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清远市大数据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7-03-28 09:03 来源: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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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清远市正式印发了《清远市大数据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部署了“十三五”期间我市大数据发展任务,明确要着力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创新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培育大数据骨干企业和产业基地,努力建成国内、省内领先的大数据运用先行区和产业集聚区。

  一、起草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国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快速壮大,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源,技术创新取得了明显突破,应用势头良好。2016年4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明确用5年左右时间,打造全国数据应用先导区和大数据创业创新集聚区,抢占数据产业发展高地,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十二五”期间,我市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普及,电子政务快速发展,大数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开始显现,但仍然存在数据资源共享程度不高、数据应用规模小、数据价值挖掘不足等问题,大数据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清远市委六届八次全会上提出要组织编制大数据发展规划,《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分工的通知》(清府办函〔2015〕146号)将《规划》列为一般专项规划,明确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编制。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及运营的大数据产业体系”的总体发展目标,并细化了2017年、2018年、2020年3个时间节点的阶段目标。

  三、主要任务

  规划了4大主要建设任务,分解成13项“重点工作”,并以专栏的形式细化具体工作内容。在“夯实大数据基础,完善基础设施”任务中提出重点工作3项:建设完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计算和存储基础、建设完善数据采集方式。在“促进数据融合,汇聚和开发大数据资源”任务中,提出重点工作3项:整合政务大数据资源、汇集企业大数据资源、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及数据开放标准。在“发展数据应用,推进大数据分析和利用”任务中,提出重点工作4项:大数据在宏观调控领域的分析应用、大数据在政府治理领域的分析应用、大数据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分析应用、大数据在产业发展领域的分析应用。在“创新业态,营造大数据产业生态环境”任务中,提出重点工作3项,分别是: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培育产业新业态;推进大数据集成创新,创新服务模式;推进数据要素流通,释放数据价值。

  四、保障措施

  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来源、推行目标考核、重视人才培养、开展宣传推介、保障信息安全”6各方面的措施,促进形成有利于大数据发展的政策和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附件中的《清远市大数据发展“十三五”重点项目表》是根据《规划》的4项主要任务,梳理13项重点工作,提出15个重点项目,并明确了建设目标、内容及相关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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