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用大数据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6-02-17 09:02 来源:信用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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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江西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区,新余市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为政府、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五大主体勾勒出一幅立体的信用“画像”,精准识别各个主体的信用等级。

  “只要将一个人的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和工作职责情况、违法情况、家庭美德情况等综合起来,就可以勾勒出他的画像。”新余市委宣传部部长郭力根介绍,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公职人员成为最先“吃螃蟹”的人群,他们的履职信用信息、社会生活信用信息都被纳入信息采集范围。目前,新余已收集到299家市直单位(含二级单位)和10950名在职公职人员的基本信息,在公职人员信用信息征集的基础上,今后还将逐步启动社会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通过收集与分析不同社会主体的基本信用信息、履职信息、商业活动信息等数据,再对其进行信用评级,便可为有关单位进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提供依据。”为新余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第三方服务的数据公司副总裁杨映南介绍。

  信用信息采集是否全面、准确、及时,直接关系到信用报告是否客观公正。万事开头难,新余在数据库建立之初,便遇到了信用信息采集难的问题。

  “我们虽然收集了1万余名公职人员的信息,但很多都是姓名、单位等自然信息,其他方面的信息较少。因为,有的单位以保密为由,不愿提供,还有的单位没有明确的征信员,没有人员负责上报信息。”新余市文明办主任胡冬生对当前遇到的难题并不避讳。

  虽然是“摸着石头过河”,但新余提出了“以用促建、逐步优化”的原则,旨在通过不断扩大信用评级结果的使用范围和实效性,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

  例如,在公职人员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竞争上岗、职称评定等方面,新余市将其信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信用等级较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不能评先评优、提拔重用,较差的还要进行批评教育、警示谈话,或列入“失信黑名单”。

  “我们以期通过实施‘奖、惩’两方面的措施,约束机关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的失信行为,倡导依法行政,争做诚信公民,打造‘信用新余’,树立法治政府形象。”郭力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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