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出台政策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2017-11-09 09:24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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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经市政府同意,铜陵市政府办公室于日前出台《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该政策对促进重点领域发展、引进知名企业、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及相关奖励政策提出了明确意见和相关具体规定。

  据了解,铜陵市将重点支持在铜陵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数据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企业,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加工、算法建模、分析发掘、数据展现、行业应用、数据交易以及与其直接关联的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智能硬件、3D打印、虚拟与增强现实技术、区块链等企业。对引进的大数据企业,自购用于从事大数据业务房产的,可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助经营场地费用。对引进入驻市大数据产业园的企业,可免费提供不超过5000平方米经营用房,期限5年。

  同时,铜陵市积极鼓励引进知名企业,对在铜陵市落户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中国软件业务100强、中国大数据企业50强、中国大数据(网络)安全50强,可按注册实收资本的相关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按注册实收资本的相关比例给予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相关标准,且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长达到有关标准的大数据企业,铜陵市将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奖励资金不超过该年度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此外,铜陵市还将大力支持产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市级产业集聚区、省级产业集聚区以及国家级产业集聚区的大数据产业园,分别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资金奖励。(铜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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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aimei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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