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实施意见

2014-05-22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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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贵州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应用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意见》(筑党发〔2013〕25号),结合《贵阳大数据产业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想

  以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为统筹、以创新驱动为抓手、以重点招商为引领,按照“一轴两基地多园”的大数据产业空间布局,将贵阳打造成以大数据产业为重要支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16年底,贵阳大数据相关产业规模达到540亿元,约占全市信息产业总产值的30%,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到2014年底,大数据相关产业产值达到200亿元。引进5家以上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大数据企业,引进3家以上国家重点科研院所,培育20家大数据企业。

  ——到2015年底,大数据相关产业产值达到360亿元。大数据龙头企业达到20家,骨干企业达到50家,完成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20项,基本完成大数据产业布局。

  ——到2016年底,大数据相关产业产值达到540亿元。大数据龙头企业达到30家,上市公司5家以上,聚集200家大数据企业,形成完整的大数据产业体系。

三、规划布局

  按照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一城、两带、六核”的空间布局,立足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产业基础、定位和资源情况,规划建立“一轴两基地多园”(一轴:由南〈贵安大数据存储〉到北〈贵阳高新开发区〉大数据轴;两基地:贵安新区大数据存储基地、贵阳高新云平台应用基地;多园:分布在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等的大数据特色园区)的大数据产业空间布局。

  (一)依托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建设大数据产业统筹平台。

  加快推进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成为贵阳市大数据产业的统筹平台。充分利用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的创新理念和各类资源,建设贵阳市大数据特色产业基地,大力推进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网络金融、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带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管委会)

  (二)牵引三地联动,形成贵州省的大数据产业核心轴。

  空间布局上形成贯穿中关村贵阳科技园“一城、两带、六核”的贵阳市大数据产业轴,沿西南方向的贵安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启动,在贵阳市形成全省大数据产业的核心轴(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等),并向北方的遵义传动轴延伸,牵引三地产业联动。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相关单位)

  (三)发挥优势,打造各区(市、县)大数据特色产业园。

  多园是指在贵阳市大数据产业主轴中形成的大数据特色产业园区,各园之间差异发展,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竞争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格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

四、工作重点

  (一)实施“筑云工程”,形成大数据云服务产业集群。

  实施电子商务项目,拓展电商大数据分析等新业务,大力推进贵阳京东电商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积极引进阿里巴巴、腾讯等企业发展O2O电商;加快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加强与中关村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的合作,积极引进百度等移动互联网龙头企业;发展大数据软件与服务产业,建设西南“云谷”,形成贵阳市在大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应用服务领域的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大数据服务外包产业,引导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承接外包业务,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大力拓展跨境电商业务。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

  (二)实施“智端工程”,打造智能终端产业集群。

  建设云计算设备生产基地,逐步建成包含模块化预制数据中心设备、云存储设备、桌面云终端、电源、空调等云计算设备产业链;实施富士康配套产业工程;承接智能终端及其配套产业区域转移项目,积极引进比亚迪、京东方、华为、中兴通讯等智能终端制造龙头企业,发展4G智能移动终端、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产品和新技术;鼓励中电振华等企业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光机电、卫星导航元器件、LED、传感器等领域,形成民用新兴智能终端的配套能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

  (三)实施“强基工程”,打造西部区域通信枢纽。

  启动实施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申报专项,争取建设贵阳综合保税区国际互联网直联通道,确保离岸数据外包、跨境电商、国际结算等对外业务的开展;纵深推进“三网融合”工程;申建“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项目,形成宽带、融合、泛在的贵阳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加快第四代通信网络的覆盖,打造“无线宽带城市”,引进和培育发展基于4G的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移动语音、移动视频等产业;构建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贵阳市大数据产业认证、测试、检验、信用评估、信息服务、信息安全等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产业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

  (四)实施“掘金工程”,培育大数据应用市场。

  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核心数据的开放和社会化服务;实施“政务大数据开放”项目,推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向公众和企业深度开放数据信息资源,加快构建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信息数据环境;实施“智慧贵阳”项目,统筹推进智慧城管、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生态、市民一卡通、智慧工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等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实施“传统特色产业大数据融合”项目,推动大数据产业与旅游休闲度假、中药材和健康绿色产业、食品产业、绿色生态产业等特色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

  (五)实施“创新工程”,提升持续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科技智力平台优势,建立健全创新体系,加强创新制度安排,促进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大力推动企业形成技术优势,完善园区集聚创新功能,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平台为支撑、以新型产业组织为纽带”的产业创新发展格局。

  1.完善中关村贵阳科技园合作创新平台。加强政府与园区间交流合作,建立与北京市政府、中关村管委会的长效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与中关村大数据企业的多层次合作,鼓励贵阳市本地企业与中关村大数据企业进行多层次的合作;大力推进中关村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转移;鼓励企业与中关村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相关的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产业化项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2.强化贵阳市创新基础平台。发挥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的作用,搭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政策先行先试等重点工作的服务平台,打造大数据大学平台,形成促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和政府协同创新的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3.打造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以企业为主体,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等重点领域创制一批新标准。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在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共建一批国家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相关高校、科研院所)

  4.推动产业联盟发展。组建大数据产业联盟,整合国内外高端资源,联合贵阳市IT企业、组织、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组成致力于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非盈利性联合体。支持大数据产业联盟在各大数据产业基地或园区提供重大公共技术研发、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服务等。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相关行业协会)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贵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直相关部门以及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落实,协调解决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成立贵阳市大数据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数据领域的优秀专家学者,充分挖掘本地大数据产业人才,负责拟定相关技术标准,协助拟定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为贵阳市推进大数据产业提供决策咨询。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二)强化政策扶持。

  形成政策优惠体系。梳理国家和省、市针对软件、服务外包、电子信息、电子商务、云计算等行业在土地、税收、资金、人才、投融资、研发、知识产权、招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兑现落实。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的企业,其优惠政策可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有关单位)

  (三)加大资金支持。

  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发改、工信、科技已有资金,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大数据产业链关键环节引进和培育、重点企业发展、产业化项目建设、创新能力提升、创业项目孵化、应用示范等方面。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积极推进与北京云基地等合作成立贵阳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创业管理服务等业务。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产业相关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支持商业银行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或以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主要担保方式的组合贷款、信用贷款以及其他非抵押类创新模式贷款。支持担保机构加大对大数据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担保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

  (五)引进培育人才队伍。

  引进国内外优秀的大数据领军人才、创业人才和掌握前沿技术的专业人才,妥善解决引进人才及其子女的落户、入学、医疗和就业等问题,对企业引进人才和技术培训给予奖励或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大数据领军企业家、海外高层次人才、院士、国家级专家学者、“千人计划”专家、知名大数据高端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在贵阳市创立大数据企业。符合《贵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暂行办法》(筑党办发〔2013〕7号)条件的大数据高层次人才,可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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