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中院:全力打造民商事大数据系统

2017-05-15 11:05 来源:《民主与法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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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用数据说话,将有效减轻人案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更好地把审判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实现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化阳光化智能化,提升司法公信和权威。  

贵州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运用大数据思维、借力大数据工具提升司法工作效率后,2016年7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选定为民商事大数据系统的试点研发单位。  

经过不到一年时间的努力,遵义中院民商事大数据系统已经初具规模,其中诉前案件智能“繁简分流”系统已经非常成熟,诉中裁判规范智能辅助、诉后案件质量自动分析等大数据系统建设也在逐步完善过程中。  

坚持问题导向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对于为何选择遵义中院作为民商事大数据系统的试点法院,遵义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肖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遵义地区户籍人口已经达到800万,近些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案件数量也开始猛增,法官办案数量逐年增多。开展试点工作时,遵义中院民商事法官年办案数量已经超过200件,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让法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门从事审判工作,变成了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应该说缓解人案矛盾可以有多种方式,比如通过司法改革,或者增加人员编制,但是我们经过认真调研后最终选择了采取大数据系统建设这种方式来缓解人案矛盾,这既和我们贵州正在积极开展司法大数据建设有关,也是我们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肖军说。  

肖军表示,与贵州省高院统一思想确定为民商事大数据系统试点后,按照什么样的思路研发民商事大数据系统便成了接下来要考虑的内容。 

“用现在流行的话说,我们要搞民商事大数据系统,一定要弄清楚客户也就是我们办案法官的痛点是什么,他们需要什么。长期以来,由于法官的专业素质不一样,时间精力有限,所能接收到的信息量也是有限的,这就使法官办案难免会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司法公信力也因此受到质疑。而这些,正是司法大数据系统所能解决的问题。”肖军说。  

经过严格招投标程序选定大数据系统研发建设公司后,遵义中院特别选定技术处作为桥梁,同时,挑选数名审判一线法官代表,了解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需求,然后反馈给研发建设公司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研发。  

“这项工作说起来容易,但实际操作非常困难,法官只懂法律,只懂审判业务,而研发公司的研发人员只懂技术,两方交流存在困难,我们正好承担了桥梁和润滑剂的作用。把法官的需求转化为研发人员可以听懂理解的语言,把目前的技术水平反馈给法官,让法官知道现在的技术可以实现什么,还有哪些需要今后才能实现。”遵义中院技术处主任苏宏义说。  

最终,经过长时间的沟通、研讨,遵义中院根据审判业务流程,确定了诉前、诉中、诉后三大板块的大数据系统研发工作。  

三大板块贯穿整个审判流程  

从按照省高院安排自2016年7月下旬开始前期需求调研,到2016年8月完成需求固化和建设方案设计,明确建设路径规划和内容,进入实施阶段,遵义中院的民商事大数据系统研发进程始终处于快车道。  

2016年9月,遵义中院开始相继进行大数据基础分析平台建设,民商事文书数据采集、分析及模型训练工作,并于2016年11月18日起和贵州法院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应用对接,陆续完成各项功能的上线试运行。  

在大数据基础分析平台建设中,遵义中院总共完成了近20万件民商事案件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为大数据平台的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据肖军介绍,根据大数据系统假设规划,目前遵义中院的三大板块建设已具雏形。  

在“诉前”环节,进行智能化的案件繁简分流,减轻立案法官工作量。在案件立案阶段,传统的繁简分流有两种:一种是由立案法官对个案的诉讼材料查阅,凭经验判断案件的繁简。这种方法的弊端是速度慢、不精准,需要人力投入。另一种是类型化分流,例如婚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案由的案件直接归入简易案件,其余归入普通案件。这种分流方法不精准,不利于多元化解工作的开展。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通过个案审限预测量化模型从量化案件审限出发,提取新收民商事案件立案信息,建立基于个案的难易系数。以此自动进行繁简分流。这种新方法优势是精准、速度快,自动分流无需人工干预。  

在“诉中”环节,裁判规范智能辅助,强化均衡结案。首先,可以实现智能找法,传统的裁判法律依据人工去查找,这样带来的问题是耗时多、法条与司法解释不全、不精准、容易出错,直接影响案件质效。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基于历史民商事同类案件分析规律,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标准化归类,诉求建成标准化、模块化,全面、精准地推送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  

其次,可以根据个案诉讼请求推送相似案例。传统的相似案例推送依据人工查找,这样带来的问题同样是耗时多,而且查找结果不精准、不全面。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基于同类案件同类诉讼请求及法律适用等实质内容实现类案的精细推送,辅助法官进行案件审判业务。  

第三,可以设定到期结案率。到期结案率的设定,充分考虑个案审限的差异性。系统设定分子为当期结案数,分母为到期应结案数和前期应结未结案数之和,两者相除的比值即为到期结案率。传统考核用的是即期结案率,管理粗放,未顾及收案先后顺序和人为因素,无法判断法官的绩效,考核设定相对不科学。到期结案率提取个案在立案、分案、审理及结案阶段的信息,从管理上更加精准、科学,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兼顾审判质量,有利于指导法官均衡结案。  

而在“诉后”环节,该系统可实现案件质量自动分析,辅助法官自我评查。从裁判文书质量分析入手,通过已结案件质量评价审判管理,以瑕疵率的方式分析审判质效问题。瑕疵率是指行文过程中不规范,具有违规性或不当性的裁判文书占总量裁判文书的比例。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历史存量民商事裁判文书中60余项要素进行深度分析,实时分析正在制作的裁判文书,重点识别裁判文书内容逻辑的实质性问题。  

智能“繁简分流”成亮点  

据了解,在三大板块的研发中,案件智能“繁简分流”是最为成熟、已具备推广价值的一项大数据系统研发建设内容。  

“目前来看,诉前案件智能繁简分流应用效果非常好。首先繁简分流可以节省大量时间。传统案件繁简分流单个案件需要耗时十分钟,而使用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进行案件繁简分流单个案件只需五秒。此外,繁简分流应用经过不断调试,识别准确率已经达到98%以上,比人工分案的准确率还要高。未使用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之前立案法官往往需要对个案诉讼材料进行查阅,按照案件类型、凭经验判断案件繁简,这样容易造成耗费时间长,同时也不精准。以汇川区法院为例,2016年分配至速裁组的简审案件1586件中,有145件实际审限时间超过了90天,比率为9.14%。通过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繁简分流的应用,立案法官可以在短时间里完成个案的精准分流,提高效率的同时也保证了质量。”肖军说。 

此外,据肖军介绍,民商事大数据系统其他两大模块建设也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诉中”智能找法更精准。未使用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之前,在办法官往往是通过人工来进行法律依据及相似案例资料的查找,这样容易造成耗费时间长、相关法条与司法解释不全、相似案例不精准。通过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智能找法及类案推送的应用,在办法官可以在短短几秒钟里完成裁判法律依据和相似案例的精准查找,为在办法官特别是新晋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全面、精准的参考服务,保障案件质效。  

“诉后”质量分析更加精准发现案件质量问题,通过民商事大数据分析系统的使用,能够发现之前人工不易发现的实质性问题,让机器代替法官的裁判文书评查工作。整体裁判文书瑕疵率从系统上线前的38.5%下降至当前的34.7%;能够评查已结案件质量,历史分析遵义中院裁判文书39351篇,存在瑕疵文书15185篇,瑕疵率为38.6%,使用民商事大数据系统分析遵义市法院在线裁判文书4833篇,整体裁判文书评查瑕疵篇数1679篇,瑕疵率为34.7%,法官瑕疵修改率平稳保持在20%至40%之间。  

肖军表示,法院下一步打算从四方面完善民商事大数据系统:一、强化运用。继续收集法官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信息,验证系统的科学性,优化数学计算模型,使它成为法官的助理;二、扩充分析维度,对电子卷宗进行OCR和语音识别,进一步完善数据计算模型;三、深化分案机制,进行法官审判工作饱和度和自动分案管理规则的开发;四、完成对当事人的智能服务,结合服务法官办案、优化审判管理一道实现从传统法院向“智慧法院”转型升级。  

相信随着遵义中院试点工作不断推进,其民商事大数据系统一定会越来越完善,并最终打造出一套具备推广价值的大数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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