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维良: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

2016-05-24 16:05 来源: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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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6月19日上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介绍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有关情况。

  连维良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意见》是顺应大数据时代潮流,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更加有效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政策文件。

运用大数据加强服务和监管的重要意义

  打破“信息孤岛”。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推动政府信息开放共享。连维良指出,今后凡是事关群众办事的程序和要求,凡是依法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上网公开。在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引入大数据监管,主动查究违法违规行为。用政务“云”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效率,造福广大群众。

  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为方便人民群众、从业人员、经营者了解所有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依法及时上网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将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业,多措并举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

  连维良指出,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必然要求。新一届政府将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深化改革的“当头炮”,降低门槛,放松条件,取消和下放审批权力,极大地激发了创新创业动力和市场活力,为“稳增长、保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顺应“新常态”,引导更多人创新创业、培育更多企业做强做大,同样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服务,不断提供优质的、贴合市场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放权在一定意义上是基于信任,要实现放而不乱,就必须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平,也必须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管。”连维良强调,放权绝不等于放任,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就必须实行放管结合,特别是在“宽进”的同时加强“严管”。

  连维良说:“我们已经处于一个大数据的时代,运用大数据加强服务和监管,是时代进步和降低成本的必然要求。传统的以现场办理为主的服务方式,以抽查为主的监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和人民群众的要求。”

  在有限的时间和资源约束条件下,把握各类企业的共性和个性化需求,为不同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利用互联网提高注册登记效率,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综合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有效地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准确判断市场供需状况和价格走势等等,都必须更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这有利于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有利于降低服务和监管的成本,也有利于方便市场主体,提高经济社会运行效率。

《意见》内容

  连维良介绍,《意见》的主要内容归纳起来是“五大举措”、“20多项具体的制度建设”、“七项保障”。

  “五大举措”就是提供和不断改进大数据服务,加强和改进大数据监管,促进大数据的开放和共享,促进大数据的开发和利用,搞好大数据产业的培育和发展。 围绕着“五大举措”,有20多项具体的制度建设。

大数据服务和监管

  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形成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大数据加工服务机制,充分挖掘市场信息资源的价值,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为市场主体改善经营提供服务。

  建立多部门网上项目并联审批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制。

  建立利用大数据评估政府绩效机制,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推动政府绩效的提升。

  建立利用大数据评估企业信用状况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的社会监督。

  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部门之间信息互联共享。

  建立“信用中国”网站,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

  建立产品信息溯源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等重要产品安全管理,更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建立网络经营者身份标识制度,便于市场主体确认和责任追查,进一步净化网络社会环境。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制度,保护网络购物消费者合法权益。

  总之,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让诚实守信者更多受益,形成褒扬诚信的正面导向。

大数据开放共享、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

  建立健全政府大数据采集制度,确保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依法记录和采集相关信息。

  推动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切实增强市场的信息透明度。

  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信息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

  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提示交易风险。

  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目录,为政府记录归集、共享、整合以及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奠定基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标准体系,加强政府信息采集、共享、使用等环节的分类管理。

  建立政府购买大数据服务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大数据资源。

  建立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的制度,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多层次、专业化的信用服务。

七项保障

  《意见》提出了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完善标准规范、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任务分工、重点领域试点示范等七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在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已经明确了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意见》强调,要在大数据运用的过程中,落实好保护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相关措施。

  《意见》如何贯彻落实

  连维良介绍了近期推进《意见》贯彻落实的重点工作。

  一是加快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及时上网公开事关群众办事的程序和要求,以及依法应予公开的政务信息,特别是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鼓励和引导企业更多地自愿公示有关信息。

  二是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根据国务院要求,正在加快建立多部门参与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政务信息共享交换。

  三是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领域信用记录和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建立和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加快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运用政务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

  四是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国务院已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为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及信用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创造了条件。

  五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大数据服务和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设和开通了“信用中国”网站,从6月1日起已正式运行。“信用中国”网站归集发布国家和各地区、各部门信用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动态,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是利用社会力量、利用大数据加强信用建设,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具体实践。

  连维良表示,按照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意见》的任务分工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运用大数据加强服务和监管。

以“信用中国”运用大数据更好地支撑对企服务

  在吹风会上,有记者就《意见》在运用大数据对企业服务方面的重要工作进行了提问,连维良回应道,一是尽快建立统一的信用代码制度,让每一个企业都有一个法定的能够为信息共享奠定基础的统一信用代码。

  二是将政府能够掌握的,在政务活动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信息,优良和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向社会公开,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

  据连维良介绍,为了做好第二点,当前正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了整合大量的信用信息,还建立了“信用中国”网站,意在把凡是能够向社会公示的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

  于6月1日开通运行的“信用中国”网站,目前已经公布信用信息达100多万条。连维良表示,下一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会将所有适合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开。另外,利用大数据技术,将社会上各种经过确认的信息也整合到“信用中国”网站上,使社会公众和企业了解到更多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有效规避交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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