商银行启动征信合资公司的筹备工作,各运营商省公司层面也都在积极探索,合作伙伴包括国有银行、央行确定的首批8家个人征信牌照机构通知对象以及FICO等国际机构等。

  第三个就是基于位置的应用,位置应用的领域比较广泛,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性质的合作,比如:旅游景点的人流监控(防踩踏等)、城市规划、交通流量实时监控、防汛等等;另外一类是商业化的运作,包括店铺选址、户外媒体的价值评估、线下购物广场的导流及营销等等。

  刘冬冬:运营商实现大数据对外应用产品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姜欣:运营商在规划、开发并运营大数据对外应用产品之前,一般在如下几个方面会提前准备:第一,运营商需要实现全域数据的整合。运营商的数据资产分布在不同部门管辖的不同源系统中,关联的数据源系统数量多、数据体量大、数据格式复杂,运营商需要建设企业级的大数据平台,实现全量数据资源的统一接入和管理。目前,国内大多运营商的省级公司都已搭建了省级的大数据平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数据的统一管理;

  第二,需要构建支撑大数据对外应用的基础组件能力。在计算和存储层面,大多基于历史数据以及静态数据的标签类、信息验真类的变现产品通过Hadoop的批处理架构就能够实现。但是随着产品的演进,基于位置行为、通信行为和互联网行为触发的实时计算能力的需求会不断增大,此时需要运营商的大数据架构具备数据的实时流处理能力,此时需要引入Flume、Kafka、storm或spark streaming等相关能力。同时,在大数据的数据挖掘及分析层面,数据挖掘、客户标签体系等能力组件的构建都是必要的支撑基础。此外,为了更好的实现数据能力的开放,需要大数据平台能够实现基于多租户的PaaS能力,统一的能力开放平台和标准化的数据开放API接口也是必不可少的;

  第三,对外应用产品的设计与规划。国内各运营商的大数据对外应用产品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产品、商业模式、价格体系、数据交换方式等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验证,为更好地支撑市场需求,产品的开发及运营模式也在借鉴互联网的敏捷开发与产品快速迭代模式。但同时也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人员,兼具互联网产品开发及运营经验及对大数据产品/技术有深刻理解的人才也是运营商需要重点补齐的一块短板;

  第四,需要组织架构的统一拉通。首先,运营商在数据源整合阶段就会遇到部门墙的问题,这需要运营商高层领导的关注和推动,当然这也不只是运营商会碰到的问题,业界的大多企业都会遇到类似的困境;其次,大数据对外对外应用业务的开展会涉及到运营商内部不同部门的分工协作,比如IT支撑部门、产品规划部门、市场拓展部门、源数据提供部门等等,需要建立协同的工作机制,不少运营商也尝试设立独立的部门,比如:西班牙电信在2014年初成立了专门的数据变现业务部门Telefonica Digital;

  第五,数据对外应用涉及的用户隐私问题。对外提供的数据变现产品要满足国家及行业的对个人隐私要求的相关规定,比如:工信部2013年24号令《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做好数据脱敏工作,同时在技术上和机制上做好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的防范措施。比如:运营商在向国有银行机构提供信用相关数据时,一般采用两种用户的授权方式:一种方式是在银行获得用户授权条件下,通过技术手段将该授权信息同步给运营商;另外一种是,国有银行在向运营商调用用户信息时,运营商会向客户征询意见,只有在用户同意的条件下才会将客户信息开放给国有银行;

  刘冬冬:运营商数据对外应用未来会如何演进?

  姜欣:个人感觉运营商数据变现的未来需要构建一个生态,运营商的数据变现产品需求方来自于不同行业,运营商不可能对所有行业都有深入了解,不可能独自开发运营所有数据变现产品。运营商需要面对不同行业、针对不同层面的合作伙伴,包括ISV/DSV、数据变现产品需求方、其它领域数据拥有方等共同构建这个生态圈,深入挖掘运营商数据价值,帮助各行业提升它们的运行效率。

  此外,国内信息孤岛的问题比较严重,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大数据应用的发展,国务院在2015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增强政府公信力,引导社会发展,服务公众企业",运营商基于其企业性质,对于政府和企业都有一定的背书,是否可以基于运营商的大数据平台导入其它行业数据,共同实现数据价值的挖掘和开放,也是一个值得去探索的方向。

  中国首席数据官联盟/中国CDO精英俱乐部是国内首个以CDO为核心的技术型非盈利性联盟组织,遵循自愿、平等、合作的原则。其发起人为刘冬冬、鲁四海、葛涵涛。我们希望成为中国大数据产业创新与发展推动者,为实现中国大数据产业全球领先而努力。我们将一如继往的打造跨行业、跨领域的商业精英交流平台,提升CDO在企业中的地位,提升企业的数据化水平,将数据变为未来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并最终推动中国大数据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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