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2015年度工作计划

2015-05-08 13:05 来源: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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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2015年度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深化本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利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37号)以及《2015年市委重点调研课题、重点推进和督查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具体部署,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需求导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确保安全”推进原则,以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深化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三大数据库为基础,以建设电子政务云平台为支撑,以推进一批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信息化应用为抓手,以制定出台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保障,积极推动各级行政机关和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机构,共享和开放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获取的数据资源,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撑本市政府职能转变,建设面向未来的智慧城市。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

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是政务数据资源充分共享和有序开放的基础。各市级部门应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实施规范—第1部分:目录元数据》(DB31/T745-2013),通过基于政务外网的“政府数据资源目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目录管理系统)”做好数据资源梳理和编目,初步建立起政务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推动各部门间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

1.九家试点单位需完成已建成的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信息化项目的数据资源编目和注册。(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其他市级部门继续按照4:3:3的工作步骤,在年底前累计完成70%以上市级部门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信息化运维项目的数据资源编目和注册。(除试点单位以外的政府部门)

3.各部门在申请信息化项目运维和验收时,需同步完成数据的编目、注册工作。在项目运维和升级改造中发生数据目录变动的,需及时进行数据目录的变更。(各部门)

4.充分利用目录管理系统相关功能开展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对其他部门通过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递交的共享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实现基于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数据共享申请、申请审核、数据提供、共享评价。(各部门)

(二)进一步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

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持续性工作,各部门要以满足社会需求和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利用价值为出发点,以开放实时、动态数据资源为重点,进一步丰富数据内容和形式,提升数据服务质量。同时,积极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对政务数据资源的进一步深度开发和增值利用。

1.完成“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以下简称数据服务网)”2.0版的建设和优化工作。结合网站2.0版的正式上线运行,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升网站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度。(市经济信息化委)

2.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根据年度计划明确的重点开放领域(详见附件1),制定本部门2015年度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清单。其中,以应用程序接口方式开放的数据资源原则上比例不低于年度总数的30%。5月底前,各部门2015年度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清单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统一通过“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予以公开。10月底前,通过目录管理系统完成拟开放数据资源的注册和审核,确保公众通过数据服务网能够查询、获取各类数据资源。(各部门)

3.积极做好各类社会主体对本市政务数据资源开放需求的汇聚和分析,推动各部门以需求为导向,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的深度和广度。通过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应用大赛等方式,挖掘、培育具有市场潜力的应用创新,激发社会对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拓展完善本市三大基础数据库

市实有人口库、法人库和空间地理库是本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重要基础。相关责任部门应进一步提升三大基础库数据质量,完善更新维护机制,推进数据应用在各级政务机关中全面共享和深化拓展。

1.进一步提升实有人口库的数据质量和数据完整性,完善增量人口数据的报送机制,加强基础数据的比对,完善人口数据在部门和区县的应用方式,满足各部门和区县对人口管理和服务的需求。(市公安局)

2.进一步加强法人库数据质量监测评估,保证数据的可关联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企业信息公示需求进一步扩大法人信息的覆盖范围,按照“一数一源”原则,各部门要实时上传和更新应公示的企业信息。开展区县法人数据共享,深化法人库数据应用,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3.进一步提高空间地理库数据的更新频率,拓展空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云平台应用,更好地支撑政府各部门的地理信息应用。(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四)推进一批跨部门重大信息平台建设

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科技创新中心、自贸区扩区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一批跨部门跨领域的重大信息平台的功能提升和应用深化,如网上政务大厅、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实现电子政务集约、共享的建设要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相关部门)

(五)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体系

研究制订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明确共享范围、责任分工、制度安排,推动政务数据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整合共享。建立本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通报各部门数据共享和开放情况,将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工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序列,形成与信息化项目验收及预算资金拨付联动机制,加强工作的推进和督办。(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优化工作推进机制

各部门按照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2015年度工作分工(详见附件2)推进实施。明确分管责任领导,形成综合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化专业部门具体实施的协同推进机制,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确保该项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二)重视数据资源编目

加强各类信息系统数据资源梳理、编目和注册工作,做到资源梳理、开放属性认定、资源编目“三同步”,全面摸清部门数据资源家底。新增信息化运维项目将项目验收前,须完成数据资源梳理和编目注册工作,并将数据资源目录清单作为验收材料之一。

(三)提升数据服务质量

各部门以电子表格、XML文件、应用程序接口等多种格式开放数据产品,确保数据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满足不同用户主体的需求。重点推进本部门以应用程序接口方式开放数据产品,减少数据维护人工干预。对于以文件形式开放的数据产品,按照既定的数据更新频率做好数据更新。

(四)拓展多元化开放渠道

鼓励拓展多元化的政务数据资源开放渠道,相关数据资源在数据服务网开放的同时,可探索与市场化渠道如市民云、微信等的积极合作,拓宽提供服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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