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 周口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

2016-11-20 10:11 来源:周口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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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周口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4日

  周口市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推进财税与经济协调发展,建立部门间涉税信息高度共享、相互印证的财税管理机制,提高政府财税治理能力信息化、现代化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开放合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15〕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以财税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通过创新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和征管机制,建立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化协税护税网络体系,形成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财政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综合治税工作中,必须坚持税务机关征税主体地位,按照《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二)客观公正原则。以客观公正为前提,统筹兼顾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需要,增强综合治税工作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税收环境,积极稳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正常开展。

  (三)信息共享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综合治税信息,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坚持财税牵头与部门共享相协调,以市、县政务信息平台为依托,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加强政务信息平台数据衔接与共享,强化涉税信息的增值利用。

  (四)综合治理原则。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五)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应在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好协税护税职责,自觉主动地服从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工作机制

  (一)完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制。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税收征管需要和部门职责,对各相关部门应提供涉税信息的内容范围、标准格式、传递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不断完善涉税信息处理功能,确保各成员单位之间、各县(市、区)之间信息交流共享和业务协作顺畅高效。

  (二)建立涉税信息管理机制。一是信息采集环节。根据信息管理权限进行分级采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业务领域内的制度和工作规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按要求向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有关涉税信息。二是信息处理环节。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涉税信息筛选、整理、审核和分析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和发现的疑点信息传递给同级税务机关。三是信息应用环节。税务机关负责疑点信息的查证落实,定期向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查证结果和应用效果。

  (三)规范涉税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谁拥有、谁定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建立信息员管理制度。根据数据使用单位工作需要和数据提供单位授权,严格分配数据使用权限,最大限度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在涉税信息接收、使用、保管和销毁等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对其中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依法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漏不应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确保部门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工作任务

  (一)开发涉税信息共享系统。以政务信息平台为依托,结合税收征管需要和涉税部门职责,开发和建设全市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对各涉税部门应提供涉税信息范围、标准格式、传递时限等作出具体规定,不断完善涉税信息处理功能,确保信息交流共享和业务协同顺畅高效。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共享系统在本区域的应用、维护工作。

  (二)做好涉税信息分析利用。要加强全市综合治税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围绕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深入查找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机制。要针对疑点信息涉及的重点领域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力度,确保税源管控的有效性,切实防范税收征管风险,逐步将涉税信息运用于税额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涉税司法案件查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财政资金安排等领域,不断延伸涉税信息利用链条。要加强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涉税信息数据挖掘、统计分析等,建立涉税信息评估分析模型,做好经济运行分析、税收政策研究、财税收入预测和强化税收征管措施等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财政、国税、地税、工业和信息化和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综合治税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并在工作中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的综合治税方式方法,不断开创综合治税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工作责任。1。保质保量,提供涉税信息。根据全市综合治税工作进度安排,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单位要按照《周口市综合治税工作涉税信息表》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向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并确保所提供的涉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先税后证,做好护税保障。按照《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税收前置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的审批、审验、核发证件、出具证明、支付款项过程中,对所办业务和办理对象的完税情况进行联合控管,依法应当先行缴税的,要先查验完税凭证,后办理相关业务。3。协同配合,做好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在本级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开展工作;要把综合治税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4。查证落实,完善长效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大涉税信息的综合利用和疑点信息的查证落实力度,完善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其他成员单位要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及时传递本单位涉税信息并加强共享信息的使用管理。

  (三)强化督导考核。市、县两级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制度,按季度进行日常考核,按年度对各成员单位综合治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考核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综合治税职责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市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进行宣传,加大对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工作的认同和关注,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综合治税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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